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大四学生毕业前夕被开除?

我们做一个假设,如果此人没有被开除而是顺利毕业了。留在此人心中的侥幸心理从此就扎下了根。就算此人找到一个大好前程的工作,而且一路都能顺利过关,几年后担任了领导职务。这个侥幸心理依然存在此人的心中。一旦遇到问题时这个侥幸心理就会爆发出来。现在ta可以找人代考可到那时ta任然可以用非正常的手段达到目的。于是我们就会看到社会上多了一个投机取巧者,少一个踏实努力工作者。这段时间我们看到为了小集体的利益采用非正规手段骗去别人的成果这样的事情还少吗?高考冒名顶替别人的成绩就是一例

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这种行为。严格制裁就是告诉所有有这同样想法的人:此路不通。中国社会不接受这样道德败坏之人。


大四学生毕业前夕被开除,痛失腾讯30万年薪:“人品,永远第一!”这件事情告诉我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动歪心思,不然所有的苦果都要自己承担。

一、大四学生毕业前夕被开除,痛失腾讯30万年薪,事件概述

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杨某某今年就要毕业了,在深圳实习并且拿到了腾讯30万的年薪,所以只要等着毕业,然后无压力上岗工作,拿工资,杨某大概认为自己美好的人生就要开始了。可惜最终要毕业的时候,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则通告,彻底击碎了杨某的人生美梦。

原来在毕业前夕,杨某还有《道德经》智慧启示和《红楼梦》叙事趣谈,这两场考试要考,但是杨某觉得这两门科目不重要,只是用来凑学分的而已,这个时候杨某还在深圳实习,于是为了省事又省机票钱,杨某联合在校的黄某某进行替考。

后来事情败露,杨某和黄某某被哈尔滨工业大学开除学籍,这样的情况下,两人四年的大学算是白上了,杨某30万的年薪算是泡汤了。

二、两人直接被开除学籍,学校的处理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首先这两人进行替考,这肯定是在触碰学校的底线,是非常愚蠢的事情,用小聪明去挑战权威和底线。现在因为杨某的事情,导致帮忙替考的黄某某也被开除学籍,拿不到毕业证,学位证,意味着大学四年白上了。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于两人的处理可以说是零容忍,直接开除学籍,不给两人留一点后路,是不是有点太过了呢?从制度上面来说,哈工大的处理完全是依据学校条例办事,依法办事,没有任何问题。从情理上来讲,这样的处理结果直接断送了两个人的前程,似乎有点太严格了,不留一点点余地。

两人因为一时的糊涂,导致整个人生前程被毁,是不是应该适当的给点补救的机会呢?例如记过,延迟毕业等等。

各位条有们觉得学校应该给两个人一次改正的机会吗?

白岩松曾经说过:“人品是最高的学位,德与才的统一才是真正的智慧,真正的人才。”

看到了这么多的事件,清风老师还是感慨,人要行得正,坐得端,不干亏心事,不干违法乱纪的事情,这样才能安全,稳健的渡过一生呀!

我是绾清风老师呀,有问题就一起分享,不要忘记点个关注呀。


开宗明义,我觉得非常惋惜。但他俩也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成功就差一公里,一个趔趄前功尽弃。

不过回头看看,我觉得那个替考者更冤。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哥们义气不好意思推辞?还是出于侥幸心理以为没事?不得而知。教训惨痛。

但是现在一切为时已晚,估计想死的心都有。还是希望小伙子暂且坚强吧。毕业证没了,只要能力还在,痛改前非,老实做人,未来仍然可期。

对于那个被替考者,我觉得应该严厉批评。连基本的考试都不会,还让别人替你靠,四年的时间都干什么去了?打游戏混日子?谈恋爱浪费青春?还把别人给连累了,于心何安?

当然,在这里也要为哈工大点赞。不因疫情降低考试标准,不因疫情打折校规校纪,关键时刻敢于出手,硬核处理,既彰显考纪,也以儆效尤。

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既然以身违规,自然就要承受代价。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警钟长鸣!希望后来者引以为戒吧。


近日,看到了哈工发威海校区发布了一条通知——《关于给予杨某和黄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个人觉得,开除学籍处罚过重

考试替考作弊,应判该科成绩无效,不能取得学分,因选修学分不够而延期毕业。

对替考作弊的两位同学(替考者与被替考者)严重警告处分。

校园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仅要“教”更要“育”。哈工大以罚代教的做法值得商榷。

并且2019年12月底的作弊违纪问题,为何现在临近毕业时才处罚?才公布?开除学籍应该是非常重大的处罚,为何当时不处罚,非要等到毕业前夕处罚?

对于腾讯公司取消杨同学的工作太过武断。

如果杨同学,与用人单位签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协议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

如单方面解约,应依据三方协议规定。

如果杨同学实习期间的表现足以胜任该岗位工作,从企业用人的角度,也不应该。如果杨同学无法胜任,被淘汰也是正常现象。

杨同学被开除学籍,不再能以应届大学生身份竞聘工作,以后只能社会人员身份竞聘工作。如果真是人才,真有能力,一定会能找到属于你的舞台。

仅个人看法,不代表任何单位!


如何看待大四学生毕业前夕被开除?我的观点是:诚信是做人的基石,人品比学识要。支持硬核处理!

一、学校的处理有理有据,必须支持。

临近期末,哈工大(威海)应届毕业生杨同学正在深圳实习,因表现优异,已签约腾讯,年薪30W,前途一片光明。

有2门“不重要”的课程要考试,杨同学不愿返校,于是请黄同学“代劳”。结果,被监考老师发现。

两人的违纪事实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当事学生无异议。学校为教育本人、严肃校纪校规,据此作出开学学籍的处分决定,有理有据。

二、对两名学生的惋惜,不能左右处理结果。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不能让规则变成一纸空文。

两名大学生,只差一步就毕业,即将开始全新的生活,却因“一念之差”,被开除学籍,不再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毕业证没了,工作也肯定没了,结果实在令人惋惜。

可事实及规定俱在,无可辩驳,只能接受现实,警醒自己和世人。

如果存“妇人之仁”,希望对犯错误的人网开一面、宽大处理,实际上是对规则的亵渎、对其他人的不公平。

三、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所有人要吸取教训,牢固的树立规则意识。这就是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两名违纪学生的意义所在。

但愿两位同学能够认识错误,直面现实,幡然醒悟,重新来过!

愿所有人做事以道德、纪律、规则、法律为底线,不要越雷池半步!

我是@七0后大叔。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


大四学生毕业前夕因考试作弊被开除,不仅连累了替考的朋友,也丢失了30万年薪的工作。不能不说十分遗憾,教训深刻。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启示。

启示1:不能有侥幸心理

可能这位作弊的同学觉得考试的科目不太重要,或者即使找人替考也不会被发现,毕竟是最后一个学期了。不管他的真实想法如何,都是侥幸心理惹的祸。正是由于这种侥幸心理,导致他铤而走险,我相信也会给他带来一生的遗憾和后悔。这也提醒了我们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启示2:规则和底线不能忘

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牢记规则和底线,懂规矩的人才能走的更远。考试有考试的规矩,职场有职场的规则,只有树立规则意识,不越红线、守住底线,才会拥有幸福人生。不该做的事情一定不要做,只有做到这样,才不会让自己抱憾终身。正如电视剧中《欢乐颂》中的一句台词“江湖上最讨厌的是不懂规矩的人”。

启示3:诚信观念很重要

中国人自古就重视诚信,“人无信则不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作弊考生就是没有诚信观念,为了通过考试可以不择手段,最终也承担了苦果。做人一定要讲诚信,考试也好、工作也罢,都要靠自己的辛勤付出来得到好的结果,不能投机取巧。

结束语

大四作弊学生被开除,提醒了我们任何时候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要有对规则和底线的敬畏以及树立诚信观念。当然未来的路还很长,也希望他能吸取教训,从新出发,真正通过此事有所改变

朋友们怎么看这一事件?欢迎留言分享。

我是高校教师,关注教育领域话题,也时常爱分享对教育领域相关问题的观点和看法。如果您也喜欢,请关注我。我相信总有大家感兴趣的话题,期待共同交流。


如何看待大四学生毕业前夕被开除?

我认为,学校作出的决定是正确的,是严肃考风考纪的公平正义之举。

利剑高悬,何人敢顶风违纪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总是想方设法,投机取巧,藐视规则,且每每得逞,这无疑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使考风考纪受到不应有的挑战。

只有严肃纪律,对作弊行为零容忍,对作弊行为从速从严处理,才能以儆效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使人们对纪律规矩产生敬畏感,还公平正义于社会。

加大纪律教育力度,有弊必查

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让学生把校规校纪作为一把尺子,时刻衡量自己,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警醒自己,莫触碰红线。

各行各业都如此作为,那么社会风气就能始终处于良性状态。

如果各行各业都像哈尔滨工业大学那样,严抓违纪,严厉处罚不守规矩的行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那么就能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平正义,建立和谐人际关系。

总之,对考试作弊行为零容忍;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那么我们的社会风气就会越变越好。


看到哈工大威海分校毕业前两名学生被开除的消息为哈工大的“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点赞,为哈工大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点赞。

一、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学生杨某在去年年底期末考试过程中“《道德经》智慧启示”和“《红楼梦》叙事趣谈”两门课程找本院学生杨某替考,构成考试作弊,哈工大威海分校根据该校考试作弊管理办法给予两名学生开除学籍的决定。

据说,这个黄同学替考过程中也不太靠谱,第一科在写名字时先是习惯性写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划掉,写上杨同学的名字。

第二科又夹带纸条被发现,而两科监考是同一个老师,这些漏洞引起老师注意,经过核查,确认作弊。

据说杨同学之所以找替考,是因为在深圳实习,为了省路费和时间,才出此下策。

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大学里针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问题,不同的学校持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学校极其严格执行规定,尤其是考试作弊做到“零容忍”。

也有的学校针对作弊,是留校察看或记过处分,给学生一个改过的机会。

只要一视同仁,按规定处理都是比较好的管理方式,各有利弊。

三、几点疑问?

1.一般情况下,一门课程学生出勤率要在三分之二以上,否则不能参加考试。那么杨同学一直在深圳实习,达不到出勤率,怎么会有资格参加考试?这是不是管理漏洞?

如果他没有资格参加考试,那后来的作弊是不是就不成立了?

2.这个考试发生在2019年12月份,那么怎么时过半年刚处理?这里发生了什么?

欢迎讨论。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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