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财产都留给了儿子,女儿该赡养父母吗?

就我而言,父母对待我和弟弟是一样的,但是也已经说明了,老家的宅院是留给弟弟的,但是金钱上,对我们是一样的,分配比较平均。但是我作为女儿,我愿意跟弟弟一起赡养父母,因为他们给了我生命,把我养大,已经付出了很多了,赡养他们是应该的。

但是基于有些父母过于偏心导致孩子之间有怨恨之意,养不养那就是看儿女们的自觉和良心了。俗话说:前有车,后有辙。你前面做了偏心的事情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发生,并且做好承受的准备。如果你不“仁”却跟别人讲“义”,那就是这做父母的不是了。

如果能遇上一个十分孝顺的女儿,不计前嫌赡养偏心父母,那父母或许你内心也是羞愧和后悔曾经的所作所为吧。

愿每位父母都能公平的对待子女,也愿每位父母都得安享晚年生活。


当父母还年轻的时候,我很固执的想哥哥拿了父亲的钱,就应该赡养老人,女儿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不唱主角,可是父母老了,走不动了,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往往都是女儿洗衣做饭,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女儿心软,看不得年迈的父母受一点罪,在农村,儿子不赡养老人,会被街坊邻居看不起的,女儿是辅助作用,有的儿子读书出去了,有正式的工作,脱不了身,过个十天半个月的回来看看老人就走了,照顾老人丢给女儿,儿子觉得女儿就应该照顾老人,有的儿子更是不闻不问,好像老人不是他的爹妈,女儿默默无闻的照顾着老人,到时候还不落好,这就是现实,这些儿子们是没有担当的儿子,没有儿子的时候,人们都想要个儿子,到老了儿子不管你,要这样没有担当的儿子,还不如女儿有担当,有责任心。各尽所能,让老人有个幸福的晚年,是每个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按法律来,房子就儿女都有,然后女儿也要赡养父母。


父母财产都留给了儿子,女儿也应该赡养父母,毕竟也是父母生的,养的。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是必须的。当然在赡养父母的程度上,儿子占的比重应该多一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尤其是农村,一些人给儿子盖了房屋,娶了媳妇。等上了年纪,儿子儿媳却不孝顺,只得靠女儿来赡养的也有的是。

我就是女儿,18岁的时候就毕业参加工作。在我26岁之前,我是把工资全部交给家里的。因为当时还有哥哥弟弟妹妹上学,父母就指着种地,所得收入根本供不起孩子上学。父母养育的子女多,也没有很多积蓄。尤其是给哥哥弟弟娶媳妇,花了很大一部分钱。现在他们老了,吃的,穿的,用的大部分还是我来开支。

我倒也没有后悔过,也没感觉吃亏。唉,怎么说呢?自己的父母总不能不管吧!人在做天在看,对得起自己良心,问心无愧而已。


当初就不该让你哥哥参于进来,他前面钱也没出过,也没去照顾过你父亲,你能指望他拿了钱去照顾你父亲不可能的,当初应该用你父亲的钱请一个人去照顾,现在这种情况你姐妹俩肯定要赡养你父亲的,但必须要你哥把存款和工资卡交出来,如果不交用你父亲的名义去告他让他返还,还要让他出赡养费,今后你父亲的所有生活开消全从他自己的财产里出,用光为止,不够兄妹三再平摊


这是我自己的问题,还是我来解答大家的疑惑吧。

民法典规定儿女同有赡养义务,这点我和姐姐很清楚,事实上四年多一直是我和姐姐出钱出力的在照顾父亲,儿子完全就是个摆设,不管不顾。

父亲虽然体弱多病,但工龄长,退休金高,足够他生活与治病的开支,还能有些许剩余。这些年攒了一些钱了,民间的那些传统比如长子的人设又回来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该管娘家的事,各种埋怨我们。

也好嘛,我们也有公婆,中国人的传统养儿子送终的,考虑到父亲的体面,把一切交给那个好长子后,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啊,答应的事情全部反悔,害得父亲每日生活在担惊受怕中,存款花光了不说,还霸占着退休金。

也有人说:算了,都是兄妹不必计较,吃亏是福。可我们也是普通家庭啊,我的工资甚至没我父亲的退休金高,姐姐家两个儿子,房子都没有,谁身上的压力都重,又如何贴的起?

文字能表达的只是冰山一角,事实真相更另人气愤。该协商的都协商了,耐不住有人就是个搭台唱戏的,说一套做一套,出尔反尔,完全没有诚信可言。目前可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也不可能有一个准确的答案,清官还难断家务事,何况我们这些常人,能有什么高见呢?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你姐妹二人给你父亲办理了退休,说明你姐妹俩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如果条件允许那就在赡养老人这件事上多出些力。

你哥拿了钱却不赡养老人,确实很气人,但是他是你亲哥,没有特殊原因,千万不要对簿公堂。那样既断了亲情,你父亲知道了也一定不会开心。想尽一切办法让你父亲安度晚年,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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