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不应该从小学起?历史有没有必要从小学起?

什么最可怕不是一点不懂也不是什么都懂最可怕的是一知半解的法律当然可以作为小学开始学起的课程可是绝对不能成为考试课法律有多难多复杂对于小学生简直是难以理解的这种课程有也只能作为科普不然也只能是坑害孩子达不到效果还会增加孩子的负担


小学的时候给孩子铺集法律法规知识,不是非得学出个什么专业知识出来,历史课程不就是中学后开始教的么?交给那些教育部门的同志们研究去吧!


简直谬论,若历史真如题主所言,如此不堪,还学干嘛!

文学方面的学习,提升不仅是个人知识,更提升的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而历史的学习更是如此,司马迁曾说: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而张载的“横渠四句”更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历史的意义就在于此,通得古今之变,方能为往圣继绝学。当代虽然对于普通人来说,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或许离我们有点远,但通过历史的学习,为天地立心,何难之有?

其一,很多人都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话虽如此!但要记住,历史的学习从来都不是一言蔽之。对于历史真相的研究那是考古学家们的工作!对待历史,要始终站在中立的角度,切忌偏见,要以辩证的方式看待历史。历史已经存在,既然能流传至今,自然有他存在的价值,所谓存在即合理!

其二,历史对于很多人而言,真相于你我很多已无法证伪。就是这样一个无论在逻辑上还是事实上无法证实真伪的历史,仍有人叫着“历史的意义在哪?”历史从来都是没有意义的,他的意义在于人,一个已经消失于历史长河的族群,历史对于他们而言,唯一的意义是证明他们存在过。而对于我们而言,现在信息如此发达,多的是不实之言,你我拼搏半生,或许之于未来,什么都不会留下。能在浩瀚几千年历史留下痕迹,不论是青史留名亦或遗臭万年,都值得品味!

最后,读史增加的不止是修养,更能培养遇事泰然的心态!在历史里,秦朝让你知道何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大泽乡的滂沱大雨冲出的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而孙膑早就通过齐国的那场“赛马”,教你如何趋利避害!因为很多的坑,古人都已经替你走过。。。


我是建议法律应该让孩子从小学起,既然我们要建设法制社会,法治国家!我们就应该让孩子从小学起!历史方面,真真假假几千年,普通人了解百年历史足矣!至于几千年的历史,完全可以留到大学专业再去学习!


这两个问题提得非常漂亮,这是一个要让所有人都必须知道的课题。《全息法学》是一门用极限思维和极限理论来研究法律的科学,这门理论是研究法律和指导司法改革的最高级理论工具。我从《全息法学》理论来简述一下这两个问题。法律是一种防身工具,是一种生存工具,是一种终极智慧工具,是一种最高级文明工具(因此,具备了五性的法系,是文明的终极标志)。一门科学只有具备了科学性、先进性、完美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即五性,才能称之为是一门独立的科学。世界现行法学因都不具备这五性,故法学一直以来还未能成为一门独立科学,全息法学理论就是可以实现这一目标的理论工具。这五性中前三性是为后两性服务的,后两性是前三性的结果。法律是一门思辨科学,是一门方法论科学,是一门实践的科学,是一门高级伦理科学,是一门大型综合性科学,是一门具有庞大序列和序列关系的极限科学,是需要终身修炼和花一生心血为之奋斗的职业科学。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要想成为一名世界顶级法律人,从小学习法律是很有必要的,而且起步越早越好。1岁至6岁让孩子背诵大量伦理经典(主要是国学经典,含诗词赋等,中国的国学基本上都是伦理名言,这宝贝只有中国才特有)和世界全部经典法谚。小学看完世界经典法律故事,初中通读完世界经典法史,高中通读完世界经典法学著作,大学进入法律实践和研究。研究法律的人首先必须精读世界法史,因为法史学是研究法律序列的源头的科学,说穿了,研究法律就是研究法律序列和序列关系以及法律序列的形成及其定序的规律,如果不熟悉法史,法律序列的渊源就无从知道,法律序列是具有历史连续性和继承性及借鉴性的,若对法律序列的渊源不了解透彻,你就无法进行新法的建立和定序,因此,法史是法律人的必修课程。又因法律是一门大型综合性科学,故学法律的人还必须对所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都要学好,才能得心应手去从事法律工作。我建议学法律的人应获得四个学历才是合适的:音乐学院本科学历、选修工科本科学历、经济学本科学历和法学研究生学历。具有以上功底的法律人才是最牛逼的人,这种人成就任何事业都会如鱼得水,马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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