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从可以离开”是否违法?

资本家的口头禅


关键是看有没有“法”。


不服从可以离开加双引号是否违法?加双引号的不服从可以离开,通常是反义。就像法官判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不服从可以离开是,是有事实依据合法,那么说这句话的人是正确的。被说的人是错误的,应该离开。反之,说这句话的人是错误的,应受到指责和处罚,被说的人不用离开,可以得到道歉和补偿,受到了不公正待遇。


这要看情况了,如果是组织要求,你也可以不服从。这也不违法,但违背了组织原则,会受到组织处罚。

如果是领导或朋友个人,你可以拒绝,同样不违法,但会失去领导支持和朋友。

以上都全依你个人的主观意志和利弊来取舍。


喂不喂发,两口说了算


这就是为什么腐败腐一方的缘因!领导腐败必然会拔出一筐小官啊,这就是不服从不能离开而只能服从!服从的结果是和领导沦陷而过早的断送自己的政治抱负,理想和追求!不服从可以离开本身不构成任何违法行为,这只体现在社会体系上!军队却可以构成违法,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服从军令就要上军事法庭!就是违军法!


问题是谁离开?


“不服从可以离开”,是不违法的。他是对一些不服管理的人的制约,这就是职场的一个规矩。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进行管理,违法了就是需要法律的制裁。事业单位也可以比照这个法律监督执行。唯独私营企业,没有能力实现这个长效机制。国有企业也有相应的法规,执行这些不服管理的行为。并且一些单位,还要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资金惩罚。


不服从在战场是枪毙,现实生活是辞退,要命了,这还需要讨论?一切行动听指挥都需要讨论?有人还扯淡“违法的命令也要执行吗?”,好奇怪,都说可以离开了,谁要你去违法,你觉得上级命令违法可以拒绝执行,然后选择离开,不就完了?又拒绝执行命令又不想离开,你想怎么样?另立山头!

现在的人到底怎么回事,不想有当官的责任却想要当官的权力,不想服从命令却想获得好处,不知道是脑子进水了还是进化出现紊乱?连基本的动物逻辑都不知道,还不要求他有人类社会基本良知了,狼群还要听狼王的指挥,否则只有脱离狼群独处。怎么有人会说“不服从可以离开”违法?


不服从可以离开。其实是现在经济管理时代中一种错误的长官个人意志。也是一种权力管理的行为。

下级服从上级本来是行政管理的基本纪律原则。无可非议。但是对经济发展工作中个别领导干部违反党中央制度政策的行为提出意见并不违反纪律。可是缺乏纪律监管,一言堂就成为权力的嚣张跋扈行为。要求当事人离开单位,或者采取违规行政行为强迫当事人离开就成为一种手段。正确的意见对获取个人利益或者小团体利益者是阻止他们利益严重的障碍。所以必须”清理”。也就是必须让他离开。不自愿离开,就想方设法让他离开。而不惜侵犯其合法权益。所以这种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违不违法咱不知道,但能说出这话的,绝非等闲之辈,最起码得是绝对权威者,才能说出此等语言。

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们厂还有职工代表的机构,在一次职代会上,老板(厂长)提出了一系列霸王制度,就是罚、罚、罚!有一个职工代表说:这亇制度不合理!厂长说:不合理?你可以走。

换句话说: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再后来,老板就是老板,打工人就是打工人!等级最重要。


以你的问。就我的实际思想感触言。从宪法到其下的诸部门法。我貌似没有遭遇过这样的法律条款。也就是说。凭常识判断。这话至少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但,这又是个一言难尽的话题。。。。。


这要看安排或者说命令是否合法(劳动法),如果出于个人行为(不喜欢甚至说讨厌某员工)故意刁难安排员工做不可能完成或者很难完成的工作(目的就是考核绩效),如果有确凿证据,那就是(命令或安排)违法的。


侵权行为。


前一阵有个案例,公务员由于服从并执行了上级错误的指示,被处以刑罚。

所以说,上级的指示并不一定总是正确的。所以每个人都有权力也有义务甄别指示的合法性,有权拒绝执行错误的指示。

至于上级,你在下达指示的时候,一定要审慎,最起码要合法、不能违规。否则,下级有权拒绝执行。

如果由于下级拒绝执行你不当的指示,你对下级进行处罚,你就是错上加错!


不服从可以离开应从两方面回答,即主动不服从离开和被动不服从离开。无论主动被动,都要具体分析,看事情看情节看影响看根据定责任。不服从的事是大是小,情节是轻是重,影响是大是小,根据有无,从而定下有无责任,以追究责任的根据(法规)决定离开是否违法。比如无合约的临时工,你对主人或领导分配工作不满,也未造成大的后果和影响,主动离开或主人叫你离开不犯什么法。如有合约,按合约执行,不违合约可以离开。违反合约,谁违约即违法即谁责任,处理不公或损失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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