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有偿课外补课可以算受贿吗?

不算,兼职收益!第二职业!就象以前的校办企业一样为生活谋点福利。


不可以。


用劳动换来报酬,怎么能算!


不算受贿!就是在平时的正常教学过程中收受家长的财物,也不构成受贿罪,只能是违纪处理!


只要不是本班学生,爱咋补是人家本事,劳动所得。


想当人民教师,就别有,有偿补课。要不就别当老师。上课不教补课教。我认为算受贿。现在太严重了。到处都是。在我们这小城市。老师开豪车。老师住豪宅。那来的钱??


不算受贿,但是应该开除公职。要么当教师,要么专职去干补习。


在职教师不得有偿补课是当时行政措施,不是法律禁令。不准补就别补,扯不到受贿上去,它是在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形成的自然合作关系,一方付出了劳动,一方收获了知识。

如果要罗织构陷,按文革时期的套路,可以推演到反党反人民颠覆国家等罪。


比受贿更严重,应该把精力放在自己的正常工作上。


不算。


很明确不算!我不反对教师课外补课而且很鼓励!如果补课的不是在职教师,这样的补课真能帮助孩子吗?别说什么培训机构很多老师很优秀,真的优秀为什么不去学校?干嘛不去人大附中?衡水中学,长郡中学这样的学校?


我认为不算受贿,但应该算不当得利,要返还。


这个看国家怎么定


两码事


这个问题由法律专家最为合适。作为非法律人士,我也能感觉这个不是受贿。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贿构成要件。

有偿补课,争议颇大。

一方面,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大局着眼,国家频频出台政策,进行限制。

另一方面,家长为了孩子比别人高一点、不处于下风,拼命想办法给孩子提供成长的机会。

作为教师这一方面认为:凭自己的劳动挣钱,和医生和高校教师等职业一样凭自己专业知识挣钱并不犯法。

教育竞争内卷给基础教育带来了很大的功利性,上高中难、大学就业难,使家长们用尽千方百计想孩子上个好高中、好大学,提高自己学校的档次和学历档次以便好就业。所以,竞争压力,才是家长投入的最大的推手,竞争又无法豁免,明面上和暗地里的竞争是不会停止的。

现在的高考试题已经完成由知识立意向能力立意转变,并且进入了3.0版本素养立意,早已经不是单纯的知识问题,单纯靠机械记忆和刷题,不能解决高考问题。

国家从大局出发,指出了正确的方向,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和国家大局,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国家政策,为国家的教育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前提条件:课外补课的老师在学校正常倾其所能,课堂上毫无保留地教导学生,并且不以是否参加老师的课外补课作为学校三好生等考评的依据,也不为难不补课的学生或家长。家长和学生意愿参加这个课外补课,我认为不算受贿,这个属于老师的正常劳动所得,利用其课后时间业余时间进行备课和补课,是有偿服务和劳动所得。


普通人生活都不容易,大环境造就需求市场,满足需求、供给必须接收监管,不然用与灌溉小口变成决堤,最后伤及众人!


劳动所得,与家长交换劳动而已,与受贿完全性质不同。


有偿劳动,合理收入。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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