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档案不在公司,是不是更好辞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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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

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就你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

离职前你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的劳动回合同。对此类合同而言答,并非“自由”合同,是不能“自由”或者随意地解除的。


正规公司辞职流程

1、首先向你上一级主管领导提出辞职,辞职原因-各种理由吧,争得领导同意

2、领导同意后,去公司人力行政部门填写辞职报告及各种移交手续

3、填写完成,找领导负责人按序签字完成

4、提交辞职报告到人力行政部,就OK了

注意:部分公司有规定辞职须提前多少天提出

非正规公司,如果没要求办理辞职相关手续的话,只需给公司领导说辞职,同意就OK


辞职,需要办理按照工作单位的人事管理规定进行办理辞职流程。档案不管在不在公司,辞职流程都一样要求按照规定进行办理,所以没有档案不在公司更好辞职的说法。

辞职具体流程包括:辞职申请、工作交接、工作秘密脱密、工作物品移交、个人档案转移、领取离职证明。辞职申请得到工作单位批准同意离职后方可办理后续的辞职手续,否则属于工作违规行为,公司会追责员工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导致扣工资或发生重大工作损失的、还会追责经济责任。所以,辞职,必须按照规定的辞职流程办理。

一般提出辞职到正式离职,都会需要有一个缓冲期,这个时间长短会依照当初的合同约定,目前很多企业是员工提出离职,那么需要给予企业一个月的交接期,毕竟你离岗了,这个工作还是得继续安排做下去的,企业需要重新招人、培训新手上岗才能接得上你的班。如果是仓促的提出辞职马上走人,那么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损失,作为员工也没有顾及公司的情谊,有点伤了大家的感情。甚至,有的人直接说辞职就走人了,企业要求按照合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也不愿意等待,闹到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被扣掉,企业不给出具办理离职证明,或者员工是闹到了劳动监察机构说要讨薪这种现象。其实,好好的员工、老板关系一场,在员工离职之前,企业还是自己的衣食父母,为自己的生活带来经济物质保障,我们为什么不在最后散场之前好好握手离开呢?你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企业、员工都是为了生存。所以我们要按照正规的手续办理离职手续!

再有,个人档案是证明个人每个阶段的经历的证明材料,是合法材料,个人档案只可以由具备有管理档案资质的单位保管,一般是档案馆、人才管理中心、或者大型国企业这些单位具备资质。在普通的民营企业基本上没有管理个人档案的资质,但是个人在企业从事工作这一段经历,应有劳动合同进行入档进行证明,或者以购买社会保险记录为工龄证明。

个人档案对个人影响意义非常大。在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单位的,都会硬性要求提供个人档案,以作为考核个人的佐证材料。如有一段工作经历中没有购买社会保险,那么这段工作中的劳动合同更加重要,全国很多地方,会把能提供劳动合同证明的视同有这段时间的工龄,所以说,个人档案,影响到计算个人退休工龄。曾发生过一个退伍老兵,刚退伍回来那一年的个人工作经历只出现了一句话,在某某国企单位工作,其余的佐证都没有进行存档,当时招工表、招工合同、工资条也没有办法提供,这个单位也早已破产不复存在的了,最后是来回奔波了好几趟工信局,工作人员翻箱倒柜的全部档案查阅了,已相关的材料佐证他这一年的工龄!这个案例估计好多人听了一定会说,要是早知道档案这么重要,我当时一定会非常的重要每一份材料的保管和流传。个人档案实在是太重要的了!

所以,如想辞职,请以劳动合同约定申请离职,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马上办理完辞职手续的,可以向工作单位说明原因,相信你的单位会顾及以往的同事情谊,给予宽容,会尽快为你办理辞职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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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只需把辞职报告提交上去,交接完工作就可以,其他的公司会安排。至于档案,现在年轻一代的人基本上没有档案在公司,再加上很多企业不帮保存档案,除非是国企或是大型企业。

辞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辞职申请

在辞职时,领导或人事都会给你一张离职申请表,让你填写好相关信息,再交到相关负责人/部门走审批流程即可。在写辞职报告时需要注意一点就是:辞职原因不能写“个人原因、请领导审批”这几个字,否则公司有权利拒绝你的辞职申请。再一个就是辞职之后有什么纠纷,连法律都帮不了你。

2.社保/公积金

倘若你入职的时间不长,或是公司一直没有帮你办理社保卡,或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要记得找公司了解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是补偿还是补缴。

3.工作交接表

在你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会让新的人员来接手你的工作,这时候可别傻愣愣的直接交代或是发个电子版给接手人,正确的做法要要把需要交接的(即你的工作内容)一一例举出来,再打印出来,双方签字,和签字日期,一式两份,自己那份要带走保存好。这也是很重要的证据,万一哪天原单位打电话给你说工作没交接好,让你回去交接、或是让你帮忙弄一个工作,再或是以此为由扣你工资等等,相信你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看似没什么作用,其实隐藏作用很大。《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是由原单位开具,给新单位看的,以此来证明你和上个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了。不然,新单位不知道你是否与上家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增加用工风险。

5.档案转移

档案是不能拿在自己手上的,就算拿在手里,也不要拆开来看(特别是好奇心重的胖友),一旦把档案开封,从此就没有单位或机构敢收你的档案。

如果自己的档案是在单位的,又找到了新单位,可以把档案转移到新单位。倘若还没有找到新单位,可以跟公司商量,先把档案放着,等找到接收单位再转移。

6.带走私人物品

既然是私人物品,肯定有很私密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盒等,就算不要,也要丢掉。一个是为避免有人拿这些东西来做文章,再一个就是给人的印象不好,人都走了,东西还留在这样,看着碍眼。

小结

既然辞职,最好是体面走人,撕破脸皮对谁都不好。特别是有些奇葩老板或HR,觉得不爽,就会告知同行,把你的消息发出去,就等于是被封杀。


员工辞职应按规定提出申请,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有无档案都应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用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即可。个别特殊涉密岗位因涉及脱密期的问题,应按约定时间提出。

用工单位同意后,员工还应按规定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同时,用工单位为员工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作为解除合同证明以便于劳动者求职,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二、在实践中,常有员工不辞而别或是提出辞职便离开,也不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并且是不可取的。一方面给用工单位带来困扰,甚至造成损失;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不讲诚信、没有职业操守的行为,对其今后的职场生涯而言也是不利的,因为但凡规范的企业对于重要岗位人员的聘用都会进行背景调查,一个不讲诚信、没有职业操守的员工在职场中是不受欢迎的。同时,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作为职场人士,要走好职场的每一步,切不可因为一些小事或细节,为自已的职场生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1、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辞职,不同的组织和岗位会有不同的要求,这个你必须向你所在的组织人事部门了解清楚,并把手续完善好,一定按规定办,因为这是人生履历中的一个重要的记录,避免失信记发生。

档案在与不在,与辞职是什么关系,这个也得从实际出发。有的辞职手续要装档案的,和入职相一致;有的解除合同就行了,真的千差万别。

一句话,尽可能办得合法合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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