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为什么要以丑为美?

资本的力量~


感谢邀请。

中国的书法自古以“拙”(高古)为最高境界。老子说“大巧若拙”,这个“拙”指的是天然去雕饰,是“由技进道”的高妙境界。因此,书只有“雅俗”之分,并无“美丑”之别。

中国的书法,以汉魏为界,高古朴拙的书风俯拾皆是。汉《张迁碑》、《鲜于璜碑》、北魏《龙门二十品》,《爨宝子碑》、《姚伯多造像》、《嵩高灵庙碑》等等,高古之外风格各异,无不风骨峥峥,真性流露。今常人鉴别,因不符自己的审美,皆以“丑书”冠之。

图一:汉《张迁碑》

图二:汉《鲜于璜碑》

图三:《姚伯多造像》

图四:《嵩高灵庙碑》

图五:《爨宝子碑》

图六:《比丘尼慧香慈政造像》

书至唐代尚“法”,六朝古意渐失。故孙过庭说“古质而今妍”。今书坛人人欲入展以逐天下,心浮气躁,致书“千人一面”,耽于“技术技巧”,从而书写远离心性,徒费年月耳。

古质而今媚,这个媚,就是俗!


你的这种说法不准确,不是中国书法以丑为美,而是有的书法家以丑为美。为什么有的书法家以丑为美?这就是一个艺术追求的问题。搞表演艺术,有的人擅长演正面角色,有的人擅长演反派角色,有的人擅长演丑角,这样,擅长演不同角色的演员查毒配合,才能演一台艺术性戏剧或影视剧。假如一部戏的演员,都是擅长演正面角色,这部戏的观赏性就不强。书法艺术也是这样,不同的书法家所擅长的艺术风格不一样,有人擅长正大,有人擅长精巧,有人擅长灵动,有人擅长笨拙,有人擅长丑陋,有人擅长漂亮,有人擅长飘逸,有人擅长厚重。不同的书法家用不同风格的书法作品呈现出来,书法也就丰富多彩。如果从事书法艺术的人,全部学习王羲之,提供的书法作品与王羲之维妙维肖,整个书法园地只有王羲之一种风格,那书法就没有生气了。尽管王羲之书法很好,其行书号称天下第一,也不能都学他,这是艺术多样性的必然要求。所以,部分书法家以丑为美,这种艺术追求,应该得到尊重。


中国书法自古以来一直以美为核心稳定发展至今。近年来,少数以丑为美的人混入书协打着创新的旗号搞什么“丑书”、“吼书”、“乱书”的丑陋表演,根本代表不了求美的中国书法。


谁说的?


书法体现在心,用之在力,不能过度!

度之为丑、丧失自我。


你所谓的美和丑,其实是美和丑吗?道德经说,天下之美为美,斯不美矣!美丑怎能论书法呢?


问的好!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之美的集中体现,岂能以丑为美。美丑不分,混淆黑白,以丑为美,指鹿为马,其心可诛!


历史文化都是人民意识的改变而改变!

名人也写毛笔字!

有些人就由于崇拜名人也就开始吹嘘名人的毛笔字!

结果把古今先贤的优秀书法家的优秀书法字帖放到一边!

开始所谓创新!

还不会走就要跑!

怎么能不跌跤呢!

所有,就出现了“丑书”

“丑画”……

以及,以丑为美的现象……


有部分所谓书家从西方学的书法艺术,这纯粹是对中国书法的歪曲。


感谢邀请。

中国的书法自古以“拙”(高古)为最高境界。老子说“大巧若拙”,这个“拙”指的是天然去雕饰,是“由技进道”的高妙境界。因此,书只有“雅俗”之分,并无“美丑”之别。

中国的书法,以汉魏为界,高古朴拙的书风俯拾皆是。汉《张迁碑》、《鲜于璜碑》、北魏《龙门二十品》,《爨宝子碑》、《姚伯多造像》、《嵩高灵庙碑》等等,高古之外风格各异,无不风骨峥峥,真性流露。今常人鉴别,因不符自己的审美,皆以“丑书”冠之。

图一:汉《张迁碑》

图二:汉《鲜于璜碑》

图三:《姚伯多造像》

图四:《嵩高灵庙碑》

图五:《爨宝子碑》

图六:《比丘尼慧香慈政造像》

书至唐代尚“法”,六朝古意渐失。故孙过庭说“古质而今妍”。今书坛人人欲入展以逐天下,心浮气躁,致书“千人一面”,耽于“技术技巧”,从而书写远离心性,徒费年月耳。

古质而今媚,这个媚,就是俗!


也想来些美的,可惜没那能力,只能以丑为美,还是写丑书的,你写个正楷让读者看看。


问的好!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之美的集中体现,岂能以丑为美。美丑不分,混淆黑白,以丑为美,指鹿为马,其心可诛!


有部分所谓书家从西方学的书法艺术,这纯粹是对中国书法的歪曲。


这不是人民群众要以丑为美,而是极少数文化界所谓精英们对中国书法以及传统文化褻玩,严重者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顛复和西化思潮。


中国书法为什么要以丑为美?这个问题提问的就有毛病,在书法问题上讲丑和美是一个人的认识问题,观点不同认识就不同,说法肯定就不一样,这是必然的。书法是这样不论什么事都是这样,意见永远都不会完全统一,这就是我的回答。


谁告诉你,中国书法以丑为美?能说出这样的问题。至少说明你对中国书法一无所知,由此也可以说,你根本就不具备讨论中国书法的资格。门外汉都不能算!


书法在不同时代和不同阶段,主体意识的美和丑是有不同的定义的,如清代以端庄为美即为正体,如现代以创新为美,所以书法不存在以丑为美之说,因美与丑没有一个明确或准确的界定标准。欢迎大家反驳评论[作揖]


这个问题本身就自相矛盾,“丑”和“美”是对立的,怎么可能“以丑为美”呢!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在当今社会比较浮躁的环境中以丑态百出而引人关注,可以比较快地出名获取名利倒是真的。


书法”有楷创新”即美书,书法”无楷创新”即丑书,“无楷创新”好看即媚书,“有楷创新”难看即高书!

书体发展过程中不完善为“拙”书。

如果书法“美丑”凭嘴说即没有“对錯”只有“胜负”!

楷书最有个性颜柳欧赵,无名氏”今楷”最无个性。

毛主席领导好可以称为“领导艺术”!

但不能说“领导是艺术”。

蘭亭序美可以说“书法艺术”!

但不能说“书法是艺术”!

这是由事物的性质来确定而不是人的主观!

社会物质形态:

书法应用文刻章照相服装建筑陶瓷等。

社会意识形态:

绘画文学雕刻摄影音乐舞蹈戏剧等。

艺术不能实用例如:

“身份证”不能用”摄影”只能用”照相”,“落款”不能用”绘画”只能用“书法”。

任何游戏都有规则!

王镛沈鹏等画家们用”艺术”解释书法是书法外行!

丑书将作为“笑柄”进入书法史,让后人耻笑今天“书法没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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