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愿意分财产给女儿,否则不养老人怎么办?

不要他养,财产多分点给女儿,女儿养老!


现在都有财产何必要他们养,子女也都不分财产,老人家慢慢的用。等到真的老了剩下的钱你们怎么分就怎么分,何必到了老无所依,身边留下的钱子女们都会争着养你。


我高度怀疑怀疑,这么自私的儿子,能防老吗?女儿就不能养老吗?财产都给了儿子,将来儿子不养时,女儿可以坐视不管吗?


按照法律,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老人若立有遗嘱,遗嘱成立,则按照遗嘱执行。

但我想,老人肯定是不想把关系闹僵,大家见面不言语。儿子也不一定是不孝,可能有自己的担心。我建议老人灵活些。拖着孩子,不分家,把财产握在手里,尤其是金钱财产和商品房产。如果是宅基地,孩子无房,可以先分配房产,给儿子一个居住,可以稳定儿子的心,我想女儿也不会阻拦。

若孩子执意要分家,老人可以调侃过去,“我把钱给你们,花钱还得找你们要,多不自由,我想给孙子买点好吃的,都没钱”,像这样的话,孩子们也不好否定。要不,还可以更狠一点,“我身体好好的,你这是要咒我生病”一类的话。如果孩子还算孝顺,估计就到此了,如果不孝顺,那就更得把钱攥死了,不撒手。

直到真的要分家,还可以看看孩子是不是孝顺。尤其对那些面上孝顺的,没分家之前,怎么都得表现表现。总之,老人的财产,包括房产,都要掌握在自己手里,不要给任何人。


那是否不分给女儿就不用女儿管,如果是的话,是可以接受的

毕竟权利和义务要公平才合适

为了保障父母的老年生活,最好签订协议,在协议中就父母的晚年生活质量有一定的要求,否则遇到一个不孝子把老人饿死渴死也是有可能的


这要看你在哪个地方生活。比如我们这里,嫁出门的女是泼出门的水没挂在嘴上,但是除了陪嫁之外连灰尘都带不走是铁定的事实。疏亲漫友都是因财而散,做儿子的在瞻养老人这一块没人动摇过,假如老人生病什么的周转不过,都是有借有还。


都是利益独吞,榨不出油来还得加油的时候就是风险共担!


分财产给养老人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有直接关系,是不是女儿也可以这样要求呢?“你把财产都给了儿子,一点儿也不分给我,是不是就像他说的那样,我不用养老人了呢!”这不乱套了吗?

按我们这里的风俗习惯,你可以把财产都给儿子,不过老人以后的吃喝开销等花钱的地方,都得由儿子承担,女儿就是出出力,给老人洗洗衣服,做做饭……不能强求女儿出钱,除非女人自愿主动出钱。

要是我是这家的老人,我就给儿子提这样的要求,他愿意更好,不愿意我把财产都给了女儿,这样的儿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即是把财产都给了他,也不一定指的上。

要是我是这家的女儿,我也会给弟兄提这样的要求,他愿意就愿意,不愿意,老人财产我全要,自己给父母养老。


这个问题关系到你立遗产的时候是怎么立的,有没有证人在场,女儿是否出嫁且户口有没有迁走。


您好!我不是从事法律工作,根据你的提问,按照个人理解和认知,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可以给你分析一下。

1、财产是属于你个人或者你和老伴共同拥有的,这个与子女没有任何关系,你们有自由分配个人财产的权利,子女无权干涉或占有,就算你们写遗嘱将财产留给保姆,法律也是承认并执行的。这一点你不用担心,所以你或你们想给女儿分一份是完全可以的,不会受儿子约束。

2、父母的财产是独立的,父母去世后,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才会按照法律遗产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如果父母还在世,子女无权占有,如果父母去世,哪一个子女都无权独自占有,所以你儿子的行为完全是不对的。

3、关于子女对父母赡养的法律规定,《宪法》中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婚姻法》也有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26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所以说,你儿子要不要照顾你们的老年生活,不是他说了算,更不能以威胁、威逼的手段去左右父母的财产分割。

最后,建议儿子先普一下法,了解清楚有关继承法的相关内容,你们两老也不必太担心,更不要屈服于儿子的这种威胁,要是他用这样的态度和手段得到你们的财产,我看他也不是出于真心去照顾你们,要是你们年老体弱又有不可治愈的慢性病的话,相信“久病床前无孝子”会马上体现在他的身上。

做人要公平公正,做父母要不偏不倚,如果你们偏向了儿子,那女儿会怎么想?如果有一天儿子拿了你们全部财产又没有好好照顾你们的话,你女儿还会接手照顾你们吗?如果女儿不计前嫌愿意接手,你们也好意思接受吗?如果你们把财产全分给了儿子,其实并不是给自己一条很好的养老之路,而是把自己的后路给堵死了。

财产还是按照你们自己的意愿去分配吧,或者不要分配,偷偷去定一个公平不偏心的遗嘱,等你们两老都去世了再公布,这样也许会得到两个孩子的照顾,还不会为了争财产而伤一家人的和气。


女儿本来就不能分


如果是我,儿子能说出这种话,就算你把财产全留给儿子,儿子以后对你也不见得会有多好。如果女儿孝顺,乖巧听话,我会将财产的百分之八十留给女儿。自己心中要有一杆秤,手心手背都是肉。就看谁孝顺,尊重长辈。不能说女儿是别家人,嫁出门的女,泼出门的水那一套老观念。像我们家,上有四个姐姐一个哥哥,但我父母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姐弟感情也特别好。也没有谁去争什么遗产。


我觉得养父母,分财产这两个观点本身就有问题:

一,中华传统,赡养父母本就天经地义,父母生你养你,付出多少心血才能把下一代养育成人,让父母颐养天年不就是本分吗?

二,法律法规,如今法律日渐完善,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已经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为何还要多此一举。

三,女儿不会养父母?儿子一定养得好?从前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但是如今这个社会还用这种观念无疑就有点过分了。之前是交通不发达,女儿嫁远后难以顾及,成了泼出去的水。现在交通这么方便,距离不再是问题,那么泼出去的水就该改一改了。如今多少独居老人,他们并非没有子女,那么这就说明了在赡养父母这一方面,子女并无区别。

四,分财产,我觉得这是不科学的一种方式,正确来说应该是子女享有继承已故父母的财产权,但问题是现在父母都健在,那为什么要分呢?分了财产,下一代就一定会对老一辈尽心尽力?在我看来,其实不然。尚且,作为一个四肢健全的成年人,下一代不更应该靠自己拼出一片天吗?只会伸手问父母拿钱吗?

父母分财产其实是为了让下一代更好的生活,这本是充满好意的举动如今却被当成义务一样不禁让人感慨。


我来回答一下,儿子不愿意分财产给女儿,否则不养活老人怎么办,像这种情况,你可以找个律师问问,你要以你自己的想法来办事,最起码要公平,公正,有些事情,你要想透彻,你光想着儿子不养活你了怎么办,那你就没有想想,如果你不分财产给女儿,女儿不养活你了怎么办!

所以,遇事要多考虑,你也可以找有名望的老人,问问怎么办好!那为什么以前的人分家的时候,都要找娘家的人,管分家,也或者找自己家的老一辈的人,把所有的东西,还有事情,给人家说清楚了,人家会给你分清楚的!

你千万不要自作主张,以自己的想法去办事。既使你办的在公平,没有证人,证件,都是不行的,所以你一定要找人来给你解决这件事情!


轮不到他主张老人的财产分配,更轮不到他说养不养!

首先,他父母现在是意识清醒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自主主张如何分配自己的财产,轮不到儿女来说三道四!

其次,法律规定儿女必须赡养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的父母,如果不养可以诉诸法律,他想法庭见吗?

还有我想说下,这种儿子,没分财产前就以不能分给姐妹为由威胁不养父母,这样的人品,我不相信财产分给他之后他会养父母!建议他父母还是把钱留着自己以后住养老院还是请人照顾什么的吧,这种儿子是指望不上了!


这样的情况现实生活中很多,要解决这个问题,也有几个方法,作为现在的法律规定,儿女都有继承父母的财产的权力,也有同时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女儿要分财产,就也要履行赡养的义务,如果分了财产不履行义务,做父母的,儿子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作为儿子来说,他也不可能把父母的财产全部占为己有,该给姐姐妹妹的就要给。他只能得自己那一份,父母在的时候父母的财产就是父母的,他没有资格动用父母的财产。父母也不能把财产给女儿,现在他那样说没有法律效果。

现在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叫上律师,一起把有关问题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规定下来,到公证处公正。使之成为以后规范行为的法律依据。我们老家村上有一个远房亲戚就是这样的,他的儿子不肯让父母给他的妹妹财产,他妹妹通过法律途径,找到了当地一个有名的律师,一起讨论了几天。大家讲好,给女儿多少,满多少岁女儿承担养父母的义务,规定的很详细,如果父母躺在床上要人服侍,女儿多少天,儿子多少天都约定了,一天一轮换。不然就是出双倍的钱给对方。谁要是不遵守承诺,违约方除了要承担三倍的罚款外,还要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一家人按理什么都可以商量。和为贵。任何事情也没有绝对,做父母的一碗水要端平,做子女的兄弟姐妹也不要斤斤计较。大差不差就行了。


你的财产你做主。

如果儿子既不愿意分配财产给女儿,还扬言你敢将财产给女儿他就不养老。用我的话说这叫“毛病”,有了毛病咱得治。可以断言:即便你将财产全部给了你儿子,他一样的不会给你养老。因为他的言行说明了他是一个自私自利、薄情寡义的人。也可以说你把娃惯成了。

碰到这种情况,我建议你和女儿充分沟通,将财产全部给女儿,可以由女儿以后负责你的生养老死。当然,心气不顺时,也可以起诉一下你儿子,要求他承担赡养义务。

父母是否给了子女前不能作为给老人养老的条件,这是一种没有道德的体现。


通过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你儿子不是一个行孝之人,从现在开始,你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将来想依靠他主动的给你养老,可能有难度。

家庭财产的分配,主动权在你手里,你儿子,女儿有平等的权力参与分配。你如果真有心把财产分一部分给女儿,即合法,也合情,你儿子无权干涉。

如果因为财产分配问题,你儿子不养老,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迫他履行养老义务。既然你女儿也继承了部分家庭财产,她也有给你养老的义务。

从现在你儿子不孝的言行来看,在财产问题上,你要留有后手,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留下自己能够支配的财产,以备后需。


儿子不愿意分财产给女儿,否则就不养老人。一方面说明儿子比较贪心,另一方面儿子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

按照过去的传统观念,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女儿就不再是娘家的人,与娘家只是亲戚关系,一般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与此同时,闺女也没有继续娘家财产的权利。在过去对于娘家来说闺女享有的权利少,因而尽的义务也少。

在过去父母要为儿子准备房屋,操办婚事。儿子还有继承各类家产的权利。父母为儿子付出远远多过女儿,当然儿子对父母的回报也应大过女儿。所以在古代父母一般要依赖儿子来养老,而不去指望女儿。也就是说儿子享有的权利多,对父母所尽义务也应要多才合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女儿也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为了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相称,女儿也应有继承娘家财产的权利,也就是说义务比过去增加了,享有权利也应随之增加,这样才公平合理。儿子不愿意分财产给女儿是不对的,除非女儿一点孝心没有,不去赡养照顾父母。


这个条件不讲理

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不讲条件,是法定义务。你养得养,不养也得养。同时你小时父母把你养大,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没有苦劳还有疲劳吧。你不养老,对得起良心吗?百善孝为先,做为儿子怎能说出不养老人的话呢,让别人一听说你不是孝子,说你不孝,好听吗,你愿听吗?

父母的财产,父母说了算。他愿意给谁就给谁,谁也干涉不着。

儿子以不愿意财产分给女儿为赡养老人的先决条件,这个条件没道理。

父母养育了儿子,也养育了女儿,都是当妈身上掉的一块肉。兄与妹是一奶同胞要讲亲情,法律上讲男女平等,怎么就不能把财产分给女儿呢?

不愿把财产分给女儿,那就是儿子想独吞。当儿子凭啥独吞?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这句话就是偏心,重男轻女,说严重点就是岐视女儿。

有人可能会说,当儿子的养老人,老人的财产就该给儿子。财产给谁不给谁,老人决定。再说养老人,女儿也有义务。平时女儿回娘家干点家务活,洗衣做饭收拾屋子打扫卫生,年节生日买点吃的,给点慰问金,老人病了,买点药,住院来护理,摊钱,不一样吗?

惦记老人那点财产,没有出息。自已劳动,积累财富才是本事。在赡养老人上不管是儿还是女,争先恐后,不甘落后,才是孝儿孝女。多分点财产你也富不了多少,少分点也穷不了那去。因此在分家庭财产上,少点计较,多点忍让宽容,互相谦让,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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