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胡红梅副校长抄袭作弊被评为教育名家,最后被投诉,大家有什么看法?

看到这个事件我有话说,因为我本身也是一个喜欢写文章的人。首先作为教师写文章是成长的一种途径,是优惠教育思想的过程。然而现实中却变味了,绝大多数老师发论文都是因为职称,因此教学杂志的板面费都很高,动辄过千(我说的是正规途径投稿发表的,并不是找中介发表,更不是找人代写)。这些钱都是自己掏腰包的,你不是为了职称说谁还会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从这个角度可以发现问题在于出版社的收费问题。出版社可能会叫苦,因为没有板面费他们也做不下去。这个难题目前难以解决。

另一类发论文的则是上面有人提拔,万事俱备只欠论文的。一般是已经是学校中层,但干着行政工作没有思考教学问题。他们需要论文和著作支撑自己,这时会找中介找人代写。而中介熟悉论文出版的流程,其论文都是东拼西凑的。去年本人在《物理通报》发表的一篇论文也被抄袭了。中介利用论文发表的公示期进行抄袭,还比我的论文早发表。不过最后通过交涉他的文章撤下来了。这类情况是很常见的,出著作更加如此,尤其是前几年管的松,著作出版是重灾区。往往这些著作出版不多,也不是为了赚钱。网上有人说是为了多赚钱这肯定是外行的人,不是自己的东西越少人知道越好,哪还希望多卖?


挺李跃华要以理服人

网络上挺李跃华的帖子很多,但是以理服人的佳作不多。我见过最好的是一篇论述李跃华不构成非法行医罪的文章。该文观点明确,说理透彻,证据确凿,逻辑严密,几乎是无懈可击。可是,大多数的帖子给人的感觉是宣泄情绪胜于严谨说理,缺少说服力。规纳起来有如下一些弊端:

01.强词夺理。有人肯定无证行医,理由是古代医者如华佗、扁鹊等没有行医证不也可以治病吗?别人问,古代人不用电脑或手机写文章,你效法古人咋发帖子?一驳即倒。还有人质问:军医大文凭不能代替医师资格证吗?这是法律明文规定,无庸置疑。

02.言过其实。有人夸李跃华:在危难之时,他出手救人,立下大功,是大英雄。他自已说医治15人,记者核实是9人,其中陈北洋妻后来检测阳性。就算那8人确为李治愈,说是“大功”,称之为“大英雄”也未免太夸张了。

03.无中生有。有人说,李跃华接到邀请将赴韓国行医。经多方求证,纯属子虚乌有,连李本人都予以否定。这样的策划宣传属造谣,与其说是挺,不如说是损,把只能将李搞臭。

04.不合逻辑。有人强调李跃华医术高明,理由是他接触新冠肺炎病人,自己却没有被感染。未被感染与医术高明之间有啥关系?未感染只能表明他身体健康,免疫力强,与医术高低毫无关联。如果说感染了,然后用他的医术治好了,那还有点可信。

05.疏漏明显。有人用治好几例新冠肺炎患者来证明苯酚穴位注射疗法有效,可是留下明显漏洞容易让人否定。几个病人在李医冶前后是否经过正规严格的诊断,是否有诊断书?这几个人在接受李医治的同时是否服用过在医院开的药?不将这些干扰因素排除,难以服人。

06.违背常理。有人要求让李跃华去给新冠肺炎患者医治,这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谁敢允许?再说苯酚穴位注射冶疗法没有经过理论论证、实验室试验、动物试验,仅凭似是而非的几例实证,谁敢把人当小白鼠让他直接搞临床试验?即使李本人有那个胆量,恐怕愿意做样本的人也很难找到。目前武汉还有那么多

患者,有多少人去找李跃华医治?

李跃华的医术是否科学,目前难以定论。要得到正式认定,还得靠自努力。先找专家帮助建立理论基础,然后同民营机构合作搞实验试验,成功了才能投入使用。至于无证行医,不要隐瞒狡辩,如实把情况讲清楚,争取减轻或免于处罚。今后的出路可以有两条:一是努把力考个证。现在门坎降低了,考个专项技术不是很难。二是跟有资质的人合伙开诊所,你出力,他出证,有事他顶着。

最好别让什么策划公司再吹了,吹过火了,效果是适得其反。


这个问题一经爆出,便关注着它的进展。

同样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明白晋职称对所有人的诱惑,更别说各种头衔,各种名誉什么出书,什么出名,是乡村老师想都不能想的问题。

当然,人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每一个人都应该让自己更优秀,但是我个人认为,这种优秀应该是自己的灵魂,你可以借鉴,但是却不能抄袭。

作为教师这个特殊的群体,社会的期望过高,肩上的担子过重,但是首先我们是一个人,就应该通过优秀的人格来影响其他人。

首先,我们应该博览群书,从先辈留下的文字里去学习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以陶冶自己的道德情操,让自己更有人格魅力。

其次,我们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一个职业,就应该耐得住清贫,从同行优秀前辈那里学习各种教学方式方法,然而,模仿的目的不应该是模仿,模仿的最终目的不应该是名与利,而应该是创新,我们应该从学习中提炼自己的创新,提取自己的想法。在学习中做自己。

再次,孔夫子说“教学相长”,一个人不懂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所以我们并不需要急于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优秀,而走了邪路。我们应该敢于承认自己的无知与不足,而后再努力学习,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成长与实力。

最后,教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我们肩负着教育与引领新一代的责任,我们应该处处对自己严格要求,做错了事情应该立刻改正,而不应该因为尝到了错误带来的甜头而沉浸其中,不能自拔,让自己错的越来越多。都说:人一旦撒了一个谎,就要不停地制造谎言来掩盖。然而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没有谁能够瞒天过海,没有不透风的墙。一切都不过是自己在掩耳盗铃罢了。最终事迹败露,只会让自己更难堪,更下不了台。

因此,这件事也告诫我们,天上不会掉馅饼,每一次成功都必须付出努力。也没有谁是法外之人,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我们应该时刻告诫自己,做真诚的人。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才能让成功长久地存在,不然一切都不过是昙花一现。


我觉得对于每一个创作者来说,不论是灵感还是作品,都来之不易。

抄袭是不对的,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已经有名望的人。

上学的时候抄作业都要受到惩罚,更别说靠抄袭获得名利。

抄袭他人作品,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对原作者首先是不尊重,拿着别人的成果谋求利益只对别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我养的鸭子长大了,我把它都蒸熟了,然后别人把它拿走了,卖掉了,然后赚钱了。合适吗?当然不合适。

再者对个人来说,也是不利于自己的前途的。

抄袭别人的东西,毕竟肚子里没有干货,夜深人静的时候,怕不怕心虚。

这对喜欢你的人来说也是一种欺骗,时代在发展聪明人越来越多,但是没有人愿意被人当傻子对待。

尤其是被人举报了之后,名声扫地,信任被摔碎,啪啪打脸。

不得不说很多人没有版权意识,尤其是“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很多人对这句话是有误解的,我碰到过最搞笑的一个人,他抄袭别人的文章,被举报了之后,他给的理由是因为他喜欢这些段落,所以就拿去用了。

追求名利无可厚非,但是不能建立在弄虚作假的基础上,损害别人的利益。

从自己做起,拒绝抄袭。


深圳一小学副校长涉嫌抄袭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再次说明了一个浅显又深刻的道理:诚实是为人处世之本。你可以瞒过一个人,你不可能瞒过全部人;你可以瞒过今天,你不可能瞒过永远。


胡红梅副校长抄袭作弊被评为教育家,被投诉后被撤职。这一时成了教育的焦点,众论纷呈。

从某个角度来讲,胡红梅不可恨。

如果把胡红梅比作一颗有毒的果子,那么可恨的是那棵长毒果的树,以及适宜毒树生长的土壤。

环境就是那么个环境,适宜生长的就迅猛生长,不适应的就长成一堆树疙瘩,装在盆里,你想随便伸伸手脚,就得小心被“咔嚓”。

像胡红梅之流,还算上进的,因为她有“资本”(发表出版也要钱啊),抄袭让她尝到甜头,名利双收,甜头又让她更有“资本”。

就抄袭本身而言,是可耻的。但“笑贫不笑娼”的思想又让人“荣辱观”扭曲,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那些抄也不抄袭,即使抄袭了也付不起版费的现象不也是悲哀的吗?

骂抄袭的人难道都是正人君子?就没有也有想抄袭的人在里面?呜呼!我等想抄袭又无抄袭“资本”之辈,不是没有“贼心”,也不是没有“贼胆”,而是没有“贼资”――做什么不要投资啊!抄袭,可耻!“抄袭”不起,很可悲啊!买一个书号要几万,作为平民百姓的老师,一年下来,工资又有几万啊?

在基层老师中,抄袭得起的又有几人?所以,事实是,很多老师抄都懒得抄袭了,何况钱花出去了,职称评不评得上还不好说呢?

一篇论文,一本书,那是作者多年心血的结晶啊,甚至可能是伏案几十载的经验总结啊!发表出版怎么还要人家掏腰包呢?如此,哪天不需要评职称了,人家有什么好经验还可能花钱发表给你看吗?

什么学术?从发表文章需要作者掏腰包的那天起,所谓学术就跌下神坛了。任何杂志,从它刊登文章需要作者买单起,它就狗屁不如了。

有人把文章比作作者的孩子,你把人家孩子拐走了,人家肯定要告发你;人家的孩子聪明漂亮,你想“借”来合个影,还要人家出摄影费,岂不怪哉?

一个“毒果”被摘了,同样还有很多“毒果”很快长出来。“毒树”不砍,土壤不改良,摘掉“毒果”又有何用?


超不喜欢这种“红的时候捧杀”,一旦东窗事发就“棒杀”。胡红梅校长虽有不当的文字侵权行为,但她毕竟做了很多事情,也是一位合格的老师。千万不能再犯两个极端的错误了。


以前在外企,听过许多的培训课。有个台湾老师,讲课的时候,给我们说了个他发明的词:zhuang-ability,翻译成汉语就是装的能力。他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装的能力很强的人。


胡红梅吃相太难看,把别人的作品直接改个名字,别的什么也不动,不知道是胆肥还是抄惯了,以为什么都万无一失,会永远一直这样抄下去。现在网络信息这么发达,资讯这么发达,她名利都有了,再抄就是太贪婪了,为了更多的利益吗?

况且她自己有工作室,有团队,那原创不行吗?首先原创,理直气壮,以后做推广也非常有底气。获得利益也更心安理得呀。抄袭的日子,不知道心里会不会忐忑,夜里是不是睡得着觉。

本来就是人怕出名,人红是非多,尤其是名师,这样的公众人物,还敢去全抄,那肯定早晚是要露馅儿的,结局是肯定的,这样的道理是明摆着的。公众关注度高就要经得起推敲。

这应该是一种懒惰吧,既想名利双收,又不想付出努力。剽窃别人成果,这跟小偷没大区别,都是偷啊。

那纵观胡红梅老师的成名之路,最开始也是认真努力的,从一线教师做起。只不过后来是改了初心,被太多的名缰利锁绊住了,所以才会铤而走险。不知道抄袭这样的底气是从哪里来的?

现在咱们也有著作权保护法。难道她就不知道这是触犯法律的吗?这样胆大妄为的行为也敢去做。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下,不管是哪一个行业,这样的人都会有的,不要因为一个人否定一个群体。当教师确实是太不容易的。晋职称啊,每一个都是关口。所以才会铤而走险吧。但是你做了就要承担所有的后果。人们是无法原谅名师这样的行为的。


一、教育考评导向所致

先举个例子。芬兰和瑞典的教育体制很相似,教育环境平等而宽松。都是以孩子为主,注重培养综合能力。但芬兰和瑞典的教育成果却明显不同。

先说芬兰。芬兰各地的学校都差不多,很难分出优劣。教师收入虽然不是最好,但社会地位却非常高,非常受人尊敬。教师职业满意度也非常高;他们常以自己是教师为荣。教师必须是硕士以上学历。保证大学毕业生中最优秀的部分做教师。学生也有考核,但考核没有具体成绩,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改进教学方法的依据。一句话:教育是为了改变。

再说瑞典。瑞典学生上学也不收学费。但他们的操作是政府发给家长免费券。家长送孩子去哪个学校上学,就把免费券交到哪个学校,再由学校交回政府申请费用。就是这样一个操作,是瑞典的教育与芬兰出现了明显不同。学校为了赢得更多学生,便会尽量满足家长提出的要求。教育者的重心也不再是探究如何教好学。而此时一句话:教育变成了迎合。

回到胡红梅老师抄袭一事。同样道理,教师考评导向,使一些老师开始关注教学以外的规则,无心或无法潜心研究教学。

二.缺乏敬畏之心

对职责、对规则、对他人都缺乏敬畏之心。

这样的事,放在平常人身上,或许负面作用还不至于太大。但她是教师,还是名师,为人师表不是说着玩的。

说到规则,这就是对规则的蔑视。名利双收导致自我意识膨胀。却不知,社会法则永远如此。

天道好轮回。谁都不要心存侥幸,踏实做人,睡觉也安稳!


现在教育体系动不动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一篇或多篇论文,这无疑加重了教师的负担,教师被迫写论文,抄袭说抄,不抄怎么完成呢。我认为教师的论文取决于他自愿,才会把自己教书育人的感受和教学方法的改进提出有操作性的建议性意见写出来与大家分享或讨论,或对现在教育制度的利弊进行深度剖析和教育改革的建议。再则增加老师负担不利教育水平的提高,即使已是教师,都还要不停的学习,更好的完善自我,以完美的人格,渊博的知识,高尚的情操教育学生,不要过多的设置门槛制约教师的极积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还教师应有的尊严。


教育界学术,论文造假,是公开的事,包过文凭造假。你走进学校,看开档案看看,那些论文,著作。我在教育带的那段日子,老师们,有些文凭,就是花3000元买的。


说到抄袭,我们就会想到之前的很多关于这方面的丑闻。但是,当数不清的名和利向自己奔来的时候,他们就被蒙蔽了双眼,忘记自己难看的“吃相”了。

郭敬明不就是因为抄袭一炮走红的吗,抄袭并没有妨碍他发财呀。

说实话他也知道抄袭不对,但是,当抄袭给自己带来的巨大的名和利之后,他们就忘掉了所有。然后,就沉浸在收获的喜悦当中。

然后在这条不归之路上越走越远,可是,一但东窗事发,最终他们也会被时代抛弃的。现在提到郭敬明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关于他的人设就是偷被人文章的“贼”。

作为一个作家,被定格为“贼”这就是耻辱呀。

去年走下神坛的翟天临不也是如此吗,翟天临也沉寂了好久了,尽管抄袭很刺激,但是后果也很严重?

当然了还有发生在网文届里的很多这种事情。

所以说抄袭在这个只求功利,不要讲道德的年代里,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了。

这件事放在胡红梅身上也是如此呀。

胡红梅为何能够当上副校长,就是因为不断的抄袭,把她送上的这个宝座。她每抄一篇好文章,就会让别人投去羡慕的眼光,她也沉浸在这样的幸福当中。

因为一旦她尝到了抄袭所带来的甜头,就欲罢不能了。

但是,也要知道抄袭并不是长久之计。当你是无名小辈的时候,你抄袭影响不大,还能瞒天过海,别人也注意不到你。

但是,随着你的名声越来越大,纸里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所以,时日一长东窗事发了。最终的结果就是全功尽弃,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胡红梅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现在胡红梅被撤销了一切的职务:

3月6日,深圳市龙山区教育局给出前如意小学教师胡红梅如下处分:

1.责令其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

2.撤销其如意小学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

3.撤销“龙岗区胡红梅名师工作室”,撤销其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

4.责成所在学校在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将其定为“不合格”等次。

说实话胡红梅和郭敬明,翟天临还不是一回事。毕竟她是端的国家的饭碗,砸的是教育的牌子。

她的“丑事”曝光之后,引起社会的反响也最大。毕竟她是在教书育人呀,一个“贼”自己作人尚没有做明白,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把学生教好呢?

所以,想要做事先做人,无论什么事情“偷”别人东西都是不对的,况且还是以身作则的老师。

不过即便是胡红梅被罢免了一切职务,她也不冤,毕竟这些年她抄袭的那些东西,已经给她带来了很多的利益了。


大抵一个人成功都不容易,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胡校长取得令人瞩目的荣誉想必付出过常人难以想象的付出,只不过后来可能已身不由己了,她会被一种外在力量裹挟着往前冲,又无可奈何骑虎难下,所以可以看到有一种时候,自己已欲罢不能,树欲静而风不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因为这个时代需要典型,而典型已不太可能再有个性。


总体看法,节操还不如孔乙己!

被包装出来的各路大师、专家、神仙们,你们拥有睥睨同行的话语权,就不要再要求道德豁免权了吧!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最近,深圳胡某梅火了,火的原因不是“年度十大点灯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深圳市道德模范……”等普通人一辈子都可能无法企及的名号,而是抄袭,整本整本的抄,连序言都不变一下。

胡某梅发表声明,表示自己“著作版权上认识不够”,犯下错误,希望得到公众谅解。抄袭坐实,然后轻描淡写求原谅,抄袭的代价就这么轻?知识的价值就这么轻?就差一点如同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说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是的,读书人的是不能叫“偷”,风波过后。你依然可以教育你的学生:做人要诚实;你依然可以指导你的同行:为了儿童的生命成长,阅读吧;你依然可以参加各类“最美……”评选,然后谦虚地说:我还有许多不足,许多不够!

是的,你有很多“认识不够”,反正各类评选也“认识不够”,就惺惺相惜吧!

不知道这些被包装出来的各路大师、专家、神仙们,在指导同行时,在教育学生时,在拿各类荣誉时,会不会有一丝心里的愧疚?

哦,我忘了,孔乙己在说出那句名言时是结结巴巴的,心带愧疚的,而胡某梅“奉上遗书”就有点语带威胁了,我堂堂一介名师都道歉了,你们这些吃瓜群众还要怎样?


编者按:抄袭百度百科有定义:把别人的文章、作品私自照抄作为自己的去发表。要注意这个定义,抄袭行为成立需要三个条件,别人的作品、私自照抄、拿去发表。只要满足这个三个条件就构成抄袭。

在文学和学术界,抄袭行为属于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严重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如何判定是否抄袭行为比较难以界定。一般认为,一篇文章查重超过20%的时候就属于抄袭,有些学术论文要求更严格,查重超过1%就算抄袭。

抄袭在自媒体时代比较普遍,也比较容易抄袭。特别是在教育界,由于教师需要评职称,多数教师会想尽一切办法发表论文用来评职称的时候当做加分的项目。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教师都能写出高质量的研究论文。

不得已,教师们就会出钱购买论文发表,有些则直接抄袭别人的论文发表。天下文章大家抄,教师购买论文造假材料评职称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只是大家都有需要也就不明直说。直说之后,等于拆了别人的台也拆了自己的台。

但是,深圳美女有名道德模范副校长胡红梅抄袭山东普通教师的作品内容反响却很大。这里因为公众觉得公认的学霸抄袭学渣的作业实在太刷新他们的三观了,难以置信。不过,事实已经证明是真的。

这位拥有道德模范、优秀教师、十佳名校长在内数十项荣誉头衔的校长抄袭距她2000多公里之外的山东普通王爱玲语文教师,以及台湾作家等的作品已经被曝光。

胡红梅也已经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写下了看似诚恳,其实是狡辩加威胁的道歉信。认真读完她写的道歉信,完全没有意识到她自己已经违反了著作权的相关法律。还厚无廉耻的说她只是认识不够,抄袭也是为了教育的发展,甚至觉得只是工作室公众号的事情,认为只是赔礼道歉,赔偿一些损失就足以让受害者原谅。

她这种行为其实就是一个法盲校长。如此法盲赞校长还可以拥有包括道德模范、区优秀教师、十佳校长等荣誉头衔在内的名校长,可见我们国家在评职称、评优秀骨干教师,名师等水平是何等的低水平。

作为一名法盲校长,拥有一副光鲜的外表,一堆不知道怎么来的荣誉光环,面对自己抄袭的事实,一道歉不够诚恳,二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严重的错误,三还想借工作室公众号解脱,四想以钱私了,五还想一哭二闹三上吊撒泼,师德如此败坏,这种行为真是太打脸,也太令人反感。

如果我是她,我将会诚恳地向所抄袭对象的作者、全国的名师、优秀教师,全校师生,甚至全社会,学术界真诚和道歉,撕掉所有的优秀证书,辞去校长的职务,革职以谢天下。


一个教育人如果把功利看得太重,那早晚都会出事的,你欠别人的,一定要还。希望胡红梅主动辞去学校副校长的职务,这样的人品,连普通教师都不够格。


惜哉,胡红梅!悲哉,胡红梅!只因沽名钓誉,弄虚作假,最终身败名裂。

以前的胡红梅还是有几份能耐的。

胡红梅的荣誉并非都是靠弄虚做假得来的,如:广东省青年教师阅读教学大赛一等奖;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2014年通过深圳市龙岗区副校长公开竞聘笔试和面试总分第一名,这些竞技类的荣誉还是要有一定的能力才行的。

胡红梅在做班主任时,每周都会给家长写一封信,在信中把全班孩子这周的表现点评一下(包括学习、生活、考试等方面),同时把下周的任务告知家长,最后让家长留言。这件事在她班主任期间一直坚持着。

为了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胡红梅在班上设了读书角,以阅读为突破口来提升学生素养。

什么是这个集众多荣誉于一身的教师跌下了神坛?

2015年是胡红梅抄袭最多的年份,也就是她担任如意小学副校长后的第二年,在这之后她获得的各种荣誉纷至沓来。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了名气,她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借自己名气让工作室去运营卖书,大量抄袭别人的原创作品谋取私利,在教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作为校长是不应该和老师去争荣誉的,应该以学校的发展为目的。但她为了名誉不择手段,在初次抄袭别人作品带来名利后,她一发不可收拾,对抄袭的文章竟然一字不动,直接署上自己的姓名,简直到了恬不知耻的地步。正是名和利让她忘记了自己的初衷,迷失了方向。

胡红梅事件留给我们们启示。

胡红梅的抄袭行径被揭发后龙岗区教育局对她进行了严厉的处罚:1.责令其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2.撤销其如意小学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3.撤销“龙岗区胡红梅名师工作室”,撤销其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4.责成所在学校在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将其定为“不合格”等次。这个处罚还是比较重的,也为那些所谓的“名师”、“专家”、“教授”提了个醒,只要弄虚假,就会受到惩罚,也让那些想投机取巧,沽名钓誉的人悬崖勒马。

胡红梅事件值得我们深思:

1、政府部门在评优树模时必须严加审查。

2、教育部门应严抓师德师风建设。

3、教师应该以教书育人为本,在名利面前不能投机取巧。

总之,我们希望胡红梅能够认真反省,改过自新,也希望和她有一样想法的人能及时收手,踏踏实实做人。


这两天,拥有众多名师头衔的美女老师胡红梅遭到网友们的质疑,作为小学老师教育孩子们要诚实守信,自己却没有底线的盗取他人的成果,真是枉为人师,尤其是孩子们知道真相,对他们的人生观冲击有多大啊?当然,现在这种名师还挺多的,我们学校就有个市级名师,善于上公开课,一节课一个内容在一个班上七八次,每次改一句话就重新上,学生意见大的很,有学生都上吐了。为了自己能获得荣誉牺牲学生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尤其让孩子们看到老师在作假,想必教育部门也不愿意吧。可是现在的奇葩现象在学校大行其道,名师们早早就评上高级职称,名利双收,哪管学生们的身心健康。更可怕的给高三学生一个学期不改作业,不了解学生学习情况,都不知道咋教学的,老师们还不敢说,谁说就是嫉贤妒能,这是校长说的,可悲可叹。就是可怜高三的学生,这么重要的人生阶段遇到无良的名师。


混迹写手圈多年,抄袭这种现象可以说司空见惯。

前几年纸媒还有点微薄的稿费,很多写不出文章的人又想通过文章来换得名利双收,于是就开始了“文贼”勾当。

当时写手圈有一个“杜姓”文贼,他有上百个笔名,或化名“一凡,或化名”了尘“,总之网络写手高手多,总是能够通过他不变收稿费地址扒去他的马甲,还原”文贼“嘴脸。

可是此公毫不收敛,管你骂的震天响,人家照样安之若素,好稿必抄,我老人家就曾有多篇文章被此公抄袭,网络维权很难,再说,一篇稿子也就一二十元钱,只能自我解嘲,被人抄袭说明文章质量好,换一种方式流传到读者面前,也是一件好事!

写手圈里还曾曝光一位徐州的女老师,因为抄袭而被评上”优秀老师“,并且还把稿费汇款单发在朋友圈炫耀,一个月收入上万元!辛辛苦苦写稿的如我之辈,一个月也就收到可怜的2000-3000元,真是气愤难奈啊!

像深圳这位胡红梅副校长这次抄袭出大事了,真不是在她预料之内啊!因为每一个抄袭者,都是名利蒙了心,他们已经不再顾惜名声和脸面了。

抄袭事件在影视圈、网络文学同样存在,因为话题过于敏感,就不列举他们了,大家只有网上搜一下,不胜枚举。

抄袭,也就失去了为人为文的底线了,胡校长不知如何面对学生的,炫耀自己作品时,脸不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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