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不露面,已通过假离婚把财产转移了,怎么办?

为什么不早一点立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要是他欠钱了,你有欠条或者其他证据,法律是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不管欠债人是否露面,财产是否转移你都能要到欠款。

首先要说明的是你所说的假离婚,财产转移了的事情,在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这个说法的,只要夫妻双方去民政部门进行了登记,并且出具了离婚证,那他们就是不存在婚姻关系了,没有你所说的假离婚这个说法。但是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款,就算离婚了也还是有偿还义务的,我猜你存在的情况可能是欠条是男方写的,然后通过离婚将财产全部转移给了女方。对于这种情况,如果能证明当时借款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支出的,就算离婚了双方都还是有偿还的义务的。

然后要说明的是欠债人不露面。只要你有欠条,你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不愿意还款,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最后要说明的是欠条的有效诉讼期是两年,你如果对方不主动还款,你要尽早采取法律措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鄙人婚姻登记处工作,回答你的问题:

这类问题因工作原因也接触过不少,但这毕竟是个法律诉讼问题,和婚姻登记工作关系不是特别紧密,因此我的回答仅供参考。

首先说一下题主所说的“假离婚”,其实对于婚姻登记机关来说离婚没有所谓的真假。只要是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都是真的,真假只是当事人自己的想法。因此只要债务人已经登记离婚,那么就是真的。

那么是不是债务人离婚后就没有办法追偿了呢?显然也不是的。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及和法院的同志了解到,如果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也就是离婚之前欠下的债务,那么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人离婚后将财产全部转移到夫妻一方名下的法院仍旧可以追偿,只是需要向原夫妻双方分别送达传票,除非债务是以夫或妻一方的名义所欠,且另一方能举证所欠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如果是转移到了第三人名下则比较麻烦,举证比较困难,需要法院调查了。但是任然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追偿,如当事人无力偿还的可处拘留,如果债务人有能力而不偿还,一旦拘留后想必他就会着急还钱了。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不存在假不假,只要去办了离婚证,那就是离婚。

现在债务人通过离婚的形式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此书你想追回来,那么就必须搜集充分的证据,主要有以下:

第一,确认离婚实在诉讼内,这个是很重要的,如果是在诉讼前完成的财产转移,那么很抱歉,对此你将无可奈何。你无法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如果是在诉讼期内完成的,那么你还有机会。

第二,拿到离婚的相关证据。

第三,拿到财产分割、转移的证据。

第四,向法院尝试申请撤销之诉。

你按这几步走,还有追回财产挽救损失的机会,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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