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旬老伯公交车上抓住小学生双腿将其拖离座位,致小学生脑震荡,你怎么看?

99随便语:有请老人家们不要对孩子下毒手。

《法制晚报》今日(2月8日)报道。

上海浦东。

1,1月10日上午10时许,一辆130路公交车行至苗圃路羽山路站,候车乘客一拥而上,其中有两位是一名老人和一名带红领巾小学生。

2,监控视频显示,老人和小学生上车时,双方身体有几次明显的碰撞。

3,上车后,小学生身体灵活挤到了前面,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坐下。不料,老人见自己落后,非常生气,对车上其他很多空座位视而不见,竟当场抓住小学生双脚,使劲往车厢过道上拖拽。

双方力气悬殊,小学生被拖离座位,身体重重摔在地上,痛苦地捂着脑袋惨叫。

4,公交驾驶员夏师傅立刻停车,呵斥老人停手,周围乘客也纷纷指责老人的粗暴行为。然而,面对众人的指责,老人理直气壮,指责小学生有错在先。

5,夏师傅果断报警。

经查,打伤小学生的这名老人已年过七旬,而被其拖下座位的小学生,经医院确诊为脑震荡。

都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哪怕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老人和孩子也是被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如今的老年人在公交车上非常凶猛,但你如此对待一个孩子,就太过了。

敢向孩子下手的老人,真的应当严惩。

老年人在公众场合里的特殊待遇,尤其是在公交车上,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难题。

一方面,的确有一部分老人,由于身体原因,急需要照顾,毕竟谁都有老了的一天,如果一个社会完全不尊重老人,那非常可悲。

但另一方面,一些老人倚老卖老,无形中已经成为公害。

就比如这位在上海浦东130路公交车上的所谓7旬老人,他的身体就很好,应当不需要被照顾,但却因为他的年龄,他就可以肆无忌惮。

如此社会现象,极其不合理!

我们要照顾的是需要被照顾的人,而不能让一项照顾政策,成为某些不需要被照顾的人,当作为非作歹的工具。

公交车上的所谓”老弱病残“的规矩,是不是有必要改一改?

真正的年纪大了,身体不便的老人,肯定需要被特殊照顾,这一点所有人都不会有意见;

残疾人需要被照顾;

孕妇需要被照顾;

幼小的孩子需要被照顾;

比较严重疾病的病人需要被照顾。以上这些,应当包括了我们这个社会上,应当被照顾的所有特殊人群,即:行动不便,必须给予特殊照顾的人群。

反之,年龄似乎并不是得到照顾的充分条件。

原因很简单,每个人的个体状况不同,有的人体弱,他60岁就已经行动不便,但有的人体质强健,到了80岁还腿脚如风,比年轻人都健康,能一样吗?

废除老人有特权的潜规则,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也请有识之士,制订出一个更合理的规则,把需要得到照顾的老人,与强壮的不需要得到照顾老人,合理区分开。

废除只要是老人,就有权坐爱心专座的特权。

更应当废除老人可以肆无忌惮找别人”要“座位的特权,凡是有老人强行要座位的,可以由在场的其他人综合判断,大家觉得不能照顾的,就不要迁就他。

所有人不要嫌麻烦!

如果有些明显身强体壮的老人,强行找别人抢座位,大家一起站出来指责他。

当然了,假如老人真的身体不好,那又另当别论,该让的还是要让,真正的身体不好的老年人,孕妇,幼儿等等是必须得到照顾的。

不仅是公交车上的座位问题,比如对于违法犯罪老人的惩治问题,也应当一并修改。

借问一句,这位在上海公交车上打伤小学生的所谓7旬老人,他有没有得到应得的惩罚。

行拘了吗?罚款了吗?赔偿人家孩子医疗费了吗?


尊老爱幼是我们每个有良心的人必备的品德,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同情弱者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然而就是这种最简单的道理,却在这个素质低下,为老不尊忹活7旬的老翁身上没有丝毫的体现,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事发2018年1月10日上午十时许,上海一辆130路交车到站后,等候的乘客一拥而上,而事发的主角,一老(7旬男性老人)一少(小学生)在上车时有过几次碰撞,小学生仗着身体轻便迅速抢占7旬老人前面上车,并坐在司机座位后面,后面的7旬老人随后上车没有选择其它空位,直奔小学生面前二话不说弯腰就拽住小学生的双脚用力把小学生脱离座位,使小学生身体和头部直接撞击地面,小学生躺在地上痛苦的呻吟,事发后围观的群众纷纷指责7旬老人,而老人却理直气壮指责小学生有错在先,司机随后报警,小学生事后经过检查为“脑震荡”。

前段时间也是公交车的一个事件,一位年轻人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也想把这句话送给这个7旬老人“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不管小学生对与错,他还是个孩子,对待孩子你应该说服教育,讲道理给他听,而一个70多岁的成年人用粗暴的手段去面对一个孩子,你又如何去面对你的子孙后代,如何做他们的榜样?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三分海阔天空。遇事冷静!勿冲动!


明明车还有空位,就因小孩挤了老人,就惨遭殴打

看新闻,当时是这辆130路公交车应该是到了一个人很多的站台。

于是一群人蜂拥而上,其中就包括了这位老人和这个孩子。

监控里显示,两人上车过程中就有摩擦,但是最终小孩利用年轻身体灵活的优势,就一下挤在了老人的前面。

选择了一个驾驶员身后的座位。

这明明是个小事,毕竟当时车里还有其他空位。

但是可怕的一幕出现了,大爷竟然直接抓起小孩的双脚,把小孩往车道里拖,由于孩子年幼,力气不大一下就脱离了座位,身体摔打在地,最后被诊断为脑震荡。

但是就这样恶劣的行径,老人居然还认为孩子有错在先,让人大跌眼镜。

尊老爱幼,请别忽略了幼

其实这些年来,关于公交车老人和座位的故事发生了不少。

不少老人,总是理所应当的认为全天下都要给他让路。

从怀孕女子

到小朋友

这样的案例真的比比皆是,我想说,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对方是否值得上,因为道德是留给值得的人,毕竟这不是义务,不是强制性规定。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给老年人让座,这只是一种倡议,不要让他人的爱心受了伤大家上班辛苦给你腾出个座位真的也不容易。

再说题目中这个老人,真的是装怪。

你有位置你不去坐,非要和一个小朋友挤,抢这个座位。

这个小朋友即使上车的时候冲撞了你,但是值得你如此残暴的对待吗?

尊老爱幼,你有没有记得后半截,爱幼这两个字。如果你的孙子坐公交结果就因为挤了你就脑震荡了。你心疼不?

法律上,该孩子一切损伤应老人承担

老人的行为其实明显已经属于故意伤害,具体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孩子是不是轻伤以上,目前所知的是孩子当前初步诊断为脑震荡。

也得感谢司机和众人的及时制止,不然说不定孩子受伤会更加的严重。

无论是否需要老人承担刑责,但是毋庸置疑的是。孩子一切民事责任赔偿都应该老人来承担。

包括一切医疗费用,后期治疗营养费等。

希望小朋友早日康复,这样的事情不要出现,毕竟这样的老人行为真的可以说是丢了老人们的脸,直接拉低所有老人的整体形象。

一把年纪了,积点德吧!


公交车上因为肢体碰撞产生矛盾并不少见,大打出手的却不多。而近日,130路公交车上出现“出格”一幕,一名70多岁的老伯,竟向一位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动粗拖拽。双方力气悬殊,小学生被拖离座位,身体重重地摔在地上,痛苦地捂着脑袋呻吟。后被确诊为脑震荡!

70岁古稀老人与小学生相比,小学生还是占了下风。通过监控视频显示,两人在上车时身体有几次比较明显的碰撞。上车后,小男孩依仗着自己身体灵活挤到了前面,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坐下了。而老人见到自己落后了,也可能是因为气不过,明明车上还有空位,但他还是视而不见,竟抓住小孩双脚,硬往车厢过道拖拽。

这哪里还是抢座,明明是老人在教训小孩子。也许是对小孩子挤车的行为不满意,也许是因为孩子挤到了老人。总之,老人生气了,后果很严重!而在拖拽的过程中,孩子的后脑重重摔在地上。

事发后,公交驾驶员夏师傅连忙把车停下,起身来呵斥老人停手。而周围的乘客也指责老人的粗暴行为,替小学生打抱不平。可惜,面对大家的指责,老人丝毫不觉得自己做错事了,居然还理直气壮地指责小孩有错在先。

不管孩子如何做错,老人这样动手总归是不对。小孩子不懂事行为毛糙,老人说几,批评批评他,相信大部分乘客还是会帮着老人说话的。但是这么一来,老人真的是错了!

事后,司机夏师傅果断报警,乘客则自发有序下车,等待乘坐下一班公交车。老少二人都被警察带去派出所解决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车上一位热心的阿姨还自告奋勇跟着去当了证人。

不管什么情况,还希望大家忍让为先。小孩子做错事,多批评教育,动手的话,对双方都是很大的伤害!


只因“红领巾”身体灵活抢先占到座位,七旬老翁便恶狠狠地将孩子拖拽摔倒,发生在上海浦东公交车上的此事着实让人大跌眼镜!是少不知事还是为老不尊?相信此事会在公众面前会引起很大的争论。事实上,我更倾向于批评老人的过激之举。作为一名老人,首先是一名成人,身为成人为了一己之私而这样对待一个幼小的孩童实属不该。

新闻背景

1月10日上午10时多,一辆130路公交车行至苗圃路羽山路站后,候车乘客一拥而上,其中有两位是一老一少。监控视频显示,他们上车时身体有几次明显的碰撞。上车后,小孩仗着身体灵活挤到前面,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坐下。老人见自己落后了,可能气不过,对车上其他不少空位视而不见,竟抓住小孩双脚,硬往车厢过道拖拽。双方力气悬殊,小学生被拖离座位,身体重重地摔在地上,痛苦地捂着脑袋呻吟。

公交驾驶员夏师傅当时见有人在车上动手,连忙把车停下,站起身来呵斥老人停手。周围的乘客也替小学生打抱不平,纷纷指责老人的粗暴行为。面对千夫所指,老人丝毫不觉得自己做错了,还理直气壮地指责小孩有错在先。

夏师傅果断报警,乘客则有序下车,等待下一班公交车。赶到的警察把两位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询问,同时车上一位热心的阿姨自告奋勇跟着去当了证人。事后经诊断,那名小学生被医院确诊为脑震荡。

公交车上什么人才需要被让座?

说到公交车上遇到什么人需要让座,恐怕我们最先想到的就是老人和孕妇这两个群体了。做过公交车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公交车的前面都会留有几个专用位置。这些位置处理留给老人和孕妇使用之外还包含了弱小的孩童和残疾人。所以我们在乘坐公交车时通常听到随车广播里总是喊道:请前面的乘客往里走,请把座位让给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

公交车上留下专门的座位和普及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观念,原因无他,这是对于弱者的尊重,将有限的公共资源留给弱者这是一种正能量的社会美德。但是与这种美德极为不称的是各地屡屡因为让座问题所引发的口角纠纷乃至打架斗殴的行为,在利益面前人性或多或少还是会显得有些自私,当这种自私因为个体的差异而被放大到一定情形就会演变为一出出闹剧。

我们常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今天强者或许会成为明日的弱者,尊重今日的别人或许就是尊重明日的自己。对于确实需要帮助的人,我建议大家适当地让一让又何妨呢?

老人行为已涉嫌违法

让座给需要的人是一种普遍的道德约束,但是把这种约束作为必须执行的“圣旨”或是一种强制性行为我认为多少是有些不妥的。上海的这位老人似乎就是把别人要给他让座想当然的认为是理所应当,所以当对方没有遵守他心中的游戏规则时,即便对方只是一个幼小的孩童,这位老者丝毫没有展现出与他年龄相符的涵养,重重地将孩子摔倒在地,最终导致了孩子脑震荡的结果产生。

老人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由于孩子的伤情目前看来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可能还不构成轻伤,因此多半还是属于治安范畴的殴打他人。也许有人要问了,这老爷子只是拖拽怎么算是打呢?其实不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推拉扯拽等行为只要造成后果的也一律认定为殴打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从上面的法律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被老人殴打的红领巾还不满14周岁,那么老人的行为就属于情节严重,依法要从重处罚。对于这位老人的70岁,是周岁还是虚龄尚不得知,如果他是周岁或许还能逃过拘留一劫,如果是虚龄,孩子一方家长不接受调解处理的话,这位老人多半就得被警方行政拘留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管最后警方的处理结果如何,我想这位老人都应当从中吸取教训,您虽年迈但您至少是位成年人,作为一个成年人为了争抢座位而对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动粗,我想这种行为在任何人的严重都是为老不尊的典型表现。想要获得别人的谦让请先学会最最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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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地搜了一下整个内容,其实就是排队上车后小孩由于身体小而灵活,插到了老人的前面,坐到了司机后的座位。而后发生的一幕让人膛目结舌,老人拖着孩子的双脚,将孩子从座位拉到了过道上,孩子由于从座位上拉下时脑袋撞到了座位,表情很痛苦,最后经检查“脑震荡”。

看到很多网友只是一味地在谴责老人的不是。我也觉得老人确实不该对一个孩子这样!可是很多人却忘了孩子的教育同样是缺失的。

1.作为小学生而言,“德智体美劳”五项中,这个孩子最起码的德育教育是缺失的。曾记得我们小的时候连汽车都没得坐的年代,老师带给我们的教育是“尊老爱幼”。上车遇到老人要学会尊重老人,给老人让座。我相信现在的小学主动让座这个概念应该是没有取消的。

2.排队上车是应该依次上车按顺序由里到外坐。而该小孩却是从老人的身旁挤过,而且坐到了最近的位子。如果在挤的过程中造成老人的站立不稳,导致摔伤,那这个孩子负的起这个责任吗?基本的行为准则,学校和家长没有任何教导,没有任何责任吗?

3.不能只是因为小而不守既定的规则。不遵守规则会被人教育,不是任何人都会包容你的行为。作为社会准则而言,任何人都应该遵守。家长和老师的教育责任重大哦。

“三岁看小,八岁看老”。从这个来看,这个孩子的道德教育是有很大问题的。

再谈谈老人的问题:

1.老人更应该包容孩子,试想如果这是你的孙子,你会拖着他的脚从座位上拉下来吗?肯定不舍得!要是别人这样对待你的孙子,估计以你这样的性格会拼了老命对待别人。

2.作为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体格上就存在严重的落差,这也是明显的“以老欺小”。你能有从座位上把孩子拉下来的力气,那说明你的身体很硬朗,完全不用坐着,既然这么有精力,何必为了一个孩子计较呢?

3.就作为孩子错了,你的级别都是爷爷了,何况后面还有很多的位子,为何非要跟一个孩子斗气?如果是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试问你还有这么大的脾气动手?

4.老人的脾气暴躁,跟海南打司机的俩老头一样。既然做错了就应该受罚,何况对于孩子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庇佑?

这次的事件对于这个孩子而言,也是一堂生动的社会准则教育课,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社会规则。对老人而言倚老卖老这一套在现代社会已经行不通。老年人更应该践行社会的价值回归,做好社会的表率!


给大家介绍一下事情经过:

1月10日上午,乘客一拥而上挤上公交车,其中有两位是一老一少。小孩仗着身体灵活挤到前面,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坐下。老人见自己落后了,可能气不过,对车上其他不少空位视而不见,竟抓住小孩双脚,硬往车厢过道拖拽。双方力气悬殊,小学生被拖离座位,身体重重地摔在地上,痛苦地捂着脑袋呻吟。面对司机和乘客的指责,老人丝毫不觉得自己做错了,还理直气壮地指责小孩有错在先。

小学生被医院确诊为脑震荡。

应当依法对老人进行处罚并赔偿

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令人气愤,根据新闻报道初步情况,小学生的受伤情况是脑震荡,希望小朋友也能迅速康复起来。

因《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将脑震荡从轻伤标准中剔除,所以造成脑震荡的情形达不到轻伤标准,所以该老人的行为构不成故意伤害罪。

但是随意殴打他人是法律禁止性行为,老人的行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伤害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根据规定,可以对老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该老人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小孩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人进行赔偿道歉,赔偿损失。

再是为公交车司机点赞,及时站出来制止老人的违法行为!


车上还有空座,所以这不是抢座位,这是报复!

事件回顾:

公交车行到站后,乘客一拥而上,其中一老一少,上车时身体发生了几次碰撞。上车后,小孩灵活地挤到驾驶员身后的座位坐下。

此时,车上其实还有不少空位,但老人可能生气了,竟抓住孩子双脚,硬往车厢过道扯。老人力气明显比小学生大,小学生被拖离座位,重重地摔在地上并痛苦地捂着脑袋。小学生后来被诊断为脑震荡。

公交车司机夏师傅见有人在车上动手,连忙把车停下,起身来呵斥老人停手,在旁人也发声指责之际,老人理直气壮地认为小孩有错在先。

在情在理,老人都应该占主要责任。

1.在情,老人完全可以选择别的空位坐下。可以想象小学生与老人上车争先恐后的情景,我们可以说大家在候车上车时没有养成排队礼让的好习惯,但这不能成为上车后动手的理由。

鉴于车上还有空位,可以判断老人所做行为不是为了座位,而是报复!有力气托起一个大几十斤的小学生,估计也不是老弱病残吧?这么欺负一个小学生,实在难看。

2.在理,小学生占到的座位是“老弱病残”专座吗?根据报道,小学生坐在司机身后的那个位置。我所知道的大部分城市的公交车,专座并不会设在这个位置。

如果不是专座,就算车上已没有空位,小学生坐在那位置,让座是美德,不让最多就是不懂事,不要说不该被打了,规则上他也无需让座。

(事件发生在上海130路公交车,该公交车如何设置爱心专座,了解的朋友可以留言解答)

可见此事与公交车让座老人关系不大,是纯粹的报复行为。

不论谁对谁错在先,从视频和当时在场乘客描述,所谓的争上车争位置都并没有造成太大的问题,本可简单说理几句就平息的事情,却非要动手不可,最后还伤人了,老人这次做了个坏榜样了。


这次又是坏人变老了,还是老人变坏了呢?

公交车上一般都会有老弱病残专用座位,毫无疑问的是,如果有人霸占了这些座位,你作为老人,作为这些座位的专享者,可以要求别人让位给你,又或者你的身体很不舒服,也可以和坐在其他座位上的协商,看能不能把座位让给你。但是在这个事件里,很明显的是,以上情况都不存在!

首先小孩坐的座位是在驾驶员的背后,从公交车位置分布来看,这很明显不是老弱病残专属座位,即使是,小孩子作为幼儿,宇,你这个老人是享有同样的坐在这个座位的权利的,何况还是他先抢到的.其次,看这个老人使用蛮力把小孩拖到在地上来看,你的体力还是很好的,这个时候你还敢说自己是弱势群体,需要特殊对待吗,你还要脸吗?作为一个老人,居然这种度量都没有,为一个座位和一个小孩子争抢,还导致小孩子受伤,真是给其他后辈树立了一个很坏的印象,而且为给老人群体抹黑,你丢不丢脸?

最后,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虽然轻微脑振荡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轻伤,但是你还是属于行政违法,需要遭到拘留和罚款的,同时在民事责任上,你还需要承担这个小男孩的医疗费,营养费,康复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等等,所以何必争一口气,导致自己脸又没钱又没,还有可能导致自由也没了!


现在普遍存在老年人把年轻人给他让座看成是天经地义的事,有的甚至要小孩,孕妇给他们让座,对于老年人我应该尊敬他们,但要提醒大家注意,不是所有老年人都值得尊重

这件事发生在1月10日上午,130路公交车上。

在上车的时候,小孩和老人有几次明显的碰撞,小孩,因为年轻身体灵活,比老人先找到座位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坐下。老人见自己落后的可能有些气不过,抓住小孩子的双脚,硬往车厢拖着。小孩子被拽离了座位,身体重重地摔在地上,捂着脑袋呻吟

周围小学生也指责老人做的不对,但是老人还不觉得自己做的不对,理直气壮的说,是学生有错在先

这名小学生被医院确诊为脑震荡。

当时公交车上是有不少的空位的,但是老人没有去做,非得要和一个小朋友去争夺一个座位。并且还把小学生用暴力手段拖拽至车厢过道,导致脑震荡!

车上有座位,你不去坐,非得和一个小朋友争,有意思吗?

现在有些老人也是做的有点太过分了,车上没有座位的时候吧。如果没有人给他让座,他就找一个年轻人在他旁边一站,造成一个心理压力直接说话,让年轻人给他让座。

我们应该相互尊重,老年人也应该自尊自爱,不要做一些特别过分的事情。

这是坏人变老了,还是老人变坏了?在公交车上,我给你让座,你应该谢谢我,我不给你让座,你也不应该道德绑架我。


现在这种事情已屡见不鲜了已不是新闻了“”尊老”已变味畸形老年人把别人的爱心当成理所应得自己的“”老“”当做自己的特权严重的动手索要这是社会缺乏感恩教育对尊老的片面强调对别人权利的忽视强索“爱心”是对别人权利的侵犯这种现象频发是社会上某些人对个人权利蔑视是个别老人觉得不会受到惩罚而放纵自己


上海浦东,一个小孩率先坐上了一个座位,后面的老人没抢到座位不知道怎么就动上手了,抓起小学生的双腿就拉下了座位,导致了小学生脑震荡。

老人要是真正有需要的话可以像司机寻求帮助,或者让年轻人去让座,不应该去和小学生争抢一个座位,而且还是小学生先坐下的。老人看上去并不是那种孱弱的体质。

这让我想起来几天前我做的一次公交车,因为雪车而开的得慢,因此每个车站上车的人就格外的多。每位乘客都挤得比较难受。在某一站上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当时有一个带着小孩的妈妈起身给她让座,奶奶说的话让我记忆犹新,奶奶说,我不老,你们坐吧,没事。言语爽朗清脆,感觉身体和心理都非常健康。反复谦让后,奶奶依然不做我对她是肃然起敬。

两位老人对比很鲜明,老奶奶就是道德的典范,我们民族崇尚尊老爱幼,但是不支持为老不尊。照顾需要照顾的人,尊重需要尊重的人。老人伤了孩子自己也需要给孩子看病,还丢了面子,为了个座位得不偿失。

欢迎关注号大眼大世界讲历史镜当今,品实事明道理。


为什么总是小孩妇女在公交车上被欺负啊为什么没人来和我这个小伙子抢位置呢


能怎么看,我现在躺在床上看。为老不尊的东西你又有什么方法能来制裁七十多的东西,

最后的结果除了私了赔钱还能怎么办。


现在这批70左右的因为历史原因早没有老一辈老人的朴实又没有后辈的素质,是一群斗天斗地斗家人的主!再过20年就好了。不是所有但确实不少。他们的价值观中没有分享没有包容固执还偏激。


简直是为老不尊、你又不是不能动、对于和你孙子一样大的人做这样的事太过分了。你是长辈你的风格和善良到哪儿去了?这么大年纪的人了,公交车是你们家的也不能这么没道德没人性。可耻。法律应该判刑并且重责赔负责任!


现在有部分老年人不能用道德来评价,他们就是所谓的揣着明白装糊涂。别人给你让座是美德,不给你让座是人性,作为老人哪有资格做这么暴力的行为。在哈尔滨还有一部分老人坐公交车自己带着垫子,找个空坐下别人让座都不坐。一次给一位老大爷让座,他竟然给我鞠90°躬。当时我心里特别酸,特别难过。现在的人素质太低,要多增加大家学识来改变现状。


感觉这事要严惩,说实话,我们尊重老人,但这就不是老人,而是老东西,老不死,这种抢座的事发生的还少?倚老卖老,仗势欺人,就没一个措施能制止这些老败类,老人渣的?停其退休金,断其勉费乘公交的权利。当然,不针对所有老人,只针对这些有污点的人渣。


这个要怎么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怕是身患绝症的老人作出这种事情就要追究法律责任。如果老人设计到精神状态问题追究监护人责任。如果城市里养了一条狗咬了人那还有可能要付出一条狗命呢。这种不安定的因子能随随便便放出来吗?中国别的不多,就人多,自我约束不够一是扰乱治安;二是处理不好会带来坏的影响,变成潜在的扰乱治安。要让这些负面的行为扼杀在摇篮中,保证安全。


行为可恶,让座只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而不是老幼妇孺的权力,别人给你让座,是这个人有素质,有道德,别人不给你让座,那人家也没有这个义务。倡导和必须是要分清的。案例中的老伯已触犯了法律,应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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