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已经走到尽头,孩子和自由该怎么选择?

很久以前有一个骗子遇见一个傻子慢慢相处之后傻子爱上了骗子骗子也说爱这个傻子后来的后来骗子说不爱傻子了可是傻子一直爱着骗子分手以后傻子把自己折磨的不成人样每天以泪洗面觉得天都塌了后来...…后来....傻子见骗子最后一面的时候傻子觉定放手了分手已有十天...傻子每天都在回忆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从第一次认识的第一天傻子都记得清清楚楚骗子让傻子相信他堵一次一定不会失望的傻子信了结果让傻子跳进深渊每天都在掉眼泪她在等骗子回头可是骗子好狠心啊!删除了所有的联系只有游戏能留言傻子一直在留言给骗子骗子从来不回消息...


孩子永远是女人身上的软肋。一个离婚的女人可以放下前任,可以不相信未来的爱情,唯独孩子是心里痛和永远的牵挂。孩子小的时候尽可能给予陪伴,大了上高中了可以适当放手了,过自已的生活,追求自由的空间,让自已的后半余生更有质感。


不要为了任何人去延续一份无爱的婚姻,孩子需要的是爱,不是一种完整的形式。谁都给不出自己没有的东西,当你足够幸福,才能给到孩子幸福。

很多时候,人们在已经食之无味的婚姻里进退两难、举步维艰,并不是因为自己对婚姻还有期待,而是因为放不下:

有些人放不下苦心经营的成果;

有些人放不下残留的感情;

更多的人割舍不了的就是骨肉亲情——那个人不爱了,离开可以很决绝;可孩子是无辜的,伤害他,真是于心不忍。

还有些人,还没长大,迟迟不能下决定……

婚姻为何走到尽头?

这里我们抛开夫妻双方的原则性问题不谈,能够结为夫妻的双方,最开始一定在彼此身上,看到了一些自己喜欢的特质。

如今社会,包办婚姻少之又少,都是自由选择,为何还是那么多婚姻无法延续呢?

原因有几个:

婚恋观还不成熟:人们选择伴侣的时候,只要不是因为“这个人真的适合我”而结婚的,基本是因为“别人觉得好”“年龄差不多了”“相处够久了”“凑合过吧”这些原因而步入婚姻,而事实上,后面的理由,都不足以支撑婚姻长期的延续。

成长速度不一致:很多夫妻最初很相爱,后来却慢慢分道扬镳了,不是因为两个人不好,当初确实是最合适的两个人,最后确实是不合适的两个人,于是在一起是合理的,分开也是科学的。

遇到了错的人:有的人自身很成熟,也在不断地成长进步,可夫妻就是没办法相互扶持,总是在同样的人身上栽跟头,这其实是遇到了错的人,要调整自己的择偶方向。

婚姻可以没有,却不能缺少幸福

人们总爱把婚姻和幸福混为一谈,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其实幸福有且只有一个相关因素:你对幸福的看法。单身有单身的快活,已婚有已婚的好处,两种状态对幸福都没坏处。

有时候我会对朋友说:你们要学会灵活一点,任何事不要有“非……不行”的想法,这是一种执著。一旦产生执著,人就会因为执迷而伤害自己,同时也伤害身边的人。

举个例子,有些人因为挤牙膏的方式不同而离婚,这其实从侧面反映出一种愚蠢的执著:挤牙膏的目的是挤出来,从中间挤还是从底部挤,其实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记得刷牙,不是吗?实在看不惯,就一个人一管牙膏,互不干涉,不就行了?

学会尊重彼此的不同,是一种智慧,能帮助人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

婚姻又不是人生的全部,顶多就是个过程,真的不要太用力。

很多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一个自己很满意的伴侣,却因为在婚姻当中过分计较,总是希望可以改造或者改变对方,塑造出一个自己理想中的他。

最后硬生生把一份来之不易的感情,变成了弃之可惜的鸡肋,何苦呢?

看到没有,幸不幸福和婚姻一点关系都没有。真正有关系的,是人们对幸福的看法。

因为挤牙膏而分手的人,他们认为两个人要事事一致、协调,才是幸福;

因为几句话而分手的人,他们认为对方得是肚子里的蛔虫那么懂他,才是幸福;

因为不买东西而分手的人,他们认为必须买东西,百依百顺,才是幸福;

以上的这些看法,其实很常见,笔者列举的只是一些极端,抱有这些看法的人,其实就是婚姻里的小孩,总是长不大。

如果得不到成长,不管经历多少段婚姻,都难以获得幸福。

真正能够过得幸福的人,一定是有着正确的幸福观,与此同时,愿意为了自己的幸福努力奋斗、不断成长,然后,这些有着幸福能力的人,不管和谁在一起,他们都可以引领对方,一起过得幸福。

什么是正确的幸福观?在此笔者做一个分享:

人生是我自己的,我要对自己的幸福负全责;

幸福是我自己的,我要为我的幸福创造条件;

一个人时,我给自己最好的单身生活;

一家人时,我给家人最好的家庭生活;

幸福不是无条件付出,也不是一味索取,要懂付出,懂珍惜别人的付出;

有人说“我认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找一个相知相惜的伴侣,平平淡淡过完一生”,听起来毫无毛病,不是吗?

可我给他点出来:你这个幸福里面,有一个因素非常不确定,那就是“相知相惜的伴侣”,也就是说你的幸福寄托在别人身上,有则幸福,无则不幸,那伴侣的责任太重,压力也太大了。

回到主题上,当一个人决定放弃一段婚姻时,自己在情感里已经风雨飘摇,这个时候,保护孩子的能力非常弱小,如果说为了孩子忍住不离婚,表面上对孩子是种照顾,实质上对孩子并无好处。

首先,孩子是很有灵性的存在,他们能最快感知家庭的变故;其次,无爱的家庭比起破碎的家庭,其伤害不见得小点;第三,不敢做自己就要承认,别拿孩子当挡箭牌。

如果婚姻不得不走到尽头,那么当事人应该去想,要怎样安排将来的生活,让自己的人生更加有质量,让自己的内心更加有力量,让自己的未来更加有保障。

没有了那种行尸走肉的婚姻,多出来的精力,要如何给孩子树立更好的榜样,怎么给孩子更多的爱的营养?多为未来找方法,少为过去找借口。

然而,笔者并不清楚当事人的状况,不能胡乱推测。

只是,笔者的观点很明确:与其守着一段糟心的婚姻日日折磨,连给孩子一个灿烂的笑脸都困难,不如痛痛快快做选择,为自己的人生果断一次。

当然,前提是,你是在充分了解了你们双方的想法,看清楚了目前婚姻的状况,在很理智的情况下做出的符合具体情况的决定。任何的不理智,比如赌气、任性、自以为是,都是不可取的。

毕竟题目所给信息太少,请原谅不能再给出更具体的建议。

作者简介:素秋慈,个人自媒体,拒绝冗繁、享受简单,愿以文字广结善缘,助力你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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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问答,给我有两种直觉:

1你遇到家暴,婚姻无法继续,你是带着孩子一起离开现有家庭,还是自己一个人逃出丈夫的掌控里。

2和丈夫准备离婚,是选择孩子归你抚养,还是你一个人净身出户,第一种情况,你自己都很难生活,再带着孩子,生活更是不容易啊,先选择自己自由再说,即使以后你小孩长大了,ta会理解你的苦衷的。

第二种情况,你和丈夫离了,你将来还要上班,一边带孩子一边上班,你的生活空间很少,再说将来再婚,有小孩条件限制,给你再婚的条件带来一定的局限性。这就看你是爱孩子重要,还是将来再找一个老公的条件重要。现在和平离婚的比较多第二种情况占的比重比较大。我只是按照问答分析,具体还是以你自己实际情况再进行选择。


婚姻已经走到尽头,孩子和自由怎么选择。

你要确定婚姻是否无挽回的地步,离婚后你会不会后悔?我认为孩子和自由二者不应矛盾,孩子是你的责任,你应该对他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真的离婚不可,1️⃣且也要尊重孩子的选择权,尊重孩子的自由;2️⃣看你们双方的经济能力能否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

我个人认为离婚如果有孩子要首先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其次再追求自己的自由。(纯属个人观点,没有针对性)


我会选择自由,孩子不是你自由的绊脚石。不幸福的婚姻带给孩子的只有不幸福的生活。如果在婚姻维续的过程中,孩子的童年已经受到伤害,还不如趁早结束。

如果个人足够努力,单亲家庭带给孩子的快乐远比矛盾重重的家庭强许多。离婚只是把两个不合适的人分开,不是把给孩子的爱削减。

以上都是我个人感悟,个人体会,不代表我这么想是对的,但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一定会这么做。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关键还是要看你自己的经济条件以及你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

首先,你的经济条件比较好,而且你也舍不得孩子,想把孩子留在身边来照顾,那么,就算是离了婚,你也一样的可以把孩子留在身边。

你想要摆脱的是前任的纠缠,孩子的存在并不会影响你获得自由的决心。前提条件就是你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以及相应的经济来培养孩子的健康成长。

其次,你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而且你也不想要孩子,则选择独自离开,去过属于你自己的自由生活吧!

让孩子在一个条件更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吧!等有一天孩子长大了,他也一定会理解你的艰难处境的。

再次,还有一种最纠结的情况,就是你条件没有另一半的条件好,可是你又舍不得孩子,那么,为了孩子的未来考虑,你也应该让自己狠下心来,决然的离开孩子。因为孩子跟着你,也没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那还不如让他跟着你的另一半一起生活呢。

既然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就应该勇敢果断的选择离开,不能犹豫不决、当断不断,只有告别糟糕的人和事,才能迎来不一样的人生。

至于孩子,假如你们夫妻间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一般来说,法律会把他判给最有利于他成长的一方来抚养。不出什么意外,大多数都能够得以健康成长。

你现目前所要重点考虑的是自己的下一步路到底该如何去走?只有自己过的幸福,一切才有可能变得更好。反之,则将让自己过得越来越糟糕。永无出头之日!


作为心理咨询师,在工作中经常会碰到类似的案例,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工作心得,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启发。

婚姻已经走到尽头,孩子和自由该怎么选择——这个问题里,似乎孩子和自由是二选一的,不可兼得的。

01该不该离婚?

首先,认真评估目前的婚姻状况,真的已经没有修复的可能性了吗?

如果双方还有修复的意愿,建议一起去找一下婚姻家庭咨询师,共同寻找改善的可能性。

如果确实已经心灰意冷,那么婚姻既然已经走到了尽头,那就尊重现实,接受现实。

离婚是对双方的解脱,也是给孩子的最好的示范,让孩子明白,不必为了不合适的东西勉强自己。

民间的惯常做法是,劝和不劝离,总是会劝当事人“为了孩子,忍耐一点吧”,因为很多人都认为离婚一定会带给孩子巨大的伤害。很多的文艺作品或者文章里都会把孩子的成绩下降、心理状况不佳之类的表现与离异家庭关联起来,给人一种假象,认为离婚家庭里长大的孩子都是有问题的。

很多人会对此感到害怕,出于对孩子的爱,宁愿为了孩子而让自己被不合适的婚姻勉强捆绑着自己,所以,才会有“孩子和自由该怎么选择”的困惑。

02不离婚,真的可以避免伤害孩子吗?

其实,真正带给孩子伤害的并不是离婚这件事本身,而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发生了什么,离婚的时候做了什么,离婚之后又是怎样对待孩子的。

心理学上认为,孩子表现出了问题,一定是因为家庭出了问题。所以,有问题的家庭,无论离婚与否,都会给孩子造成很多的困扰,使得孩子下意识地用一些特殊的行为模式来与之平衡。

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夫妻俩通常可能会暂时搁置矛盾,一起共同关注孩子的问题,所以,孩子的问题其实变成了维系家庭关系的纽带。直白点说就是,孩子的病是用来救这个婚姻的药。

那些夫妻关系恶劣,三天一吵,五天一架,夫妻俩随时可能爆发剧烈冲突的家庭里,孩子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不知道家里什么时候就会电闪雷鸣疾风骤雨,也不知道自己能够在这种剧烈的冲突里做点什么。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长大的孩子,会严重缺乏安全感,害怕冲突,更容易逃避亲密关系。父母长期的冲突带给孩子的心理伤害是长期和持续性的,这个伤害更严重。

03孩子不是离婚的筹码!

能够走到离婚,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基本已经没有了,剩下的是怨恨、冷漠、锱铢必较。离婚前的矛盾越严重,离婚时候的争夺战就越激烈。孩子、房子、车子、票子,都是争夺的对象,为了最大程度的满足自己、剥夺对方,有些人无所不用其极。

孩子是父母相爱的结晶,他爱着自己的母亲,同时也爱着自己的父亲。可是他爱着的这两个人却彼此憎恨,互相伤害,孩子应该如何自处?两个人互相说对方的坏话,孩子到底应该相信谁的话?

经常会有人问孩子,我跟你爸爸/妈妈离婚了的话,你跟谁?这个问题其实应该是由父母自己协商解决的,而不应该把问题丢给年幼的孩子来解决。爱妈妈,也爱爸爸,可是现在只能二选一了,孩子的内心该有多撕裂?

更有甚者,父母一方为了泄愤,剥夺对方的抚养权、探视权,把孩子据为己有,不准孩子跟另一方来往,这样的案例很多很多。孩子与父母分离已经是巨大的伤痛了,这个伤痛没人理解,没法诉说,还要独自忍受对父母的思念,这对孩子来说有多残忍?

所以,进入离婚阶段的夫妻在考虑离婚协议的各个细节的时候,请认真评估每一个决定:我这么做到底是为了自己爽,还是为了孩子好?

04孩子和自由,怎样兼得?

孩子之所以会成为自由的牵绊,主要是因为担心离婚后孩子无法得到最好的抚养。所以,在商定离婚协议的时候,孩子究竟应该由谁抚养?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个很现实的问题。

从理性的角度应该这样评估,哪一方能够最大限度地带给孩子更好的未来?

评估要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

1)这个人首先必须是爱孩子的

因为爱孩子,所以在选择再婚、工作等重大问题的时候,都会首先考虑对孩子的影响,不会过分牺牲孩子的利益。

2)这个人应该是情绪稳定的

父母在情绪爆发的时候可能会失去理智,做出一些过度伤害孩子的事情。由于缺少另一方的制衡和干预,很可能会在情绪爆发的时候无法及时中止,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单亲家庭的抚养者情绪稳定非常重要。

3)这个人应该有很强的处理问题的能力

夫妻俩一起过日子的时候,遇到问题可以互相商量,彼此照应。单亲的时候,生活里的各种突发事件并不会减少,反而由于缺少另一方的支持而成为更大的挑战。能够水来土掩的人才在生活里更游刃有余,给孩子更有力的支持。

4)这个人能看到对方的优点

情绪稳定、心理健康的人才更能够看到别人的优点,并且也能够更好地看到孩子的优点。而且,这样的人会更少抱怨对方,会更理性地看待这场婚姻,也更少地阻止孩子跟另一方的亲近。这对于孩子的心理健康非常有利。

离婚了,孩子跟着对的人生活,父母情绪更稳定了。另一位父母定期来看望孩子,孩子依然可以感受到两份完整的爱。

这样的生活,不是自由与孩子都兼顾到了吗?对此,您是如何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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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题主你认为婚姻已经走到尽头,孩子和自由不是必然选择其一的,也是可以兼得的!

下面婚姻法律师姜威为您解答:

一、婚姻走到了尽头,怎样选择自由?

婚姻法规定了离婚的两个方式,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离婚证领取到,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另一个方式是起诉离婚,一旦协议离婚不成,只能起诉离婚,原告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立案、排期、开庭、判决,最终审查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就会判决双方离婚,判决书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从此就是自由人了。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领取了离婚证或判决双方双方离婚后,从法律上双方就自由,法律上的自由,心灵上的自由!

二、离婚时,孩子怎样选择?

协议离婚时,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承担、以及探望权,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只要双方协商好写在离婚协议书中就可以,领取离婚证后,以后双方都要参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执行。

起诉离婚时,原被告双方也可以主张对于子女的抚养权,比如原告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由被告承担,或者被告想要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由原告承担等,原被告双方都有自己的主张,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或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条件判决孩子的归属及抚养费。

法院一般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标准:

1、2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判决给女方;

2、2—8周岁的子女,要看谁的条件更加有利子女的健康成长;

3、8周岁以上的子女,有自己的选择权,可以选择跟男方还是女方。

三、孩子与自由都可兼得

无论是哪种方式离婚的,离婚后,双方走出了围城,从此是自由人了,不再有婚姻的束缚,身体上的自由,心理上的自由。

同时,在离婚时,也可以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离婚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定写在离婚协议书中,千万不要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要写在离婚协议书中,这非常关键的。在起诉离婚时,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除了要考虑孩子的年龄,还要考虑你有哪些有利条件有利孩子健康成长的,有了这些有利条件,你就可以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了,法院也会支持你的!

所以,孩子和自由的兼得,都需要你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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