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个儿子和父母分户让父母是贫困户,应该吗?

这世道就是这样,谁敢奈了。多。


现在农村都是这样啊!分户之后父母的几间大砖房也写到了儿子的名字上,存款也写到了儿子名字上,而儿子有的开场,有的开店,然后村里就给办低保,办贫困户,因为是分户口。


这个是不应该的每个子女都有养老的义务和责任但农村有些家庭是为了骗去低保和补贴才分开过的


,一个儿子上学时把户口转到学校所在地,毕业后国家政策不能转回农村,现在父母为一户,这样情况能算一户还共同生活的人吗?


一个儿子分户让老人办低保,真的应该严查,


我觉得不管是有儿子和女儿都不应该成为贫困户


我们这里,女儿嫁出去了,儿子与父母分了户后,都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低保。


这不是应该不应该的事,这种情属于基层干部的问题,接近群众的基层干部那家的情况是知道的,不管你分户不分户,二老是有富裕儿子的,就不安排低保,这样的安排是干部同这家有亲或有交,不然为啥摸底多次还能吃低人保呢?应该追究责任,取掉低保资格!


我认为只要让评上贫困户和底保户是一件丢脸的事的话这个问题就解决了。现在主要还是大家认能评上贫困户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所以大家争取当贫困户。


当今社会很正常,我们这里还有把儿子户口转移到儿媳娘家,儿媳是独生女,儿媳父母是国家职工。自己从扶贫户变为兜底扶贫户,还有望变成五保户。这样一来儿子对双方父母的养老问题就全解决了!


不应该,因为儿子有义务养父母的老。不能分户就能成为底保贫困户。


你先看看村干的七大姑八大姨、大爷大娘、表兄弟妹吧。其他就不说了。都是贫困户低保户为啥?都有子女子侄这是为什么呢?近水楼台先得月,大树底下好乘凉啊。

如有疑问,你可以派督导组暗访。一个镇一个村一个自然小队的来,你会有大发现。


这种事在各地都很多


这是个很普遍的问题,应当在法律方面进一步完善。


我们村有一对老夫妇,三个儿子,都有楼房小车大型农机具,可父母都吃上了低保,村干部是干什么的,这样的家庭还能低保,可笑,这里面一定有不可告人的内幕。


在农村,很多事情都非常有意思,在我们这里,之前为了享受低保的时候,很多家庭就是把老人的户口分开了,那是为了让老人可以享受到低保,后来不允许搞拆户保了,这个问题才得到了遏制。这两年,到了评定贫困户的时候,政策发生了变化,在我们这里评定贫困户是要进行整户识别,不唯户籍来说事,老人要进贫困户必须和儿子们“捆绑”在一起进行整体识别,整体符合条件就纳入,不符合条件则不纳入。

有网友问到:“农村家庭中一个儿子和父母分户,想让父母进贫困户,这个是否应该?”首先,从动机来说,肯定动机是不纯的。其次,因地方政策差异,农村确实存在着把父母单独分家后,让父母享受农村低保、贫困户等政策的现象存在,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这里要对老人进入贫困户时要“捆绑”儿子家庭情况进行整体识别的原因所在,也就是为了不让某些人钻空子。再次,这种把本应该属于自己的赡养义务的事情抛给政府的行为是不提倡的,也是可耻的。

但现实往往比我们想到的更复杂,有的父子之间确实有矛盾,甚至是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这种情况下,当老人的生活存在困难时,政府还是需要先落实基本的生活保障问题,再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帮助老人维权,我国已经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认为每个地方都应该树立这样的典型,让那些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都“亮亮相”、“出出丑”。

因此,对于农村出现的把老人分户出来当贫困户的现象并不是好现象,应该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整顿,比如识别之初就需要把老人和儿子们的家庭情况“捆绑”识别,这样才可以减少儿子开小车,老人是贫困户等现象的发生。

我是【洞察三农万象】号优质三农领域创作者、扶贫达人团优秀成员,我希望与大家一起交流三农问题,欢迎大家关注!


从你的问题来看,这应该是属于技术操作,这个儿子太聪明。

现在的贫困户享受各种福利,定期有乡镇干部进家门服务,还有免费医保等等,各地政策不一样,但目标一致,就是消灭贫困。

这个儿子跟父母一分家,父母的收入瞬间减少,人均收入立马可以让父母俩评上贫困户,享受各种福利。

因此,虽然我不耻这个儿子的行为,但是这个儿子的行为确实是钻政策的空子,这个儿子比较厉害。


总是骗农村人的,我是二的孩子单身父亲一的上小学每月交伙食费一的6周岁孩子带身边拉客过生活,一天骑摩托拉客得二十多元等到上小学孩子放学接回家做饭洗衣服啦,在市上的人问我象这样情况政府补贴你吗,我讲咪都不到很多人都讲眉得的不得,不眉得的得到处都有这样的,象我这样家里不有人帮我带孩子才落到这残各,不后台和不懂交流的穷人是靠边站的,际非是躺着的穷人才得到上面下查直接带去这家看


现在一个儿子和父母分户让父母是贫困户,应该吗?

说实话,这个是不应该的,作为子女,不管是从法律规定,还是道德要求来说,子女赡养老人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不要求每一个人都像二十四孝故事里面的那样,对父母至孝,最起码我们要做到我们有饭吃,就要保障父母有饭吃。不能因为一点小小的利益,就让父母去当贫困户,就不顾礼义廉耻。

虽然这种事情我觉得实在是不应该,但是在农村实实在在就有这样的事情,我给大家讲一个我身边的例子。我们村有老两口,都是快奔八十的人了,现在和儿子分居,靠政府的低保和救助艰难度日。这个儿子是个独生子,在他成家以后,由于老人和儿媳妇关系不好,就分户了,大家虽然住在一个院子里,但是生活是各过各的,互不干涉。

在老人年轻的时候,还有力气务点庄稼,不至于饿肚子,但是现在年龄大了,老两口都没有能力务农了,可是亲生的儿子不管。没办法,从老两口干不动的时候,就一直享受农村低保,按照规定,有儿有女有能力赡养老人的,是不符合低保享受政策的。但是,不给老两口低保吃,他们就得饿肚子,儿媳妇连家里的厕所都不让老人用,你说没了低保,老人该如何生活,不给他们申请贫困户可以吗?

有时候农村不赡养老人的例子很多,不管怎么教育,他们就是不管老人,就是把老人丢给政府,政府不管的话,老人的生活可能就会面临困境,对于这种情况,还是先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为主,在慢慢教育子女转变思想观念。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家里经济条件很好,为了贫困户的那点补助,故意把老人的户口分出去,骗取扶贫资金,这种情况不应该评贫困户。


看到这个问题,我眼前一亮。原因是在现实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这时是严格按政策办理,还是按法律规定办理,陷入两难之中。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贫困户?

贫困户是扶贫攻坚工作中确定的一个概念。其基本的意思是从“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出发,依照“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孩子有学上、家人有病看、有安全住房”五个方面,缺什么,补什么,保证全家人的总体情况实现完全好转,脱离贫困状态。这个要求涵盖的范围显然要比社会救助政策中的低保户大得多。按照扶贫开发政策与社会救助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规定,绝大多数的低保户很自然地被同时纳入贫困户之中了。

很明显,低保政策的目标是通过发放补贴,只保证低保家庭实现“最低”程度的有吃有喝的状态,即生活上没问题,是补短板;而贫困户则是在保证实现有吃有喝之外,通过各种措施的帮扶,还要能致富。当然,帮扶力度更大,政策要求更高。因此,低保户、贫困户这两个概念,即有密切联系,又有不同政策目标,要严格区分开来。

二、实际工作中的困感

正如题主所提出的问题一样,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贫困户,还是低保户,其基本的政策基础是“户”,即家庭户籍中的人口。

按照我国法律,身为儿女,无论子女人数多少,是男是女,也无论是否分户,与父母是否在一起生活,也无论与父母生活距离的远近,从法律意义上讲,儿女都毫无例外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是毫无疑问的。只有赡养人无赡养能力,才由政府予以救助,也即:家庭无力解决的困难,才在社会政策范围内由政府解决。

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上有心人,刻意地将父母的户口从儿女的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立户,甚至儿女好几个人,都不管老人,都不赡养老人,认为老人的生活状态好坏与自己无关,这样做,老人的生活肯定是困难的。这种情况下,逼迫基层组织只能将单独立户的老人纳入低保户或贫困户之中。其结果是形成一种错误的社会效果:不赡养父母者,在经济上负担轻一些;而尊从家庭道德、社会美德赡养父母者,无论低保救助和还是贫困户政策扶持都与老人无缘,经济上负担自然重一些。这种做法长期执行下去,就会自然而然形成一种社会政策效应:做儿女的不管老人,政策上是似乎允许的,经济上负担轻一些。儿女们放弃赡养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即增加政府负担,又败坏了社会风气,社会影响恶劣,社会效果极差。

那么,问题该如何解决呢?其实也不难。在大力强调父母应由儿女赡养的法定义务的同时,对有能力赡养父母而放弃赡养义务的人,提起法律诉讼,强制其履行法定义务,对拒绝赡养义务者予以法律制裁。在实际工作中,也不管儿女是否与老人分户这类细节,强调儿女赡养老人天经地义,必须履行。

三、回答题主的问题

可以肯定地说:一个儿子和父母分户让是贫困户是不应该的,也是极为错误的。在扶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工作中,也应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否则,即加重政府负担,又败坏社会风气,是极为错误的社会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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