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反应了什么问题?

世间的规律。你起了什么心,选择了什么道路,就会最终迎来与之对应的结果。


因果关系反映了事物的普遍联系以及人们思想中的归纳逻辑。

无论是佛教所说的“业因报果”,还是通常描述事件过程的“起因——经过——结果”,所谓“因”-“果”都是试图说明:什么导致了什么,什么决定了什么。

因果关系,归根结底是由于世界的运行有迹可寻——而人的思想能够触摸到它。因果关系是思想对世界的反映,而非是世界的真相本身。现实中,人们应能体会到“一果多因”、“一因多果”的广泛实例。“因果关系”中的“因”,可以是材料,可以是时代背景,可以是目的,可以是动力,可以是其它——因不同的主观而会有不同的呈现。

“因果”与逻辑学中的“蕴涵”,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其属于描述、属于思想的这一特征。因果关系不是事物(或“事物发展”)所内在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现实中“充分条件”是不存在的,任何具体事物、具体事件,都处于多种条件、多种限定之下。

一个人究极因果,终将踏入哲学的领域。


人说刮过春风才下秋雨、种下荊棘必结棘藜。说的就是人日常生活中待人接物言行作为的因果关系。一个人平时不知施舍行善、一味只知索取自私,又怎么心如所愿白白得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莫言意外受损是天意所为,说不准孽债已欠是到了归还的节点。吃撑了早晚会吐出来,欠帐总是要还的。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本是人的立命之本,人生苦短,总施善也不过几十年,何况人性还有阴暗短缺的一面呢!所以,行为决定一个人的成败、格局决定一个人的境界、心态用精神滋养、保持才是一生的功课。


因果关系反应了层出不穷的原因和结果,反应了人类不断的探索和认知;反应了一个接着一个的明白与不明白;反应了自然物质世界的宏大奥妙。

因果没有关系,它就是一个整体:因就是果、果就是因;每一个结果都是一个原因,每一个原因也是一个结果;

今天是昨天的结果,今天又是明天的原因;历史是现代的原因,未来是现代的结果。

因果在自然界、在人类社会无处不在;它的存在意味着事物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因果实事永远不灭的存在,但因果概念却是伴随人的思维存在。

人类活动中,因为播下了种子、因为有适宜的温度、水分、含有营养的载体---土壤,才有了种子、长叶、开花结果;这个过程的每一个程序--瞬间是一种原因条件的结果,瞬间又转化成未来结果的原因;果实是第二次生命的原因。

同样:水是冰雪融化的结果,但它也可以说是很多其它原因的结果;适宜温度是阳光照耀大地、大气层保护地球的结果;营养土壤是大自然经久岁月造就的结果,腐殖质、有机物、各种矿物质、微生物这些既是结果又是原因。

不断进化、不断变化的物质世界形成这一概念。

人们日常生活中,同样是充满着对因果的认知;饮食起居、工作、家庭关系每一种现象都包含着原因和结果。

人类疾病是病菌病毒肆虐的结果,当然它同样是死亡的原因;在如今时代,范滥流行性疾病会成为社会各领域运转灾难性的原因,它间接影响工厂、商场、旅游娱乐、餐饮、工作的正常运行。

产生这种危及人民生活、社会安定的疾病原因---又是来自人类自身在与大自然和谐生存的环境中的逾越;在给自身生存的环境中不捡点行为的结果。

大自然给人类划分的红线,不可盲目侵犯;保护它们就是保护自己。

人类社会是结果也是原因,大自然也是结果也是原因,一切都包含在因果中。


宇宙中万事万物皆有因果,保持平衡…一切一切的发展到结果都为因果关系。无论好与坏,吉与凶…皆为因果


俗话说得好。种什么因,结得什么果。例如做恶,就会众判亲离,得臭名,受法律制裁。例如做善,就会得美名,老实终久在。


因果关系是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之间的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反映了事物之间内在必然性。现实世界中的任何现象的出现总是由另一现象引起,引起后一现象的现象称为原因,被引起的现象称为结果,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佛教的基本原理之一,因果又叫业因果报,也叫因果报应。“因”就是原因,也叫因缘。“果”就是结果,也叫果报。“业”就是指一切身心活动,分为身、口、意三业。“报”就是业的报应,即由三业的善恶所导致的结果。因就是业,果就是报。

因果规律并不是佛教的规定和发明,而是客观存在的规律,佛陀只不过把它揭示出来罢了。凡做一件事,说一句话,动一个念头,都是种因。随其善恶的性质和份量,都有恰如其分的结果在后面,迟早要由自己受报。自种因,自受果,自食其果。我们今生所受的善恶果报,都是自己前世所种的业因。只要种下业因,定受果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果关系正确地反映出了世间的人与事物起源与结局的衍生过程。人们常说“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就是这种因果关系最直接的体现。总体而言,因果关系的善恶迥异,是在教喻人们常怀仁德善心,莫生害人之意,总归福禄幸福临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众生当谨记于心!谢谢!


因果关系: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譬如你往墙上打一拳,手会痛!

因果关系是一个事件(即“因”)和第二个事件(即“果”)之间的作用关系,其中后一事件被认为是前一事件的结果。

因果关系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缘之串联而引起的现象。

智者:深信因果,畏惧因果。

《道德经》: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涅槃经》: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易经》: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又:“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因果关系”指的是一个事件(即“因”)和第二个事件(即“果”)之间的作用关系。意思是由于这件事(因)而有了后边所产生的事(果)。但是,一般来说,一个事件是由许多因素而产生的结果。

“因果关系”(网络图片)

那么,“因果关系”反应了些什么问题呢?

一是客观存在。“因果关系”反应了客观存在。作为客观存在的事实,其客观事物现象之间所引起的,或被引起的关系,再怎么关系,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以人的主观意念为主导而转移。

二是特殊情况。“因果关系”客观存在事物互相之间是普遍联系的性质,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从中寻找出“因果关系”的为主导的合理性。

三是时间序列。“因果关系”事物之果,其原因必定在先,而结果肯定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可能颠倒,这是“因果关系”所反应的不能更改的事实。

四是普遍与特殊。“因果关系”事物从发生的起因到必然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具有客观存在的普遍性,但也有其特殊性,因此,对待任何事物要从普遍与特殊这两个角度去观察和思索问题。这件事物的“因果关系”的关系,里面反应的是“因果关系”的准确性,这样以便予能够准确地把握处理好普遍与特殊事物所展现的“因果关系”。

五是复杂化。“因果关系”事物也有的反应出它的复杂化因素,里面既有客观存在的普遍性,又有其特殊性,同时,还有其复杂化的问题。需要我们精心分析认知,否则会出现错误,产生没必要的误解和分歧。

我们对“因果关系”的哲学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我国的道教和引进的佛教,对“因果关系”都有合理的解析与论述。

总之,原因和结果的“因果关系”所反应的,通常和变化或事件有关,它包括客体、过程、性质、变量、事实、状况等。


那时候我年轻的时候不懂,命运馈赠的礼物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反应了,我们得不到任何高于自己本身能力之外的东西,一时得到了,也会再失去,或者被其他东西所补偿走。就算得到了金钱,也会以另外的方式再失去。这说明,生命是公平的。

也许未必公平吧,但我们可以借此自慰。


因果关系,从大的方面,反应了遵从客观规律的科学观点与崇尚积德行善的传统道德。

首先,凡事都有因有果。事出有因,因果相关。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按科学的、进步的、自然的客观规律去做,不能随心所欲,更不能顽干。否则,就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其次,我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要与人为善,杜绝损人利已。正所谓“人在干,天在看”,好人有好报,恶人受天谴。这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的因果理念。


因果关系是一个完整的“哲学理念体系。它可以辨证的揭开自然发展的規律以及人类社会发展規律。


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因果关系说明了为人就应该向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足以说明因果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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