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暑假了,学校要求家长每天2次在群里报“平安”,都是这样吗?

我们一天一次

孩子离开学校,安全问题应由家长监督,老师不应该365天全年无休。

家长和老师的责任有明确的界限,孩子才能真正意义上的健康成长!

每个孩子的成长过程都应有父母的陪伴,学校和老师占据的时间越多,父母参与的时间越少,孩子的幸福感越低,很多事情只有父母可以完成!

所以想一出是一出的人们,应该想想怎么让父母回归家庭!


每个班级都是这样,真的无语。看似学生打卡了,有些家长为了完任务,早上还在被窝里就给孩子打卡,上级这样要求,到底有多大作用?


我就是在学校负责安全的,这真不怪学校和老师,都是上面出的主意,现在是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学生出了安全事故,先看学校尽到安全教育责任了没有,逼着学校要家长签各种责任书,天天打卡报平安,法律都规定了,家长是监护人,在家期间的责任。家长不负谁负?学校没办法啊,替人受过啊!


每年暑假都会这么做,其实不光暑假,从一进夏天就开始了,这都是教育局要求的,老师也是无奈,这等于变相的给他们增加了工作,而且要是所有家长都麻麻利利的报了平安还好,最怕的就是遇到那种拖拖拉拉、不催不报的家长,有时候我看了都替老师着急。


我们学校就是这样要求的。自入夏以来,作为一名普通人民教师,按照学校要求,我们人人制定了防溺水包靠计划,建立了防溺水包靠群,每天在群里两次对所包靠学生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和提醒,家长收到提醒信息后,要回复“收到,安全”,然后老师再把家长的回复情况截图上报。

具体工作是这样的:

一.在校期间每周一次与包靠学生防溺水谈心、提醒。每周一次利用课前、课后与所包靠学生谈一次话,学生签字。

二.周末、节假日,每日两次微信提醒。学生非在校期间通过小组微信群上、下午各提醒一次,保存家长的回复情况,不回复的通过电话、入户等多种形式进行沟通。同时建立家长回复台账,每天记录,假期结束上交。家长回复截图每周汇总上报学校ftp,存档备查。

三.建立每日课前提醒制度,做到日日提醒,时时提醒。学生在校期间,自己课前面向全体学生进行防溺水提醒。

四.与单亲、孤儿、留守的特殊群体学生建立一对一帮扶。经常与这部分学生和家长谈心、联系,加强对这部分学生的关爱,掌握学生的行踪、动向。

五.及时发送防溺水视频和典型案例,以案例警示教育学生和家长。

六.每周一次防溺水视频会议。每周与所包靠学生进行一次视频会议,与学生“面对面”近距离交流,耳提面命。

七.组织一次防溺水知识答题。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等7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在线答题活动”,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学生溺亡事故发生。

溺亡是青少年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一旦发生溺水,生还率极低。为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我们家校协作,争取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御体系,确保学生平安离校,平安返校。


你以为老师天天没事干折腾你啊,老师更是受害者。你家只一个娃娃填表,老师要监督全班同学呢。


都被逼疯了,任何非正常死亡,调查第一个程序就是看学校有没有安全教育,假期有没有安全报备和应急处理,值班考勤。


不都是这样的!我们这里是要求班主任每天发送至少一次安全提醒,增强学生丶家长安全意识,学生放假,但安全教育不放假!


不是的,我们这里从来没有这一要求。而且我还认为,哪怕一月报一次,也可能是形式主义。假期一次也不报,也不代表不重视安全。

据我所知,有这规定也是某些地方某些学校,不是大多数地方,更不是全国。因为假期家长向老师报平安不能说没好处,专挑好处也有啊,让家长和学生时刻绷紧安全弦,体现老师对学生关爱等等。但只是一项措施而已。

反面作用也有,一是学生假期安全的主体责任应是家长家庭,而非学校和老师,这么做,主次颠倒了。二是向老师报平安是平安,那出事了不平安能因为要求一天报一次两次平安就毫无责任了?不要求报平安的就负主要责任或是失职了?都不是。出事了,学校有无责任,报不报平安不是法规依据,要全面分析,比如学校安全管理教育,学校、老师与家长的安全沟通等均有关系,这一天一报两报至多是一项措施,但其他抓的不实,只是形式主义。相反,其他抓的很实,没这一项,也不是过。三是报平安均是平安,不平安才需报告,均平安又何须要一天一报两报,既烦又厌也非必须,久而久之,必成形式主义。

重视安全的形式要多样化,讲实效,多点安全宣传教育,小区`家中多贴些安全告示和宣传,还有我们这里在节假日前,对家长均有告知和安全知识教育,均有回执,也很好。


不是两次,而是三次!

溺水事故频发,家长把责任归咎于学校、老师,社会也一股劲的向老师开炮。

当今,唯有教师是“案上鱼肉”任人宰割!

各种教育法规明文规定,老师只负责学生在校时的安全,可现实是,教师连学生假期在家的安全也要负责!

教师只是所有职业中的一种,可为什么有人非的让教师包揽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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