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不能把打人和体罚混为一团。请问什么是打人,什么是体罚?

很难界定,要看老师的出发点,如果是为了孩子的学业、行为、安全,我们可以认为是体罚,如果老师仅是为了好管理而不讲道理,那么就是暴力了。


作为老师,对犯错学生可适当罚抄校规罚站罚劳动打手心,不可拳打脚踢掌掴。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不能把打人和体罚混为一谈这个说法绝对正确。

我们看一下两个词的定义:

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成年人(如父母或老师)对小孩(子女或学生)身体使用的惩罚,可表现为各式殴打,罚站罚跪等。

打人:一般分为轻度的拍打,重度的殴打。这里对着人拍了下脑袋或狠狠地拍了下后背又或锤了某人,个人认为均属于打人。但如果升级为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打人时便是殴打。

在教育领域,体罚常常会与打人混为一谈。从体罚定义看它是以教育为目的的殴打,罚站,一般行使主体是家长,老师或一些公司领导。它会使受体罚对象感到身体疼痛(一般仅是疼痛)。当前国家是不允许体罚学生的,但学校里还是有罚站,操场跑圈两种形式体罚形式。如果出现揪耳朵,拳打脚踢甚至是打手心,一般情况下一但报道相关教师均会受到处罚。个人认为像这种手上有动作的行为均属于“打人”范畴。体罚我也仅接受罚站这种行为。

还有现在孩子是父母心头肉,比过去更受疼爱,一般情况下,学生非常不听话教师会通知家长处理。或许在家中会有“混合双打”(因学校教育引发的父母两人均打孩子很少很少)。


打人就是直接实质性的身体伤害,体罚就不一样了,罚站,蹲马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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