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被打成轻伤,正当防卫还手,公司开除合理吗?

不是说公司一定得护短,但被人打伤还手再正常不过了,被开除不是因为还手,可能因为你伤了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上班,公司开除就是掀包袱,完全以公司利益为最高考虑


合理。公司有公司的考虑。当然,你可以睡公司门口要补偿


公司听黑恶势力的


你先把正当防卫定义搞清楚才说公司开不开除,正当防卫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公司处理这种事一般都不讲理,公司领导不愿在这些事上下功夫,如果被打者没有背景,那就是有理三扁担、没理扁担三了。


你认为的正当防卫正确吗?反击不是正当防卫,要把你的行为界定清楚。


流氓斗殴里就没正当防卫。打是你自己决定。该为自己行为负责。上班吗。有领导有同事有电话有办公室。你可以选择的防卫措施太多。非要打架决绝。就是流氓斗殴!各打五十大板


感谢邀请!

从你的字里行间小编没有看出事情的因果关系,不清楚打你的人是公司的员工还是外人,开除原因是否是因为你还手,还是整件事情对公司产生了不好的影响,这都应该是考虑的因素,公司的人数众多,算是一个小群体,群体内很多事情一旦发生,影响是巨大的,负责人需要对所有员工及其上层负责,一旦事故发酵,所产生的影响不仅仅是事件本身,所以好好想想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对你今后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以上


你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要以警方的结论为准,如果警方认定你是正当防卫,你可要求警方出具文字结论,然后你拿着文字结论找公司评理,如果公司坚决不改变决定,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警方不认为你是正当防卫,那你还手的行为就是互殴,在我国,打架斗殴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仍然属于违法行为,公司因你没有遵守国家的法律而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是正当的,你告到哪里也没有用。


今后有处敌入侵我一定不还手。被打死都不反抗。因为我是守法公民。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也可能是这样的。


如果是员工先挑事,然后被打,开除是合理的。毕竟有些人带情绪上班,结果导致与顾客产生纠纷,那么被开除不冤。

如果因为顾客先挑事,那开除就不合理,因为员工上班过程中受伤,公司不愿意担责任,开除属于落井下石。

最关键要收集证据找劳动仲裁才是正道!


首先,“正当防卫”不是自己感觉是,就是了。通常,民间纠纷因口角引起肢体冲突,不分先动手后还手,都不成立“正当防卫”。就是“打架斗殴”。

其次,公司对员工在工作期间的行为规范通常有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等构成。若在工作期间违反规章制度(也即公司内部的“法律”),那么单位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那就没有问题。

若是有其它情况,不在上述范围内,单位是违反规定对员工开除,违反劳动合同的,当事员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不一定是正当防卫,但一定要争取补偿。

你弄错了一个概念。“正当防卫”不是自己感觉是就是,也不是后动手就是,它是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只有司法部门认定后才能叫“正当防卫”。

在公司里发生肢体冲突,甚至有人因此受伤,受伤者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尽管你觉得很委屈。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般公司里都有规定,这都属于违犯制度的行为,公司做出双双辞退的决定,也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毕竟不管什么原因,打架都是影响恶劣的事件,公司不可能放任不管。

我们具体分析一下:你们发生冲突理后,公司肯定会做个调查。冲突原因是什么,谁先动手。调查完毕要做出处理意见,影响处理意见的因素,除了谁应该对此事负责任外,还有一个元素:谁更忠诚企业,谁业绩更好,然后确定给谁什么处分。

你说的这种情况,显然你对公司的贡献,不足以让公司留住你。

不过,也不必灰心,《劳动法》规定,单位不能随便开除员工,必须有特别充足的理由,即使如此,也要给员工一定的补偿。你完全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向公司公司给予补偿的,而且胜诉的概率很高。


这件事情涉及到两个范畴。在工作场所发生的打架斗殴行为属于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所约束的范围。要具体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以及劳动合同中,对于在工作场所发生打架斗殴是如何进行规范和相应的处理规定。一旦被公安机关认定为互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基本上就没有很大的责任了。如果没有认定为互殴,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来看你也有过错,认真起来,就要看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如何约定的,员工手册有没有进行过培训以及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不管如何你都有在这个具体的事项上面向劳动部门申诉的权力。

正当防卫是属于法律条款规范的行为。但是只有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认定了,是属于正当防卫的时候,那么就可以认为公司的处理,有不当的地方。但以我们目前的司法现状而言,进行正当防卫认定是很难的。等这个认定下来,你再去找劳动部门申诉等等,那也许是很久以后的事了。这里需要注意,起因没有谈到。假使说对方违反操作规程或者违反了生产纪律等等行为,你有责任进行劝阻,他不听,并且动手殴打你,且殴打的行为,已经对你造成了严重的潜在危害,那样,肯定是要进行正当防卫的认定。而且对于公司而言,你是在维护公司的利益,你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情况是反过来,你有过错在先,首先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发生争吵又动起手来,即使是他先动手打了你,但是这个起因,考量起来,即使认定你是正当防卫,但也有可能被公司开除。如果是为琐事发生争吵,然后双方动起手来。即使是他先动手,最后你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还是有可能因为违反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而受到惩罚。周此起因和细节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不论起因,只要是他先动手,且很恶劣,你被打成轻伤,那么对方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你被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包括住院,造成所有的这些损失,都可以将来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起赔偿。


这个情况其实也不好说!首先,正常情况下在动手之前,别人已与您发生争吵。虽然说话您极力注意分寸,对方咄咄逼人。这个人可能看你要么老实,要么身材瘦弱,所以就主动打人总之就是欺软怕硬!随后主动反击,将他人制服在法律层次讲是正当防卫!

但是,最后的结局确被公司开除,感觉令人唏嘘!虽然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双方打架全部开除,表面上看起来是合理,其实是维护企业的立场来看的。但一个企业必须尊重现行法律的立场,也就是说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触犯法律法规否则就立案调查!

公司的规章制度触发法律法规,可向劳动局进行仲裁,申请赔偿金。如果该单位不执行或者劳动部门认为此事不妥,随后让劳动局配合警方,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证据确凿会实行整顿。劳动局会为你争取补偿金,捍卫尊严!

经过这次发生的打架事件后,一定要谨记、吸取教训。在外打工不容易,要以礼相待、谦虚谨慎的做人。说话客气、心平气和,一点小事不要耿耿于怀。以气魄、人格魅力征服他人,会受到他人的尊重!闲暇之时,学习武术、拳击、泰拳及其他的格斗术,能起到强身健体、自卫反击的作用。这样别人就不敢动手打人,即便真动手起来,你也能当场制服对方,将他打服。现在这些人,要么欺软怕硬,要么仗势欺人非常的势力只要功夫厉害就会立马服软。按照我的话说:这些人冇打得,只有打了就会服软或者长记性。

当他人威胁到你的生命,完全是可以将他打死。顶多判个防卫过当,鼓励您正当防卫!


没有背景,打什么仗?自什么卫?如果有背景,别说自卫,故意伤害公司都不敢开除你,你要背景强硬,法律都会让你几分。


合不合理,要看发生事件的前因后果,被打和还手程度来说。

上班时间被打,应该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管理者是企业或公司行使管理职权的最基层的现场行管人员,在其区域内有权管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如果上班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又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我行我素,坚持自己的蛮干行为,在制止与不服从管理的情况下,双方发生争执,相互抓扯,有可能是管理人员出手重些,造成上班人员肢体轻伤。而后,上班人员迅速防卫还手,出手较重,也造成管理人员受伤。

事后,企业或公司为了维护企业公司的安全运转,保护管理人员的行管力度,罚一儆百,杀鸡儆猴,做到有效治理,稳定安全生产,避免和预防不安全因素的重大事故发生,造成公司企业严重的经济损失,公司企业只好开除被打成轻伤的造事者。

如果被打者在上班期间存在以上情况,又正当防卫还手过重,被公司企业开除应该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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