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孩横穿马路,发生了车祸,那要怎么赔偿?

一、孩子的监护人《民法通则》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小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有义务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孩子横穿马路往往是因为监护人监管不力造成的。因此小孩横穿马路被撞,监护人要承担部分责任。

二、司机,但可适当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首先要判定责任。孩子是否学龄前?如果是有无成年人带领?横穿马路附近是否有斑马线?车辆是否超速,是否有避让?道路中间是否有中央隔离带?刹车转向装置是否失灵?这些因素都影响责任划分。一般情况下此类事故可划分车方主要责任,被撞者次要责任(有些情况下会判定同等责任,甚至孩子主要责任)。这样的话车方赔偿比例大概70-90%。具体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抢救实际花费),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的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被扶养人生活费(直系被扶养人年满六十周岁的),丧葬费(上一年度当地六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精神抚慰金(一般2-5万)等,如果死者是城镇户口,赔偿额大概100×(70-90)%,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大概减半。


谢邀。

首先得弄清事故责任。责任是赔偿的前提,当然你是土豪,直接丢一堆钱,当我没说。

一般这种事故责任认定的关键是:

机动车方面:

该道路的等级,省道?国道?乡道?还是城市快速路?不同道路对于车辆的限速不同。如果没有限速标志,驾驶人是否安全驾驶;车辆的安全性能,车辆的转向系和制动系是否合格(如果是夜间,还得考虑照明情况,车辆的照明设施是否合格)。驾驶人采取紧急措施是否合理(比如刹车当油门踩);机动车驾驶人是否疲劳驾驶、酒驾或者毒驾。

行人方面:

小孩是否是学龄前儿童,根据《道交法》第六十四之规,学龄前儿童上道路需要监护人带领;事故发生路段是否有人行天桥或者斑马线,如果没有,也得观察后才能横过道路。而且行人横过道路时还不能等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不得。(未成年人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拿到了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才能谈赔偿的问题。根据《交安法》中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在我们国家,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体现的是以人为本,他们是弱者,估计车方的责任也不小。如果行人方的要求超过了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估计你只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咯。(奉劝各位一句,宁撞车,别撞人和非机动车)。


按常理来说只要司机不超速,小孩不走斑马线应该是小孩的责任由监护人负责,可交通法规76条规定就是行人全责机动车一方也得赔偿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可是交警来了肯定得判机动车责任,机动车没有超速的情况下也得说你驾驶机动车对周边状况观察不利,说白了就是交规规定机动车让弱闹的交警认为机动车有保险互相和稀泥处理完了都别闹腾了完事,总之倒霉的是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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