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规定在网络媒体发文章有机会等同于发核心期刊,你怎么看?

一定历史阶段内的制度设计对个人和社会的塑造,总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看清楚。

实际上,学术界核心期刊论文(SCI、CSSCI)标准引入、项目制正式实施时间不过20多年,已经基本塑造了学术生态和成果产出模式。评职称、申请项目、学位取得,与核心期刊密不可分。暂且不谈利弊,这是一个过去的事实。

新媒体及文化平台的兴起,不过五年时间。随着影响力的扩大(腾讯,澎湃,网易,,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和推动了学术成果的电子化,如数位人文、大数据史学、数据库建设、检索技术、原始资料电子化等趋势。这是一个好事情。

我们处于不断变动的时代。胡适在《新青年》发文曾说:新思潮惟一目的是什么呢?是再造文明。文明不是笼统造成的,是一点一滴的造成的进化,不是一晚上笼统进化的,是一点一滴的进化的。这一点,笔者颇为赞同。

浙大出台这个新规定(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是一个尝试,但是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以后可能还要大幅度更改。但不能因为不完善就不去做,因噎废食,两回事。

许多体制中的人希望维系学术的藩篱与围墙,号称“严肃学术生活的终结”。那么民国学人发表于各类当时谓之于新媒体(主要是报刊)上面的文章是否不算是成果?拥抱变化,面向未来才是进步和科学的态度。都是因时而动,哪有一成不变。

技术更新会推动社会变革。网络不是洪水猛兽,学术界也不是游离于社会之外的世外桃源。借助于新工具传播学术与科学,与纸质媒体相比,不过是载体变了。如同竹简取代甲骨,丝绸取代竹简,白纸取代以上两者,电子化是一个趋势。

制度与评价机制改革毁不了学术,毁学术者乃是一些“局中人”。当然,顺应形势的改革也会引发某种反弹。有人觉得这会影响到学术的纯洁性,这是误解。把网络出版纳入只是对原有评价体系一个补充而非替代。另外更重要的是,学术界并非那么“纯洁”。

学术不是象牙塔,需要普及,但阻力很大,可以看看底下的评论,不说“杞人忧天”吧,也是充满讥讽。我们自问:网络平台上发表文章就不严肃和堕落了吗?

现在每年产生多少文章多少书,真正有价值有影响的有几本?科研的意义仅仅是面向“精英”群体吗?如果说推及大众就是庸俗化,那么其实这个世界也就是个庸俗的世界。

做一股清流而不可得。长路漫漫,都是初级阶段吧,以后会好的。


我认为这是一种与时俱进的进步体现,但同时要有严格的发表规范:首先不能有网络上的八卦现象、追星现象、媚俗现象,其次作为高第学府发文要注意价值的传递、文章要严谨,要有理有据,有思想性、启迪性,可作争鸣性的尝试即可,不提倡积极推广。


祁同伟说:英雄在权力面前就算个屁。

我说:个人在制度面前就是个屁。

制度就是权力,权力就是制度。

我们来梳理下国内的评价标准:

第一阶段

如果你仔细去看现在年龄在60-70的学者,他们至少有一本高水平的系统性专著,甚至有本领域的一本综合性著作。

这是因为他们的时代是以专著为立身标准,专著优劣基本确定学问优劣。

当然也有弊端:

(秘籍)

第二阶段

在80年代c刊概念逐渐引入。期刊在一个人的学术生涯中影响越来越大。到了本世纪初,期刊本位形成,即你的一切评价都和期刊挂钩,学者行不行取决于他写的文章行不行。

你会见到一个现象:有的学者200篇文章,每年以十几篇的速度增加。但没有专著,如果编的论文集不算的话。

据说行内一个段子这么说的:你想做学问,八篇c刊。两篇叫你博士毕业;三篇叫你升副教授,三篇叫你升教授。

这个段子应该是前几年的学术标准,今天需要十几篇吧。但基本可以看出期刊本位。

期刊本位带来的好处有目共睹;但绝对化的评价体制带来的问题也不可忽视。也都尝试改革。

但路在何方?

新阶段?

网络时代?结合时代变化,用网络评价带来结构性调整;

专著、论文、口碑结合起来,不仅仅以量化为标准。

浙大的行为如何评价?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今天是一个变动的时代也面临变动的调整。浙江大学的举动无疑是一个探索。

其有利的一面:对绝对化的期刊本位进行冲击;尝试新评价模式的探索;对文化创作予以适当关注;学问不仅仅限于书斋。

不利的一面:网络操作空间巨大;网络数据标准一直动态比较大,难以划一;资本化带来的困境。

利弊同存,在探索阶段自然可以。之后如何完善对制度创造者仍然是一个挑战。

要注意的是:对国内顶级报刊算作成果,一直如此。并非现在才有,多数学校都是这样。

总而言之:结合是应该的,一家独大至少是不好的;新时代新技术探索是必要的,因噎不可以废食。个人对浙大的探索还是充满期待的,纵然是试错,进步本身就来自试错。

(路在脚下)


《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实行)》颁布后,很多人以看笑话的态度来看待,觉得很搞笑、很荒谬,也产生了一些段子。

这项新规定确实有不成熟、不恰当的地方。但它却击中了(不管是不是歪打正着)一个全世界学术界都已经讨论很久的问题,那就是:学者究竟是否应该在公共媒体的平台上发声?这种发声应该如何计入学术成果当中?

对于前一个问题,学术界已经基本形成了共识,那就是:应该。学者的主要工作和责任当然是做好自己的研究,但这并不意味着学者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脱离社会。实际上,大多数的科研经费都来自公共财政,也就是说,是纳税人在支持着学者的研究,学者有义务向社会作出回馈——不仅是做好自己的研究,还包括和公众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服务。如果让学术变成了小圈子里的游戏,那是对纳税人的不负责任。

所以,欧美大部分高校都会鼓励教授在公共媒体上发出声音,鼓励他们向公众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用专业知识回答公众的普遍疑惑,乃至更直接地参与到公共行动当中去。他们认为,这是学者这一职业的应有之意。

但是,绝大部分高校的这种鼓励只停留在精神层面——也就是说,评定教职、决定晋升的时候,还是只看学术论文的发表,并不会将公共媒体上的文章和对公共生活的参与纳入考评范围。

这样做当然有道理:学术论文有着严格的同行评议流程,其质量在学术圈内有公认的评价,但是发表在公共媒体的文章则很难评价,也没有经过同行评议的流程,如果纳入考量会产生大量需要解决的问题。

但据我所见,欧美许多高校的学者都在努力推动这一状况的改变。特别是在去年英国脱欧、美国大选等一系列事件之后,知识分子们意识到自己离民众太远了,意识到应该更深地参与到公共生活当中去。所以,近一年来我在很多不同场合都听到,许多教授在呼吁:逐渐探索一种将公共媒体上的发表、公共事务的参与纳入学术界考评体系的方式。

不过因为欧美学术制度相对完善,这一改变即便发生,也会相对缓慢。

相比之下,浙大在一夜之间就实现了欧美许多学者的想法,但这个步子迈得太大,暴露了许多问题。

比如,各媒体的分类是如何完成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的确是中央级的党报党刊,但《环球时报》只是《人民日报》下属的市场化媒体,为何也能算做中央媒体同级别?另外,这些媒体的“两微一端”上发表的内容要比纸质版丰富、多元得多,将这些也一同列入,是否缺乏考虑?

再比如,“其他主流媒体”的名单看上去也很随机,既有省级又有市级,既有教育系统又有党团系统,中间还冒出来一份都市报《新京报》。

而商业门户则更加混乱,内容很多是四处复制粘贴而来,如何保证质量?

将点击量作为重要的考评标准,则更是不恰当的做法。追求点击量是商业逻辑,它和文章质量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总结一下:是否要将发表在公共媒体上的作品纳入学术考评体系,是一个真问题,而且是欧美学术界讨论已久的问题。但是,如果真要将发表在公共媒体上的作品和学术期刊上的论文等同,那么最重要的是稳妥、严密地制定出一套被学术界广泛认可的评价机制,而不是简单粗暴地给出一份让人不明所以的名单,更不是借用商业逻辑里的点击量作为考核标准。


前天晚上一位同事给我发了《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并说我经常使用问答,回答问题,说我已经走在前面。一方面,我感谢同事给予我的肯定。另一方面,我也很惭愧,因为在上回答问题、更新号,没想过太多,就是在玩。

我细看了浙大的这个文件,觉得非常好。有这么几个想法值得分享:

第一,这是中国大陆高校在制度层面探索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的开始,或许在全球也是为数不多的。

办法第一条,就提出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文化育人功能。要实现这一目的,是需要有一些落地的制度的。

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有基本的共识,但在执行层面往往落不到实处。网络影响那么大了,但网络文化有多少是高校供给的呢?目前,中国高校对教师的考核基本上还是论著、课题,当然也有教学。关键还是论文,但众所周知,当下中国的论文传播生态圈是不太健康的。有人统计,论文的篇均阅读量只有8。也就是说大量学术成果是没有人看的。

当然,我们要承认,学术成果不一定是给大众看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意识到,高校有生产出优秀的网络文化成果的责任与义务,其意义也是非常重大的。

第二,实施办法还比较粗糙,很多地方比较模糊,但毕竟是开始,我们应该允许这种不完善。

因为是第一次吃螃蟹,目前的文件还相对比较粗糙。实施起来估计会有很多问题。尤其是对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认定标准是不是科学合理,估计会有很多争议。

形成重大和较大网络传播、产生重大影响,到底怎么样的情况算“重大”、“较大”?

以转载量、阅读量作为评价标准是否科学合理?

获得省部级网络文化评选奖励,又怎么界定?

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包括哪些?等等。

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执行过程中细化。

当然,这毕竟刚刚开始,我们不应过多纠结于文件如何施行,我们首先应该为它的出台点赞。很多政策都是先出台,后续实施中慢慢完善。

第三,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大学到底应该为社会贡献什么?

经过多年的发展,大学的智能逐步定位于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后来又加了一个文化传承。尤其是这个文化传承的社会功能,需要通过生产、传播、保护文化的实践才能实现。当下社会已经迈入网络社会,中华文化的传承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网络文化的形式才能实现传承。

要形成有中国特色并能影响全世界的网络文化、网络文明,离不开高校的贡献,浙江大学无疑开了一个好头。

声明:本文为浙江传媒学院教授、易拓客商学院院长、祥哥教研室号主李新祥博士原创并拥有全部版权,独家发表于-问答,其他媒体如无本人授权擅自发布,均属抄袭。


浙大新规虽然只是试行,但有相当大的冲击性。因为大学从来认为,网上发文不是学术论文。现在浙大方案却说,网文“等同于”论文。先说明这是高度简化的说法,是为了讨论方便。

大学老师面对很多考核标准,而一切标准之上的终极标准是: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西方大学里有“发表或毁灭”(Publishorperish)的说法,这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终极问题。要在大学立足就得升教授,要升教授就得发论文。因为竞争激烈,还要速度快、数量多、刊物级别足够高。

一篇论文之所以叫“学术的”,看两点。一是写作格式,二是审稿方式。所谓写作格式,可能有人读完四年大学也没学会。但说来也极其简单,就是你写的每一句都必须给证明。比如你说,板蓝根可以治好艾滋病,这不行,除非给出实验室的结果或临床治疗的结果。这个适用于理科生、医科生。又比如你说,广大教师纷纷表示一直沉迷于搞学术,这不行。你要证明“广大”是多大,具体都有谁,“一直”是从几时到几时,什么叫“沉迷于”,具体表现是什么,等等。这个适用于文科生。不仅如此,你还要证明这个结果是你第一个搞出来,或者这句话是你第一个说出来。如果不是,而你又没有在附注中声明别人已经先说过,那么你是盗窃人家的知识财产。你交出来就不是论文,只是证明了自己从事盗窃。

至于审稿方式也有多种,最严格的是匿名评审。在某个程度的大范围内找两三位同行专家做审稿人,彼此双盲。作者不知道谁审,专家不知道审谁。这种条件下的审稿人,就按上面说的那些标准挑剔论文。严厉程度可以像水浒中的黑旋风李逵,抡起两把大斧,只管排头砍去。砍剩下的,就是精华了。

经得起上述折腾,最终发表了论文,作者当然自豪,当然看不起网文。我明媒正娶,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你这算什么。

不过,按照浙大方案,网文要“等同于”论文,也得有门槛。简化来说就是,20家及以上央级媒体、网站、“两端一微”的转载,等于“重大网络传播”。微信文章10万阅读量、号40万,等于“较大网络传播”。平心而论,网文要写到“重大”或“较大”,难度也不是一般大。

于是,这事还不能光看难度。要让网文“等同于”论文,还要在两个方面提供更有说服力的理由。

首先,对论文的匿名评审虽说匿名,其评审标准却是公开透明的。它是游戏规则,大家可以公平竞争。而网文的所谓重大或较大网络传播,却没有清晰可操作的规则。评审之所以要严格坚持匿名,是为了消除黑箱操作。网络传播能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需要提供证据。

其次,标准的学术论文是一种专业典范,可以用于课堂教学和专业训练。几乎可以说,知识的整理和传授,是依托于典范性的论文而进行的。但是,10万+的文章能不能作为知识来传授?我在万分敬重作者们的同时,仍有高度怀疑。很多时候,作者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这篇文章“火了”,那怎么去教学生呢?此外,导师不能要求博士生写一篇10万+的文章然后通过答辩,既然如此,怎么能以此来评教授呢?

必须承认,学术论文制度有很多弊病。比如,从研究到写作到评审再到发表,周期很长,跟不上快速变化的世界。文章发表出来,其实没几个人看。但是,在论文标准之外,立一个网文标准,等于在高校里搞双轨制。这能克服弊病吗?一个例子是,医院又要社会效益,又要经济效益,反而弄出很多斩不断理还乱的问题。有鉴于此,双轨制不是出路。


其实,国家层面一直在推动网络文章与晋升和发展的关系。

2013年,教育部就发布了《关于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已经在研究制定优秀网络文章纳入科研成果统计、列为职务(职称)评聘条件。

2015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优秀网络文章在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方面的认定机制。

2017年,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推动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审、评奖优先条件。

以上都是教育部在推动这件事请。

为什么推动?因为现在的教育空间已经不是简单的教室、校园,而已经拓展到了网络空间,如果失去了网络空间,也就失去了教育主动权。

而怎么拓展?谁去拓展?那就是高校的老师——专业老师、思政课老师、辅导员老师,等。

那这些老师的动力在哪里?其实很多学校都在重视网络思政,也在积极推动,但就是效果一般。有的老师写了几篇,以后就没有以后了;有的老师几个月才写一篇;有的老师压根就觉得这和自己无关。而真正在写的,写的比较多的还是辅导员老师,但真正坚持的也不多。

所以,不在根本上改变,如何让老师们重视写网文呢?而网文才是网络思政工作急需的武器啊。

这次终于有学校开了先河——浙江大学,就是将好的网文等同于国内一级学术期刊文章级别,其实这就推动了将优秀网文与教师职务(职称)晋升进行了挂钩。

我想,这必定会带动国内其他高校做好这件事请。

这是大势所趋,这是形势所迫,这是历史必然。

大学是人才培养的地方,也是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地方。但最终指向还是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需要老师们去教导和引领。而现在的引领已经不仅在课堂、实验室,还需要在网络上——因为我们的学生在哪里,我们的教育就应该在哪里。

网络教育需要好的网络文化作品。我们老师侧重学术文章,这是因为评聘职称以及科学研究需要的,但老师不仅要科研,还要教育与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下教师应该写学生喜欢看的文章才可以更能影响到学生。

这里支持浙江大学的做法,这是在网络时代,高校教育走出了大胆而有有意义的一步,让更多的老师思考教育,才会让更多老师们真正成为科学家,同时也是教育家。

教育家多了,教育自然就好了。

《让毕业后的你,感谢现在的自己》作者,全球职业规划师鲍金勇。


非常好的事情,这也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这个年代很多事情不要想的太多,放到互联网上去发酵、去不断迭代,最终肯定会不断完善,甚至对其它领域和从业人员带来启发。特别是很多东西网络化和社会化以后,会对各个参与方和人都有一定的影响,甚至是约束,更重要的是公开、透明和可监督、可评论,这是重大的社会进步,今后这类事情会越来越多。

互联网在发酵,所有的涉及方都在发酵,都被裹挟着前进!

就像军歌所唱: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浙大此规定,只可能对人文社科产生一些影响。人文社科的一些专业,完全与国际接轨困难,学术评价可能是个大问题,因此该规定是给了他们一条出路也是生路。理工科专业论文,不知哪家央媒收?人民日报收吗?就算收,几个人看?多少人看得懂?点击十万又谈何容易?费这功夫还不如发专业期刊,没几人看、零引用也无所谓,反正刊物级别够就行了。不少人把学术精神和学术评价混为一谈。浙大此举是学术评价多样化的大胆尝试,点赞。


国内名校浙江大学这次火了一把,原因是因为一则试行的新规。根据新规内容,学校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实施办法中还说明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包括在报刊、电视、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

上述新规一经传播,肯定的和反对的声音无数,但相对而言,持有反对意见的更甚,个人对此则是是赞许的,原因则是,作为大学,其基本的办校思想则是继承和创新,在坚持继续优秀文化的同时进行创新,另外这是大学处理好出世与入世的关系之体现。

显然,浙江大学制定上述新规,鼓励该校在职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参与网络文化建设,是一种出世的表现,鼓励他们参与当前网络文化的建设当中,可赞亦可批,一般而言,因为这些教师和学生文化水平和视野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通过他们的参与引导社会文化朝向更好更健康的发展,因为高校具有比社会机构组织更为敏锐的力量。

不可否认,当前,社会文化还存在一切问题,拜金主义、物质主义,功利主义盛行,这与当前一些很强大的社会文化引导的缺失是分不开的,而在大学范围内,商业之风大盛,同时,论文同质化抄袭化频发,没有起到很好的社会文化引导作用,这是值得我们重视的,并且当前社会经济和文化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

当然,我们也须提出建议,浙江大学在鼓励在校教职工和学校参与社会文化建设当中来,鼓励出世的同时,其文化内容的标准应该是体现独立自强精神、创造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关怀精神,因为,古往今来,这些精神是一所大学优秀发展能否之要素。


我觉得这项规定很棒啊!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在网络媒体发布文章,能让更多的吃瓜群众了解到所谓艰难高深的学术报告,既有利于小众范围东西的传播,又降低了了解“高深”的门槛,而且也能了解到广大吃瓜群众对于相关方面的看法,兴趣,了解程度等。


大学应推进学术评价去行政化与功利化。

对于浙大这一做法,赞成者认为,这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进步,因为在网络高度发展的时代,网文的影响力不亚于传统学术期刊,而且网文对于学术观念的快速传播是发稿要等一两年的学术期刊所无法比拟的,只因没有把文章刊发在学术期刊上,就不认可其学术价值,这是不合理的。而反对者则认为,学术论文应有学术论文的规范,把网文等同于学术期刊论文进行评价,这不是学术大众化而是学术娱乐化。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首先都认可当前大学的论文评价体系,即把论文发表作为评价师生学术能力和贡献的重要指标。不同的只是,对论文发表的载体有异议,赞成者支持拓宽载体,而反对者对载体有更严格的界定。

其实,这样的赞成和反对之争毫无意义,我国学术评价体系的最根本问题是“唯论文论”,大学学术评价改革,需要破除的是当前唯论文论的评价体系,而不是讨论论文的载体如何,不管论文的载体如何,再按目前的方式考核评价师生的学术水平和贡献,无益于改善我国高校的学术氛围。学术评价中的“唯论文论”,已经导致高校师生学术研究急功近利,并催生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高校学术评价应该淡化论文评价,针对师生学术研究成果本身,进行学术同行评价。

“唯论文论”评价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评价教师,论文占很大的权重,远远超过教育教学活动。二是评价论文,不是看论文本身,而是看论文是否发表,因此,与其说高校重视原创价值,不如说重视论文发表的“影响”和“政绩”。对于前者,大家都已经知道其对高校办学的危害,不少学校重视学术研究而忽视教学,因此舆论普遍呼吁要淡化论文评价,重视人才培养。而对于后者,目前很多人的认知还没转过来,还以为论文发表就代表论文有水平,发表期刊档次越高,水平就越高,其实不然。

对于中国大学来说,当前最紧迫的是推进学术评价去行政化、功利化。行政主导评价不变,网文之争并无意义。


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科研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追求人类认知的极限,同样也在于让更多人认识到科学的价值,让更多的人对科学感兴趣,让更多的人愿意投入到科学工作当中。

而优秀的论文,定义也同样应该是多样化的:接触到人类知识极限又具有概括意义的文章无疑是好文章,通俗易懂又不失科学性、让更多人了解到知识背后逻辑的文章一样是好文章。

我们做科研,最终的目的是什么?是让社会运转更高效,让生活更美好。

以交通工具为例:

让最优秀的一批人坐上宇宙飞船意味着宇航技术的提升,固然可能会在未来带来很大的回报,但这种回报有多少,我们说不清;

让更多的人坐上飞机也许并不意味着飞行技术的提升,但是这却实实在在方便了更多人,而且当更多的人看到天空时,他们中也会有许多人会对太空看兴趣。

在最顶级的期刊上发晦涩难懂的论文,类似于宇航员上天;而在大众平台上发布普通人也能看懂的科普文,正如普通人坐飞机,也许前者对科学本身更有意义,但后者对整个人类有意义,继而会对科学有意义。谁的贡献大,其实不好说。

当然,作为一种尝试,问题一定是存在的。

首先,阅读量肯定不是唯一的判定标准,内容质量也一定是重要的。那么,如何判定网文的质量和科学性?

其次,当我们认定了科学性以后,面对更为开放的公众平台,我们怎么保证流量的真实性?(因为开放,所以花钱买阅读、买赞的现象必然存在。)

最后,发布者本身的关注量对阅读量必然会有巨大影响。如果作者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写爆款文、情感文、逗比文等),原本就在平台有很高的关注度,那他发严谨的论文,必然也有更多的受众,甚至有的脑残粉会帮助他增长阅读量,这些流量也是真实的,但对论文来说,它不合理。这个因素该怎么剔除?

但不管怎么样,我永远相信并支持创新的力量。


人性化!因为可以省钱!为啥省钱,很多人不是在期刊发文章,而是花钱买买买!!!!


浙江大学的这份新规定,出台迄今已经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本题方可成、郭巍青等几位学者的回答也将规定细节的种种缺陷分析得比较清楚了,我这里想补充的是:浙江大学这份规定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反映出了我国高校管理中长期存在的两大弊端:一是管理思路的简单粗暴一刀切,二是外行领导内行。

先看管理思路的弊端。如几位答题学者所说,学者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在公共平台发言、影响大众,本来确实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而以往那种只按期刊论文发表数量、专著发表数量来考评的做法,确实也不利于学者与大众的主动交流。问题在于,我们究竟应该采用怎样的方式鼓励学者参与公共对话和公共传播?所谓简单粗暴的思路就是:“既然以前考评论文的时候大家拼命发论文,那现在就把发表网文也算到考评里去,大家不就拼命发表网文了?既然以前考评的是论文的数量和期刊的排名,那现在干脆把网文考评也‘量化’一下,把流量也算成标准,‘十万加’等同于核心期刊不就万事大吉了?”却完全没有考虑到这样的鼓励是否会走到另一个极端、有违学术研究的初衷,没有考虑到文章流量与文章质量未必等同、前者能否用于恰当地评价公共写作(一篇好的学术普及文章未必有一篇刻意迎合大众的文章来得“吸眼球”),没有考虑到如何防范转载次数与流量上的舞弊、当然也没有考虑到把考评标准“量化”(不管是论文还是网文)的做法是否一开始就存在问题,等等。这种简单粗暴的办法,不仅不会解决原有的问题,反而会引来新的问题,最终雪上加霜积重难返。

不管是学术论文还是学者撰写的公共普及文章,其质量的最佳评定者无疑是学术共同体本身。然而浙江大学的这份新规定,制定者并非校内学术委员会等专业组织,而是校党委宣传部,规定的最后一条也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第七条又说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认定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进行。换句话说,与论文考评不同,网文考评的裁决者并非学术共同体自身,而是宣传部门。如果新规定的意图是增加学术研究对公共生活的影响力,那么宣传部门显然不是好的裁决者,因为他们在专业领域绝对不如学者自己内行;反过来,只能认为新规定的意图与学术普及无关,既然如此,将网文折算成核心期刊论文,对潜心学术研究的那部分学者自然大不公平。


这反映了学校高层的思路。可能的原因包括(但并不限于)1.本校科研人员想在国际一流学刊发表论文的难度较高;2.想在国际学术界高被引的论文极少,即使与国内高校相比也不占优,而网络容易让人走红,让文章走红,被转载,被引用的频率自然不在话下;3.背负着建设“双一流”的重任,网络是个好帮手,不仅可以有高被引,而且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力;4.响应政府号召,发展“互联网+经济”;5.有了网红的成功先例,不是凤姐,不是芙蓉姐姐,而是本校的副书记。


利弊都有,利大于弊。当下互联网的发展,要求许多行业也要顺应时代潮流去做适当的变化,才能往更好的方向去发展,万事开头难,慢慢去推进即可。推进的过程有问题就去解决,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浙大的网络发文点击量超过十万加等同于发核心期刊的新规过去了半个多月,显然校方没有意料到这个看来是考评体系的微调,会引发社会上如此大的反响。因此,我们也比较容易理解校方在这段时间始终保持沉默。但从另一方面讲,校方保持沉默的逻辑,也说明目前舆论界对此的评论,可能与校方的初衷相去甚远,导致校方对这些评论无法回应。

从浙大新规颁发后,我们就可以发现,坊间总体上赞誉多于批评,赞誉者多认为,这种规定能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学者走出象牙塔。但所有的赞誉者也都对这个规定的可操作性或执行细节提出了质疑和建议,包括如何界定发文的媒体?如何界定社会影响力?是否会导致应和民粹主义的学者获得更多机会等。

这些建议和质疑都非常有价值,但都忽视了结合对现有评估体制的考察来系统审视此事。从现有体制角度,对于人文与社会科学学者,各高校或科研机构一直都有在《人民日报》或《光明日报》的理论版或中共党刊《求是》上发文等同于甚至高过核心期刊的规定。同样,各机构也都有得到领导批示可以等同于核心期刊发文甚至是获取国家课题等规定。如果记住这一点,就会发现,其实浙大网络发文新规的初衷,更多是把这一思路延伸向网络,因为意识形态的主管部门如今越来越重视网络影响力。

也就是说,浙大的新规并非是如一些评论者所希望的那样,鼓励公共知识分子扩大思想影响,而更多是延续既有的鼓励学者建言建策的规定。而这一思路也与很多评论者所欢呼的可以促进科学知识的广泛应用的愿景相去甚远。因为首先,新的自然科学知识的网络文章很难达到10万+,其次,将科学知识变成通俗语言的科普,这在自然科学界,一直没有获得像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学者可以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发文那样的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会有办法来合理评估科学家网络发文10万+。换句话说,目前的自然科学考评体制,还没有做好能系统应对网络发文这种时尚行为的准备。


核心期刊为中国特色期刊。发不发也都无所谓,但职称要,学位要,所以有了所谓核心期刊。出此语者大约是觉核期高处不胜寒了。要评价的话,基本属胡扯,两种渠道无等号,或,根本弄不到一壶生里。


浙江大学做的这个事是好事,敢于开天下风气之先,虽然有很多人骂,但是笔者是支持的。之前的吉林大学比较贼,先实施这个计划,但是没有很快的发出来,所以避免了被喷,当然这肯定也与浙大本身的定位和影响力有关。

好多大学都实施这个政策,这表明这是历史进步的、正确的、不可阻挡的趋势。因为我们目前的学术评价体系,有三种来源,一个是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同行评议,这个属于人治,有可能很公正,也有可能徇私舞弊;还有就是西方的那一套标准,这个就比较量化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这个有积极的意义,但是从长时段看,西方的东西不一定好;还有一个就是上个世纪末形成的项目机制和期刊考核,这个就跟科举一样,虽然在设计上比较公平,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变的十分僵化。比如这个项目谁来定,谁来给,还有这个期刊谁来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这自然会助长学术研究的不良风气,前几年的版面费和论文中介就是这样。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这样的设计有助于中国学术量的积累,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目前我们的量变基本上已经完成,比如清华的工科和计算机已经世界第一,比如清华、北大、复旦、浙大、交大、科大、南大等已经称为世界名校等,这个时候就需要转变发展思路。

由于长期的学术规范化的发表要求,导致我们现在很多学术研究作品可能学术的功力特别深厚,学术规范做的特别好,但是几乎没有可读性,或者说计划没有什么创建性的贡献,这样就导致你辛辛苦苦写一篇论文,最后可能只有你的导师、期刊编辑和你自己看,所以浙大这个规定是有进步意义,只是这个评价标准怎么的去规范化,应该去大胆的探索,学术研究要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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