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离异后,对孩子还有抚养义务吗?

如果是养父母离婚的话,未成年的生父或是生母有抚养义务,养父或是养母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


既然有收养关系,肯定有责任和义务去抚养


必须有抚养义务,至少18岁前。要不别生下来,没时间带,可以出钱。出力都行,其它都是借口!


如果不知道他父母是谁就该有抚养义务,离婚可以协商看看两个人谁抚养,那个出钱就行了,这样对孩子也是负责


双方共同扶养


个人觉得有扶养义务!已经确认了收养关系就是父子或者母子关系,无论是否离婚,责任义务应该和亲生的一样


有抚养义务。除非亲生父母领回去,或者有其他人接手这个抚养义务,否则养父母有义务将养子女养大成人。


首先要搞清楚他们两者之间的关系:

既然说是养,说明是通过法律证明而领养的孩子;属于合法相互关系,养父母属领养者,通过律法已成为父母角色;养子女属被领养者,通过律法已成儿女角色;他们两者之间成为父母与儿女的法定关系,也叫养父母养子养女!

养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养子女有扶养,培育等义务!之后延续为相互帮扶,由扶养者扶养,再由被扶养者赡养的相互关系!这是由法律赋于的相互责任和行为!

养者和被养者既然是法律事实,那就要遵守承担法律责任;形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既然是子女,那么养父母离婚后也应该共同承担扶养培养子女的义务,等养父母养老时,养子女也务必要尽赡养义务!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扶持的!


谢谢邀请!

怎么说呢!从法律和个人情感上来说都是应该要扶养的。

先来从法律层面上讲,收养关系依照法律成立,养父母对于养子女有抚养义务不管养父母是离婚还是怎么样,都不回改变。同样养子女对于养父母具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毕竟你们都已经办理了收养手续,养父母的感情生活不能牵扯到无故的孩子。

其次,我们从个人来说,既然收养了孩子就必须对他以后的生活负责,这是一种担当,你和你配偶的感情破裂,不能是你对于养子女不抚养的借口。

孩子收养的时候肯定是高兴和快乐的。我们对于亲生子女离婚了都要争取抚养权,那换了养子女就不可以了么?

将心比心,孩子需要的是关爱,是保护,是健康的成长。不要让孩子有什么心里阴影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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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需不需要抚养孩子?

愚认为当然是需要了,但现实生活中,养与不养原因多种多样,不一而论!

离异对孩子来说是无辜的,因为他决定不了你们的婚姻,在这个过程中,孩子是被动的!

那么作为父母,就应该尽其所能,将孩子抚养大!无论孩子跟谁,双方都要承担各自的责任。

这个责任不仅仅是金钱,还应该有亲情的投入,适时的教育与引导!可能某一方不常在孩子身边,但不可能不见孩子吧?

总是有机会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不能把孩子当成诉苦对象,相互埋怨数落对方的不是,这样是教不出好人才的!

祝天下所有人都能有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与未来!


《婚姻法》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和责任,包括收养的子女。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在上很少见,今天得一见,好像有有点感到生疏,这不奇怪,因为这不是天天能看到的问题。为了普法,使法律深入人心,真正的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老汉我愿意依法来为此问题做出解答。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合法的夫妻对未成年子女(包括合法的领养子女和继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保障他们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的责任。

就如楼主所提,当养父母离异后,是否对孩子还有抚养义务的这个问题,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内双方自愿领养的子女,并办理了合法的领养手续,依法养父母对领养的子女就形成了合法的抚养关系,必须得履行对领养子女的抚养责任和义务。

依据谁付出,谁受益的赡养原则,同时被领养的子女与养父母就构成了合法的赡养关系,养子女对养父母就有赡养的义务和帮扶责任。养父母的婚姻虽然解体了,但并没有和养子女解除领养关系,就必须得承担起养子女的抚养费用。

如果说被领养的子女,是一方在婚前领养的,婚后虽然在婚姻的框架下,孩子与对方形成了合法的继父子女或者是继母子女的关系。婚姻不存在了,依法也就自然解除了与对方领养孩子的一切关系,就没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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