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想要孩子可以么?

你是为你妈而活的吗?


每一个母亲都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在你心疼孩子的时候,也不要忘了自己也是别人的孩子,你母亲为什么有这样的决定?还不是因为心疼你。

在现在这个时代,活着的压力太大了,尤其是带着一个孩子的单母亲。

在决定要这个孩子之前,你有没有想过未来的生话?准不准备再嫁?经济条件如何?如果再嫁,你的孩子要怎么安置?这都是很现实的问题,你不得不考虑。

像这样的情况,尤其是男孩,再嫁会非常困难,也许你会说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但现实就是这样。

如果你经济条件不错,能独立养大孩子,给他好的环境,不需要依靠任何人,那么可以争取这个孩子,但同时你也要做好单身的准备,当然并非绝对,但再嫁的话会比普通人多不少事。

反之,不介意你要这个孩子,不是心狠,是情况不允许,让他跟着你可怜,你觉得这样好吗?

生话中有很多无奈,有些东西要学会放弃,当然,放弃抚养权不代表不要了这个孩子,你依旧可以做很多。


首先你得经济抚养孩子,有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当然可以,如果你是女的,有经济条件一定自己要抚养权


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离婚我想要孩子可以么?

我可以肯定的回答当然可以。毕竟孩子还是跟着自己的亲妈,关爱会多一点,当然不是说,跟着父亲不好,但是我们中国的传统就是男人在外挣钱养家,如果你的前夫再婚,他肯定要担起养家的责任,所以对孩子的照顾也许不是特别完善。如果有爷爷奶奶帮着带的那会好的多。

要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必须要有那个经济能力,如果你还在四处漂泊的打工,如果你还在在为你的工资养活不了自己而纠结,如果你的父母已经年迈无法帮你带孩子,你恐怕就要慎重了,要看哪方能给孩子更优质的生活,和教育环境,然后让自己孩子跟着谁。不要被一时的情感所左右,反正给孩子最好的条件才是放第一的。


可以你想要什么都可以你怎么想是你的事最后能不能达成所愿就不光看你的想法了


没错,你是你妈的孩子,你妈心疼你怕你以后带着男孩不好嫁;你又是孩子的妈妈,你心疼自己的孩子,想给他足够的母爱,这也是对的。这件事也折射出母爱的光辉和人性的自私,你和你的母亲都是自私的,因为你们都很在乎自己的孩子,你的母亲在乎你比在乎你的孩子多一点。带着幼儿生活,以后面临的困难很多很多,你要想清楚,同时要有足够的能力。离婚,那么难为什么不去试着改变现状,不离婚呢?离婚你面临着很多已知和未知的困难,改变现状,你只面临一个问题,只要现状改变了,因离婚衍生的种种问题将迎刃而解!


经济独立应该可以


我觉得每个女人离婚都只会要孩子。


有经济条件且无道德问题可以。关键是你有争孩子的能力吗?


根据你的自己的情况吧!特别是经济情况允许的话可以的!


可以啊!我也是要孩子,父母双方都有权要孩子,不过一切为了孩子,考虑孩子成长环境更好的,就由谁负责吧!


如果你是女性可以争取。如果你是男

性就放手把孩子自觉的让给前妻母爱伟大,男人就是猎物随时会忽略对孩子的,不是不爱可能做的不够好。放手也是爱。我们做人把孩子生下来就能让孩子的一生走完,不要走的过于悲惨,都是大人留下的悲剧[祈祷][祈祷][祈祷]


谁的条件好谁抚养。


为什么不要?


有能力可以


你的母亲是为你考虑,才不让你要孩子的,你舍不得你的孩子,她舍不得她的女儿,怕你以后受苦,怕你以后过的艰难。

我身边也有这种例子,也是男孩,开始女方是舍不得孩子,要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家里母亲也是劝她放弃,后来她又把抚养权给了男方。男方不限制她探望孩子,她也经常可以见到孩子,假期就把孩子接过来和自己住。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天天陪着孩子。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孩子是妈妈生命,女人一旦生子,就会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如果你狠不下心来,一天也离不开孩子,那么你可以要孩子,但你一定要规划好以后的生活,要有一个充分的心里准备。因为短时间内你的生活可能不好过,你要保障孩子的生活。

如果你最后决定放弃抚养权,那么你会在一段时间内极为痛苦的想念孩子。这是一段过程,过了这个阶段,就会好些,但他不在你身边时你依然是放心不下。

要孩子是身体的苦,因为你一定会很幸苦,不要孩子就是心里的苦,思念的苦。权衡一下,再作出决定。

如果不得已真的只能走这一步,尽量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不管孩子跟那一方,都不要限制探视的权利,让孩子尽量多的感受父母双方的爱。


想要孩孑在法院去要如果不行找,一个老公生一个就了事


如果是你,我也会要的


婚姻里出现问题,先各自找一下问题,如果能解决,尽量不要离婚,离婚了孩子无论跟谁过,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不能仅仅因为夫妻间的问题,造成孩子终身的痛苦遗憾。

老人家建议你不要孩子,是在一为自己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的,应该希望你以后不要受孩子的拖累,再找一个对象方便,同为人母,你也应该为自己对孩子考虑清楚.

最后决定还是要考你自己,孩子是无辜的,既然带来了这个世上,做任何决定都要对孩子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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