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一次扣50元,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罚款合法吗?

如果说迟到本身就代表了你工作时间比别人短,劳动报酬相应减少,有何不可。规章制度里的表述方式罢了。


企业没有权利罚款,只是内部规定。如果企业靠罚款作为管理手段,这只能说明企业管理有问题。无论怎么做,只说明我们没有做到位,让老板满意。如果是故意罚款,那就考虑有必要还留下去了。


感谢邀请回答,首先,可以明确是违法行为,国家什么时间给了他罚款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在制度里明确发生迟到、早退等现象多少多少次,解除劳动关系。一旦员工屡教不改,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绝对没有罚款的权力。因为,劳动者虽然迟到,但他已经参加了劳动,有劳动就应该获得劳动报酬。企业对职工罚款是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是从《劳动法》颁布之日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己废止,你公司对职工的罚款属严重违法行为。

其次,你们单位的这种做法,如果发生劳务纠纷时,会被认定为故意克扣劳动者劳动报酬,会受到法律严重处罚的。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最后,是我要给你的建议。作为劳动者,能不迟到尽量不要迟到,因为任何领导也不喜欢一个经常迟到的人。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将会使你今后的职业生涯所受益。


这是一个技术操作问题,工资是员工的劳动报酬,是不能因为违纪扣发的。但是国家颁发的职工奖惩条例,赋予了企业对员工的处罚权。企业对违纪员工的罚款金额,是要自己上缴。反过来,企业当然可以代收了,这样体现出来的就是代收罚款而不是扣工资多少钱。


不合法,我能怎么办,你说?


首先你一定要修正自己的观念,迟到是违规的而且对自己的事业是极其不负责任人,所以用人单位制定只要在合情合理区分开还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要看薪资待遇是什么样子的要是环保人员一个月也就两千多用人单位酌情考虑减轻,然后就是实习生也是可以酌情减轻的,所以在薪资待遇才能衡量扣50元是否合理,界限大概在3800元。


劳动法有规定,罚款不能超过工资的一定比例的


迟到罚款是应该的,也不违法。公司自有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条例,没有规距不成方圆。


这是合法的。

迟到扣工资,是属于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定。

对于一个公司,如没有各种规章制度来约束公司职员,是一个绝对不可想像的事情。

公司规章制度不仅是公司组织生产经营、劳动管理的工具,也是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制度基础。公司对劳动者做出的各种类型的惩戒,主要都是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的,遵循的也是“劳动纪律→违纪考核→惩戒”的模式。


不合法,这是黑店,赶紧离职


这个还真没有研究过!应该不合法吧!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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