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开除了,有20年的工龄,能得到什么补偿?

开除和辞退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如果无缘无故的辞退或者以裁员为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是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这是要补偿的。如果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或者开除,那就不一样了。性质可就变了。只要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干好自己的工作,问心无愧,就好!


被单位开除了,工作有20年这20年是别工作了20年不能被单位除悼!应该保持。


被单位开除了,有20年的工龄,能得到什么补偿?

不知道你被单位辞退的原因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有是因为以上原因被开除,您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被单位开除了还想要"补偿"美死你了!


凡是被单位开除的必须是有一定错误的,公司会议研究通过,公示。我们单位是什么都不给。


全是眼泪~


沒有补偿和工龄



20年工龄却被公司开除,你是怎么混的?还有脸要补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什么样的才会被开除?


你不被判刑,就不能开除。


如果开除的整个决策过程和结果都是合法的,那么你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相当于净身出户了!


应该有经济补偿,还有两年的失业金


至少100万


10年或10以上就是固定合同了,如果你没有犯很大的错,单位不能开除你。假如经双方协商,你可以走,单位的补偿1年1个月的工资,你20年得补偿20个月的工资


题主你用的是开除


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开除的职工,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如果单位有少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况的话,除要求补缴之外,可以获得欠缴总额25%的补偿。


被单位开除,说明你犯有严重的过错,被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了劳动合同。若真是这样的话,单位无需支付给你任何经济补偿,哪怕你在单位工作了20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对照一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看看自己到底违反了哪一项,或者哪几项?如果确有违反,那只能是咎由自取!

但也并非毫无胜算,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求单位举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单位开除你的理由,要有相关证据做支撑,例如,单位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开除你,那单位就要举证,既要证明你旷工了多少天(如考勤记录、视频、没有请假手续等),又要证明是根据规章制度的哪一条款,如果单位拿不出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单位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旦违法解除成立,主动权就在你的手里了,你可以选择回原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回原岗位继续工作;也可以选择由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你,你离职另谋高就。

赔偿金是2倍的经济补偿金,即通常所说的2N。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根据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由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的标准,是你被开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例如:你在本单位工作了20年,平均月工资3000,补偿金就是60000元,赔偿金就是2×60000=120000元。

二、规章制度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由此可见,规章制度除了内容合法,程序也要合法:

1、工会和职工的参与;

2、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如果单位拿不出以上证据,尤其是拿不出你已知晓规章制度的证据,那恭喜你,你又赢了!

赢了的处理方法同上一条,可以选择继续回单位工作,或者选择拿2倍经济补偿金离职。

三、开除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如果单位没有事先通知工会,就是程序违法,也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这一条追责比较难,一是这个程序在单位内部,为了单位的利益,可以补个程序给工会,工会不会不认的;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也就是说,单位在起诉前补正了程序,那就不是违法解除!

因此,如果你确定单位不能就开除你进行举证,你可以去进行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单位开除你,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不能举证,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既可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回单位工作,也可以选择拿赔偿金走人。如果单位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开除你合法,那就一分钱补偿金也没有,哪怕你工作了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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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给我的感觉就是你因为犯错误而被公司开除,这样的话是很难得到补偿的,但是还需要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下面我来阐述下我的观点:

1、一般来说在单位工作20年的话和单位是劳动关系。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劳务派遣理论上也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如果这样意味你和该单位属于劳务关系,你和第三方属于劳动关系。当然也有可能你的工作岗位只是临时的、辅助的,即便你工作了20年也不代表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具体是什么情况,无法判断,只能假设你和某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你说被单位开除那么存在两种可能。第一是因为你的原因;第二是单位的过错而嫁祸于你,或者虽然是你的原因,但是单位的程序或者规章不合法。第一种就不分析了,因为你的原因单位将你开除你是得不到补偿的。第二种原因现实生活中也不是没有,比如你和单位的领导吵架了,有了私人的恩怨,单位领导找个由头将你开除。或者是虽然是你的原因,但是单位规章或者是规定中并未有开除的处分决定,而是由单位领导的意志直接做出的决定。

3、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下列情形规定单位是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且劳动者是得不到补偿的:1、刑事犯罪记录;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3、徇私舞弊,严重侵犯单位利益。4、其他法律规定。这其中第二条和第三条最难以把握。比如你最近家里有病人,需要照顾,因此你一周内出现了三次迟到现象,这算不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里面有个最重要的前提:单位关于考勤的规定你知道吗?公示过吗?如果没有,对不起,那么开除你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4、对于出现劳动争议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该案的要点就是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否成立。

总结如下:因你的原因被开除的,你个人得不到经济补偿;因其他原因被开除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一般而言经济补偿金为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


开除是对单位员工违纪违法的一种处分,既然是开除,就不存在补偿,我们常看到一些已经退休的人员,因没有公职可开除,取消退休待遇,行政事业单位员工开除公职的,也同时取消退休待遇。题主所说的补偿应该不是开除而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单方面改除劳动合同,可以按合同约定给予补偿,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国企的话1年补偿1万元,我们这里临时工干了三年补偿了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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