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与疯子只差一步,是真的吗?

天才往往跟普通人的性格不一样,社交障碍,特立独行,不良的学习习惯。

就如著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翰纳什,著名的纳什均衡就是他21岁时的博士论文,也奠定了后来他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24岁他开始在麻省理工教书他的教学和考试方法有悖于传统。如果说一般人心目中的数学家们是一些以古怪偏执傲慢为自豪资本的典型NuttyProfessors的话,那么你可以想像纳什只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奇怪——或许并不奇怪——的是,数学系占据的大楼往往在一些校园里虽然狭小,但却是最高的,仿佛要加深人们对象牙塔的印象。

1957年,纳什与自己的一个学生结婚了。之后漫长的岁月证明,这也许正是纳什一生中比获得诺贝尔奖更重要的事。就在事业爱情双双得意的时候,纳什也因为喜欢独来独往,喜欢解决折磨人的数学问题而被人们称为“孤独的天才”。他不是一个善于为人处世并受大多数人欢迎的人,他有着天才们常有的骄傲、自我中心的毛病。他的同辈人基本认为他不可理喻,他们说他“孤僻,傲慢,无情,幽灵一般,古怪,沉醉于自己的隐秘世界,根本不能理解别人操心的世俗事务。”

婚后,1958年的纳什好像是脱胎换骨,精神失常的症状显露出来了。他一身婴儿打扮,出现在新年晚会上。两周之后他拿着一份纽约时报,垂头丧气地走进麻省理工学院的一间坐满教授的办公室里,对人们宣称,他正通过手里的报纸收到一些信息,要么来自宇宙里来的神秘力量,要么来自某些外国政府,而只有他能够解读外星人的密码。当一个TA问他为何那么肯定是来自外星人的信息,他说,有关超自然体的感悟就如同数学中的灵思,是没有理由和先兆的。

秋天,纳什30岁,刚取得麻省理工学院的终身职位(Tenure),艾里西亚怀孕。后来他们的儿子JohnCharlesMartinNash出生,他因为幻听幻觉被确诊为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然后是接二连三的诊治,短暂的恢复,和新的复发。

1960年夏天,他目光呆滞,蓬头垢面,长发披肩,胡子犹如丛生的杂草,在Princeton的街头上光着脚丫子晃晃悠悠,人们见了他都尽量躲着他。1962年时当他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Fields奖——数学领域里的诺贝尔奖(Nobel)——获得者时,他的精神状况又使他失之交臂。

就这样,他几乎被学术界遗忘了。到80年代,有几项荣誉性奖都几乎要授予给他,最终都因为他的病状而放弃。80年代末期,诺贝尔委员会开始考虑给予博弈论领域一次机会,而纳什就名列候选人名单的前茅,最后因为对博弈论的怀疑和对纳什的健康担忧而没有实现。

20世纪80年代末期,纳什渐渐康复,从疯癫中苏醒,而他的苏醒似乎是为了迎接他生命中的一件大事:1994年,他和其他两位博弈论学家约翰·C·海萨尼和莱因哈德·泽尔腾共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那就疯一个让我们看看天才是不是出自疯子,有谁愿意先来我愿意提供破衣烂衫。照这个说法,一年必须培养一千万个疯子这样就会有一千万个天才,这样培养人才简单多了以后教育工作者可以彻底下岗了。


是的


成功与失败就差一步,天才成功在前,疯子失败在后。

如何断定天才和疯子在于他所拥有什么。

天才的思维往往是疯狂的,成功了是天才,失败了是疯子。


原始地址:/zhishi/18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