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举报非法征地?

预防农地征收补偿中职务犯罪,强化纪检、审计监察势在必行。

首先,立足事前监督。监督部门应与纪委(纪工委)、审计部门要经常深入征地拆迁有关单位,掌握了解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动态,一切的工作都要在有效的成文下进行。

其次,着眼事中监督。每一具体细节都有一定的监控平台,让犯罪无处遁形。

再者,审视事后监督。只要审核中发现问题,不论事发时间早或迟,监管部门与纪委(纪工委)、审计部门必须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严查到底,绝不放过一宗有用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让涉案人员逍遥在法网之外。


举报非法征地可以这样做:

首先反应到政府,逐级反映直到国土资源部。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如果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监督问责。

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我的承包地被农业开发占用了已,以经八年了,只今一分补偿都没给,打12336管用吗。


没有用他有钱更占人,说的我走到哪都是他的人,他们只要一个电话就搞定了


现实举报起来不容易,有理有据还要有点头脑才成事!


在农村非法占用土地的,可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拨打违法用地举报电话12336,也可以直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举报。举报时,应说明违法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名称、占地位置、占地面积、土地性质和占地时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根据所提问题举报途径如下:

1、违法征收土地,可以向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反馈情况,逐级反应到国土资源部。

2、可以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举报或拨打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举报。该电话是国土资源部2009年6月25开通的,旨在通过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等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3、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网站进行检举。例如2007年浙江许金水利用非法倒卖土地等手段,非法侵占景树村25000平米集体土地用于厂房建设并获取巨大非法利益。2007年被举报后,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作出“海土资罚字(2007)17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非法所得。

4、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例如2018年在广东省公安厅的指导和支持下,阳江市公安局先后对廖某、余某为首被举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犯罪进行收网抓捕。

5、关注“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微信公众号或点击微信城市服务中“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输入相关信息,提交违法线索。

6、寻求媒体帮助。例如在遇到征地过程遇到不合理或者对方使用非法手段,也可以求助当地官方媒体进行求助,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客观反应事实真相和社情民意也是媒体的基本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明确规定不得违法征收土地和违法征收土地处理办法。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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