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教师假期进行全员培训,是否合理合法?

利用假期培训,是否合理合法?答;个人之见;教育真的要改革更新,新时代需要新意识。不要干教师不愿干的事而又牢骚满腹、不务实的陈腐东西。从教师中来、再到教师中去的教育培训理念。不要拍脑袋施政。教师不满意不要在私下讲,那是不良风气,拿教育法这个武器来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律师投诉吧!


我觉得合法。上学期间老师都要代课、带班,工作忙没时间进行培训。利用假期期间进行培训,既不耽误教育教学工作,又能通过培训提高教师工作和教育水平!


其他行业早这样好多年了!


是合法的!


我们说了不算。


如果假期是付你工资的话,个人觉得培训无可非议,


合法啊


当老师最烦的就是署假,寒假学习,培训,还要自己出钱,生活费,没办法。年年有。


合理又合法,教师也是工作我想培训也不可能大年初一就开始肯定是上班后只不过孩子放假了


新时代的教师必须要不断的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如果你还用那些过时的教育方式,和那些陈旧的思维模式去教育新时代的学生,那样便是误人子弟。

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作为一个合格的教师必须要有良好的责任感,要能无时不刻的承担起这份神圣的责任。少一些抱怨。如果接受不了每年上九个月班,每月上22天,(不包括其他法定节假日。)在这些假期中抽出时间来参加学习培训,充实自己,跟上时代的步伐,那么你为什么要当教师呢?你完全可以去找一份一年12个月,一个月30天的工作嘛,(每天加班4小时。)这样也不用背负误人子弟这么沉重的责任.

至于合不合法,我觉得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让一个教师或者其他任何人多获得一些知识和技能是违法的吧。

所以,我认为既合理,也合法。


我觉得,可以用休息的时间来培训,但要自愿参与,可以给予一定的考核奖励,不应该是打压式的,强迫别人参与。

多参加培训是有好处,但是总是参加这种没有任何区分的培训不见得有什么收获,反而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举例说明几点:

一每个老师教的课不一样,擅长的领域也不一样,没有必要一起听这些对自己没有营养的课。

二每个老师在培训的时候也都是学生,他们对知识的需求也是不一样的,你爱讲,我真不爱听。

三不是每个老师在休息的时候都有时间听这些公共课的。

四有些公共课,还不如我们的老师自己讲的好。

我想学校强迫所有人,估计是走形式,应付上级的任务,没有提升老师实际水平的打算。

提升老师的实际水平,我们有很多的教学平台,可以在任何时侯学习,不行可以抽个时间考核一下,强迫没考核通过的人学习呀!


应该感谢才对,免了自己去寻找培训内容。


其实这种事情呢,不仅仅教师会遇到,各行各业的人都会遇到这种情况。

比如我以前的公司,有时到了周五也会突然宣布周六日从外面请来了老师,需要全员培训,大家也只能私下抱怨而已。

至于是否合理?这个是从人情的角度来讲,我觉得呢,占用假期培训肯定是不合理的。

本来假期呢,就是给大家休息用的,而不是等孩子们都不来学校了,老师还得跑到学校来上班的。

毕竟大家平时上班挺累的,好不容易盼到了一个周末,想好好休息一下或者出去逛逛、陪陪老婆孩子等等,结果等来了周末培训的通知。那肯定心里是觉得很憋屈的。

但是即使不合理,我们也得去啊,因为只要你不想丢掉这份工作,你就必须要参加这个集体活动。如果你有胆量敢不参加,那么至少也会有一个罚款,那就非常得不偿失了。

但是从另外的角度来说,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因为老师基本上一天轮流上课,人根本凑不齐啊。所以只有假期的时候,才能有一整天,大家可以都参加培训。偶尔有这样的情况存在呢,有时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至于是否合法呢?由于劳动法规定比较笼统且宽松,基本都是合法的。

一般这种培训呢,周末的时候,只会占用一天的时间。

至于寒暑假的时候,会占用几天的时间,也不会太长。但是这个本来就是老师的福利假期,也是很多人愿意当老师看重的一点。但是劳动法对于这一块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老师的这个假期是必须放,且必须放几天的,如果没有放假,则遵循平时上下班的规定。

劳动法的一般规定是希望企业尽量做到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保证一天的休息时间。

同时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如果因为单位有特殊需求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所以无论是周末还是寒暑假的加班培训,基本都是在劳动法允许之内的,是合法的。

所以遇到这种事情,如果培训很频繁,你们实在不愿意,可以通过情义的方式,让公会和学校进行下谈判,这方面不超过工作时间的,法律是不支持的。


合法与否非法律界人士没有发言权但是从教师角度是觉得很不合理的也是几乎所有一线教师不愿意参加的但是作为被迫参加的主体人员却是根本毫无发言权的各种制度或本学校的规则使得老师们完全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和勇气。。。


1.适当的利用假期的一少部分时间,对教师进行培训是正常的,教师这个职业是最应该保持终身学习的一个职业,因为你面对是不断在成长的人,时刻在受着社会、家庭影响着的人,举一个例子,一个班级最让一个教师费心思的就是那几个所谓的“差生”,如何对待他们也最能体现一个老师水平和能力,但绝大部分老师可能都束手无策,这时候需要教师有一些心理学、学习科学、家庭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从孩子的家庭教育,心理特点,学习基础和习惯等方面多方施策,才有可能转化一个被各种问题浸染的孩子!即使你不能成功转化和改变一个孩子,有了一些相关的知识,你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理解其中的原因,而不至于让自己困惑和愤怒!

所以学习可以让自己理解一些问题的本质,可以增加一些解决问题的本领,从这角度来看,学校组织学习是一项福利呢,呵呵[呲牙]!

2.为什么教师对于这个“好意”和“福利”不买账不领情呢,我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是多次的培训和学习伤到我们的老师了,并没有给教师们带来实质的改变,这也是我们各级教育部门应该反思的,培训内容随意性大,针对性不强,没有实用性,甚至组织管理培训的人只是为了完成他的上级给他的任务,还有其他的原因,那就不知道了[what]。参加这样的培训学习简直浪费生命,再加上安排在假期,老师们不烦才怪[流泪]!

二是我们绝大部分的人对学习天然抵触,即使不安排在假期他也不爱学,因为我们没有体会到学习是为了解决问题或解答疑惑。老师不首先成为一个学习者,体验学习的过程,怎么理解所教的学生是如何学习的,我们很容易把我们学生教成只要毕业就把书烧掉的终身痛恨学习的人!

综上所述,我感觉我们的老师们不愿意参加培训,总在讨论是否违法等问题,其根源是我们的教育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不能把板子只打在老师身上,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多看看老师们的实际需求,同时我们教师也要反思自己是不是一个终身学习者!


不合理,但不知道是否合法。


假期培训于情合理吧!但绝对是不合法的!


利用教师寒暑假进行全员培训,严格地说,不合法。但合情理。

上纲上线的论,占用教师寒暑假时间,属违法行为。违反了《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县市级教育局等利用教师该休息的寒暑假进行全员教师培训,是教育行行部门的工作行为,工作行为应依法从事,否则为违法违规行为。中国是法制国家,一切国家事务,必须依法从事。

当然,结合教师的工作实际,教育行政部门适当占用几天(3一5天)时间进行全体教师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是合理的,也在情理之中。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理解和支持,接受。

因为除了寒暑假时间,教师们整体都在全身心投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严格客观地说,也没有专门的,机动的时间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学习。

再有作为教师,应不断更新,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利于工作,也有利于自己。

其次教师职业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其职业精神中也包含有奉献精神。为国家,人民,社会适当作出奉献,也是教师应追求的。


我不是教师,但对于您的问题想说几句话。我曾经在国企工作,每年都有那么几天为了上级响应上级部分的号召,搞一段时间611,所谓的611也就是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十一个小时,没有任何加班费,而且没有那么多活干,很多同事来加班就是在哪里闲聊。但这事儿跟谁说理去,每个人都知道不合理不合法,谁也阻止不了,还想干下去的就接着干,不想干的辞职走人,何必纠结呢?

教师这份职业算是铁饭碗了,多少人挤破头想考个编制老师呢,就别在这里无病呻吟了!每个职业都有不容易的地方,您要真出去闯荡一圈,说不定还会怀念假期培训的教师生涯。


作为参加工作之后,一个人就属于单位的人,不仅仅是属于自己,我们的时间也必须以工作为主,即使在假期里面,如果学校里面安排了一些工作还是要做的,这是我的观点。

比如说我们现在需要每天登录一个学习软件,每天必须学到40分以上,但是有什么办法来拒绝呢?没有,毕竟作为一个单位里面的人,遵守单位的规则是必须的,有些时候我们可以想一想,企业中加班都成了正常,想必我们有了假期,每天利用几十分钟到一个小时来学习,比他们已经是很幸福的,我们必须要做好关于这个问题,是否合理合法的话,我觉得肯定是合理,并且也是合法的。

因为我们所进行的培训目的是在于提升我们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或者提升我们的思想道德文化水平,这些都是对于我们的工作和个人有好处的,我们没有理由去拒绝,虽然有时候我们感觉到这些工作影响了我们的假期休息,如果这样想的话,可能就有些狭隘了。

工作和家庭和假期本身就没有十分明显的界限,因此我们做好单位里面安排的所有的工作,其实是遵守了我们的教师职业道德,是遵守了我们应当遵循的一些学校管理制度。

与其抱怨不如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的完成我们的假期中的多余的任务,把它当成一份学习一份收获,或许自己的心情就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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