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的时候,因是女孩,被亲生父母嫌弃,他们就把我抱给了我现在的养父母收养,我可以拒绝赡养亲生父母吗?

可以


可以


这个情况要看什么时候的发生的事情了。

我国收养法是1991制定,1992年4月1日生效的。

也就是说如果在1992年4月1日以后发生的,如果未经法定程序办理收养许可,则收养关系是不成立的,你与亲生父母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即你仍然有赡养义务。

如果经法定程序办理了收养许可,则收养关系成立,你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适用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与亲生父母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即已解除,不再具有法律关系上父母子女关系,即不再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

如果发生在1992年4月1日之前,按照我国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收养法则管不着你们之间的收养关系。这时就要看当时国家关于收养关系的规定,按当时国家规定来认定。如果当时什么国家规定都没有,那就要从事实关系的角度来认定。只要能认定事实上收养关系成立,你同样不需再赡养你的亲生父母。


别低头,皇冠会掉,自己坚强比啥都重要,你会幸福的!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是不可以的,你可以告你亲生父母弃养罪,如果他们强行要你养的话最好是走法律程序,这样你的赡养费问题比较合理


可以。。。还可以告他们弃婴

顺便,你怎么知道他是你父母。

验DNA了嘛?

不验就永远不是


这样的人,完全没资格做父母。没有抚养关系,即使是亲生父母也有权利不抚养!


作为父母从小把你送人。就是为了避免扶养你。要是他们要你去给他们养了老的话。你让他们先把扶养费人工服务费(不能够说保姆费)还给你养父母。别的就不说了。


我是家里的老二,亲生父母为了要儿子,把刚出生不到一个星期的我送给了我的养父母。我的养母待我跟亲闺女一样,虽然不是亲生但她却把最好的爱都给了我。其实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我是抱养的只是没问过我妈,上初中的时候我妈跟我明说了这个事。我妈说我是抱养的,以后亲生父母来认你,你不要有负担,想认就认吧,多门亲戚多条路。我20岁的时候亲生父母来认我,我没有认。(我亲生母亲的娘家跟我一个村的,这么多年她回娘家都会绕过我家)我觉得没有感情,互不打扰,各自安好吧!在我心里我的养父母就是我最亲的人,没人能取代在我心中的位置!


没有养育,可以拒绝赡养。


我从小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我的爸爸妈妈当时为了要一个儿子,一直在生孩子,可是他们一连生下了3个女儿,他们根本养不起,他们只有把最小的我卖给了别人。那时候我才1岁。

我的养父养母家境非常好,他们一起做生意,家里非常有钱,但是他们不能够生育了,所以他们就把我买来了。他们对我非常的好,从小一直把我当亲生女儿一样看待,辛辛苦苦把我养大成人,还供我上学。

从小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所以读大学的时候很顺利的考上了名牌大学,然后我养父母又出钱供我出国留学,他们对我的付出实在是太多了,他们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

他们当初并没有告诉我,我是他们花钱买来的,我也一直认为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当我快要结婚的时候i,他们把这个隐藏了多年的秘密说了出来,他们觉得我已经长大成人了,并且要成立自己的家庭了,应该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了。

当我听到这件事情的真相的时候,我感觉整个世界都要崩塌了,原来养育我多年的父母竟然不是我的亲生父母,我是他们花钱买来的,而我的亲生父母竟然把我卖了,可是我的养父母对我比亲生女儿还要好,我发誓我一定会好好的报答他们的,一定会为他们养老送终的。

在养父母的安排下,我和我的亲生父母见了面,他们还在农村老家,生活的十分的艰苦,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们,他们当初把我抛弃了,我应不应该恨他们,可是他们毕竟是我的亲生父母,是生我的父母,我再狠心也不能不管他呀。

大家说我该怎么办呢,我现在生活富裕,事业有成,我的养父母对我非常的好,可是我的亲生父母却生活的很贫困,我到底该不该帮助他们呢?


我觉得你做得很对,换个想法,如果你的养父养母对你不好,你生活不好,他们会来帮摸吗?绝对不会,


自古以来,生身母不如养身母,钱都不要给他


当然可以


可以


养老就没有必要了,不过话说回来,怎么都是他们生育了你,可以给一笔钱,然后说清楚。当初就因为是女孩被丢弃,实在是过分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不能成为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如果你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不可以因为没有他们就没有你

你如果生过孩子就知道生孩子多么辛苦

大命换小命


可以拒绝的,这样的父母,没必要去承担抚养责任


你的赡养责任是你的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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