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职老师,如果假期里有学生要求补课,也属于违背师德吗?

是的,教师职业规范中明令禁止


很久以前,老师上课应讲尽讲。课后有兴趣小组,比如航模组,无线电组,图画书法组,气象天文组……。这才是真正的素质教育。

现在老师上课,关键问题“且听下回分解”。下回,当然是补习班啰。

阁下,如果尽心授课了,补习也是可以的,比如抓落后促先进。

怎么说呢,大纲内的教学计划完不成,应该是编大纲的问题。


作为在职老师,在假期里给学生补课,肯定违反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这从教育部多次下达文件、学校每次开会都会提及这个问题来看,教师进行假期补课,如果经核实确认,是可以开除公职的,而且还会连累到学校和学校的老师,比如取消绩效、取消凭优、先进等。以个人的观点教师进行假期补课:

一)会造成学生教育的不公平,假期对于学生来说,本该是快乐的,而教师进行假期补课,就会提前进行下一学期知识进行讲解,这些本来就要在课堂上义务讲解的,违背了教育的基本原则。

二)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如果开了教师假期补课的先例,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教师参与其中,这对整个教育环境风气不好,甚至会激发教师和家长之间的大予盾。


收费就违了。

如果不收费,还包食包住,那就是高尚了。


那么新高一暑假都要听在校老师的视频课,要收费的那种,算补课吗?


不收取任何费用,可以补。


有偿违背师德,无偿可以。


在职教师如果在暑假进行有偿补课,是肯定违背法规的,举报一个一定会处理一个。本身教师队伍时一个相对清廉的队伍,如果每个老师都这样去从事课外有偿补课的话,那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啊?每个老师眼里只有利益,谈何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工作,这种行为是绝对违背师德的,绝对要禁止。


是的。


从目前执行的政策看,只要是在职教师参加补课,不论何种情况,都是违规的,都会受到通报批评、降低工资等级、辞退等处分,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甚至会被开除。

放假前一天,学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其中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签承诺书,不参加各种形式的校外补课。

所谓各种形式的校外补课,包括教师自己组织的辅导班、家长组织的辅导班、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辅导班等,一句话,只要是补课了,一经发现,就等着受处分吧。

当时有一位爱开玩笑的老师大声提了一问:如果不收费义务补课,算不算违规?顿时哄堂大笑。台上的领导也笑了,然后说,何毕去惹麻烦呢,乘暑期休息、学习一下不好?

去年11月份,学校就处分过一位江姓老师(化名)。她在家长微信群中回答提问时,给家长推荐了一家自己受聘的校外辅导机构,结果被一位有意见的家长截屏,告到了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要求学校按规定处理。学校一开始让江老师在全校教师大会上作检讨,作留校察看处分。那位家长撕破了脸,不服学校处理,继续上告。结果江老师被辞退,学校给区教育局作检讨。

江老师走的那天上午,眼泪涮涮的,清理好办公桌上的物品,抱着个纸箱,走了。


如果纯粹是学生愿意补课,那么教师的行为存在四个违背和两个不违背。

教师假期有偿补课,违背相关法规,违背领导意图,违背部分家长的想法,也违背了社会上一些躲在阴暗角落里紧盯教师痛脚的人的心思,但不违背师德和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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