四川老师被学生猛击头部9次,至今未苏醒,如何才能从源头减少或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呢?

一言难尽,我们这里恰好相反,学校及老师“威信”大多了,在微信家长群里,老师怎么说都是对的,没那个家长敢群里表示不同意见。得罪老师你就完了,你孩子还读不读书了?除非……看吧!早上8点上课,7点半到校,下午2点半上课,2点到校,下午放学后还要补课,回到家晚上7点钟了,这还是距离学校近的孩子……不光如此。老师还布置了很多作业,难度可不是一般,还好,如今有网络,上网一查一抄也到晚上11点多了,一个13、4岁的孩子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睡眠比大人还少,怎么得了?家长都看不下去了,敢言吗?不敢,别人一句话,你孩子还想中考吗?还想上大学吗?你哑口无言,无言以对,学习成绩差的家长更是大气都不敢吭了,教育部等有严规,为什么就置若罔闻呢!中央政策非常英明,对公务员整顿初见成效,如今公务员比以前廉洁多了,办事效率大幅提高,为什么学校依旧老样子


不能因为是老师老师就没有错,学生是小孩就有错误。我也是从上小学一点一点从学校长大的。那些年里怎么没有学生打老师的问题?


这里很高兴题主能提出这个问题,也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来讨论这个话题,现在我就带大家一起来思考下,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见解。

过于对孩子的放纵和纵容,是的孩子缺少了敬畏之心,特别是学生孩子,自控能力差,不能分别是非和做事情的轻重缓急,往往造成了悲剧。

现在在学校,老师对学生眼里几句,家长就不能接受,那要是有罚站,打骂,那就是犯法了。导致现在老师对于孩子的随意任之。只要在学校,在上课期间不出问题,就行。这就失去了教育的本质,和教育的最终意义。

我还记得,我小学的时候,在学校跟别的学生打架,老师对我们罚站,然后在一遍问,打人对不对?

我们忍者难受回到,不对

那要怎么做?

商量,协商,友好。就是不能动手。

打人了,就必须接受惩罚。现在是罚站,以后就是坐牢。记没记住

记住了,记住了。我们回答道。

现在都说对不对。

我和我同学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说了对不起。

这件事我现在依然记得。曾经因为此时对老师的憎恨,然后是理解大人不对,很危险,在到现在,看到别人可能因为开车都动手大人坐牢住院,我突然有很多感谢老师的地方。

人对是非的理解,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一开始告诉你,给你解释你不一定能动,是随着自己认知,理解,知识,经验增多可以理解更多跟深。一开始给你的敬畏之心,就很重要。

一定程度上的身体体罚(非直接打的形式),罚站,跑圈,蛙跳,深蹲等等,这样对于孩子的记忆,可能会超过你苦口婆心的劝解。应该是适度体罚和劝解的结合。

以上仅属于我个人观点,如果你们有什么不同的见解也可以说出来,我们一起来讨论。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对我的观点如果还有什么建议也可以私聊我,我有时间第一时间回复大家。

最后祝大家在看的时候能够开开心心,每天过的快快乐乐,做事顺顺利利,身体健健康康!


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个人认为没有办法彻底避免,现行的教育体制对老师提出了诸多的要求,但是对学生大多却倾斜性的保护,导致了个别学生心理素质脆弱、法治意识淡薄、骄横的特例。大家的想法都是好的,避免悲剧发生,然而如何避免并不取决于老师,更多的取决于施暴者自身,倘若家庭教育不能跟上,仅仅靠老师的言传身教苦口婆心的劝导,估计作用不大。

其次教育既需要老师的言传身教,更需要学生自己的用心听讲,如果仅仅靠老师的苦口婆心,倘若学生自身不愿意吸取其中的道理,那么再好的老师也难以教会这样的学生,毕竟天底下不可能每个人都成为马云,更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圣人,好坏的区分都是必然。

本案当中发生地点在初级中学,我猜测打人者可能已经年满14周岁,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本案当中老师因为头部遭受重创进入ICU抢救,可见伤情严重,施暴者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使他人重伤,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在3-10年刑期内予以量刑惩处!

最后还是重申下我的观点,未成年人的确需要保护,但是我们需要保护的是本性善良,仅仅一时糊涂犯下经济错误的学生(盗窃、诈骗等),而对于罔顾他人生命的学生,谁能够保证就一定能够苦海无涯,回头便是岸?


你好,我是山东高考志愿填报规划师孙老师,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这个事情的发生确实让人悲愤,无论是这个孩子还是老师,都将受到不可挽回的影响,如果真的要追究事情的根源,我觉得最主要的是家庭教育的原因,我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父母道理是什么样的,但我觉得应该不是一个有着良好家风的家庭,父母也是那种嚣张跋扈的家长,而且在教育孩子方面,从来没有正面积极过,也没有向孩子传递尊师重道的思想,或许还一定程度上贬低老师,所以就给孩子种下了很大的隐患,这只是猜测。

另外关于如何避免此类事件,我倒觉得父母是主要原因,结合相关政策,社会宣传和学校教育一起结合起来,才能从源头上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政策方面: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或者对未成年保护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可以适当的提前年龄,毕竟现在的孩子太早熟了,在政策方面的限制是比较有力的。

父母方面应该给孩子传递尊师重道的理念,保持家庭和睦,不要给孩子养成暴戾的性格,教好自己的孩子在学校遵守规章制度,在家教这一块不能偷懒,不然未来孩子自己买单。

社会上也应该加大家教家风,尊师重道的宣传,让整个社会都盛行尊师重道的风气

学校应该多做宣传,对学校的规章制度应该加大宣传和理解,让孩子们真正明白这些规章制度的作用,让孩子真心接受!

好了就这么多,希望回答能对你有帮助,谢谢,我是山东高考志愿填报规划师孙老师!


随意探究根源是不可能的,但减少和避免最关键的办法,是要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治

目前,关于教师在教室被学生用砖头猛击的事情(媒体报道是10秒内猛击9次),官方的通报只是最基本的事实,即确实发生了这件事,涉事的学生已经被刑事拘留(见下图),而最新的消息是,该教师生命体征平稳,虽然有一定的意识,但并未苏醒。

学校,本是教师传承文明的舞台,是学生快乐成长的乐园,为何成为了暴力肆虐的凶案现场?

一名学生,缘何会对与自己朝夕相处的老师,挥舞起砖头,10秒之内,暴击9次,甚至在被阻止之后,试图再次施暴呢?

如果我们要对这起悲剧事件、这一起恶性暴力故意伤害案件探问源头的话,依据现有的媒体报道,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要想从源头上来杜绝,可连问题的根源都没有找到——目前的一切所谓的判断,都是推断,不是基于事实的有根据的言论,不应该采信——如何谈从源头减少或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呢?

如果从推断的角度而言,这个犯罪嫌疑人(请原谅,我真的不能把学生和他联系在一起)自身的个体因素,比如性格、思维方式等,毫无疑问是根源。但再次深究,这种

性格是如何养成的?这种思维方式是如何形成的?这样看来,家庭、社会甚至包括学校,都有其原因!

这样一来,犯罪嫌疑人本身的罪愆,就会被各种外在因素所消融——哦,原来是这些因素造成的!

所以,我将这一案件,仅仅当做一个个例——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老师身在危险之中,因为,这样的学生,毕竟是极个别的。我也不赞同有个别人(其中包括认证为教师的人)所谓“教师如何保护自己”“关键就是管不了就不要管”。

我以为,这就是一个发生在校园里的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例,只不过,施暴的一方是学生,受伤害的一方是老师而已!前几年,湖南发生学生持刀杀害班主任老师的案例,也是如此——我们探讨了很多的根源,但最后,还不是一样会发生弑母案?还不是一样发生了凶残的砖头砸师案?

所以,探讨根源,其意义在于采取一些有必要的教育和改变措施,而真正的制止,还是要使用法治的手段——惩治这类未成年恶性犯罪,不一定能够彻底制止,但一定可以让正义得到伸张!

忽然想起刘邦初入咸阳的时候,与当地百姓“约法三章”——简单,实用,有威慑力: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汉·荀悦《汉纪》)

或许,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这都太过于简单,比如,“杀人者死”,那正当防卫呢?

但不论如何,惩治犯罪,特别是那些罪证确凿的犯罪,是不应该有任何手软的,因为惩治本身,就是对被害人最大的安慰,也是对公平正义最大的维护,还是对试图有此类犯罪行为的人最大的威慑。

也就是说,唯有惩治,才是减少或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的最重要的方式。当然,从教育的角度而言,给人正面的引导,是可能减少或者避免的,但这里有涉及到教育者雪上另一个斯芬克斯之谜:教育是万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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