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盘残局怎么破解?

前车八进一,像5退3,前车八平七,将4进1,车八进一,将4进1,车八平陆,将4平5,车七退二,炮3退7,炮九退二,炮3进1,马九进八,炮3退1,马八退七,炮3进1,马七进五,将5平6,车陆退一,像7进5,车陆平五,将6退1,兵二平三,车7退7,车五平三,红胜


首先谢谢邀请。看了评论,全是错误的走法。这棋的正确解法是:后车八平六!弃车!妙手。士5进4(必须)。车八进一,象5退3(必须)。车八平七,将4进1。马九进八,将4平5。车七平五!又一妙手。将5平6(无奈,不敢吃车,否则马八进七杀)。兵二平三,将6进1。马八退六!红胜。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其他棋友的两种错误走法:第一种:前车八进一,将4进1。后车八进一,将4进1。后车八平六,将4退1。马九进八,将4退1。炮九退二?其实,当你第一步车八进一时,黑可象5退3,车八平七吃象,将4进1。车八进一,将4进1。车八平六时,黑将不会吃车,由于黑中象不在了,黑可将4平5。第二种错误是:接前面,也就是,红车八平六,黑将4平5。红车七退二,黑炮3退7去车,红炮九退二时,黑棋不是躲炮,而是士5进4!不让红马够着将军,红只能走车六退一吃士将军,否则无将,黑将5退1后,红若想再将军,只能车六平五将军,黑将5平4(不能平6,否则兵二平三杀)。红车五平六,黑将4平5。如此的话,红属于长将犯规。黑胜。至于其他棋友没能给出正解,原因就在于,没有利用上红棋的二路兵。好了,就到这里。


红前车进叫将,红炮再进叫将,红炮再退八打車(红车在叫将),红炮二平九吃車,黑后卒5平4,这时,红车一平四吃士叫将,红兵四进一吃马叫将,黑将只能吃兵而让开了5路站到了6路上,再走红车一平六守住黑卒,此时,黑方只好卒4进1叫帅,红车换两卒后,双方各剩一兵(卒)和炮(黑方多一象)和局。



红棋:弃前车可胜。

车九进三,仕5退4,车九平六,马4退6,炮八平五,砲5平4,车九平五,砲4平5,车五平一拉吃黑车,砲5平4,车一平五,砲4平5,车一平一,砲5平4,车一进五,砲4退二,车一平四,红胜


洗牌重来


如何破解,已经有很多条友回答了。我就不再回答。我想说的就是,对于路边的这些残局,千万不要去尝试,原因就在于这些残局看上去好像都挺容易,有多种走法都能胜利的,实际上往往只有一种走法,而且一步都不能错的,因为摆残局的人就是靠这个骗钱。而且还有有托在周边起哄,如果你是对残局有意思,你可以记下来然后回家再慢慢研究。


破解残局首先应该分析一下对方的攻势,看看对方是一步绝杀还是给自己留有一点喘息的机会。然后才是看自己的棋怎样给解围或者把对方弄死。

这个棋局显然是黑方一步就可以将红方绝杀,而且还是

提供了平卒、进卒、平车、进车这四种绝杀的方式,服务太周到,实在不好意思直接化解掉。

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棋局了,因为这种棋局无论是守和还是胜利,在黑方的攻势没有彻底解除之前红方一定是步步带将军的,在连将中把对方击败或者寻找破解对方的机会。这就比较容易推敲一些了。反而是那些不是一步绝杀的残局更容易让人觉得无从下手。

所以,这个棋一定是这个思路:在连将之中寻找突破。黑方的几种服务方式其核心都是黑车,所以抽机会把黑车干掉绝对不会错,即使不能速赢,守和的机率也就无限大了。因为黑马显然是敢死队的,注定要护主献身,黑车死掉之后炮卒做不到一步绝杀,有了喘息的机会,然后看形式再将其瓦解。所以先把黑车干掉,这一定是正解。

锁定了这个思路就好说了,先看自己怎么能把黑车干掉?当然是炮打,进兵将军有拐将的可能,所以第一步必定是进车将军,迫使黑方落士给炮将制造机会,然后炮将再抽回打车,让黑车死的心甘情愿。

炮打黑车,这时候因为有底车和红兵虎视眈眈,所以黑马不能动,河沿又有车,黑炮也不敢离开中线,除了平个5路后卒之外基本没什么棋可走。5路后卒平4,接下来就是进一绝杀,所以要化解这一步只能是用河沿车。但车平六黑炮5平4跟过来就无解了,因为5路卒借将助攻进一也是绝杀。所以需要先把上面该死的死掉,把对方的老将勾出到6路解除5路危机:弃兵,马杀,弃车,将平6。

这时候战况就比较明朗了,河沿车直接平六看肋,可千万不要顺路将军,好容易把黑将勾出来的,一将军等于自杀。这时候黑方如果平炮就成了白送,所以只能

4路卒强行进一将军,红车很愉快的将其杀掉,5路卒自然不能放过红车,舍命杀车为4路卒报仇,红帅很愉快的将小卒吃掉。

这时候红方炮+兵,黑方多个象,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江湖残局一般走成和棋也是视同红胜,摆地摊的拍屁股走人,能不能赢到钱就看你们谁跑的快了。


车一进三士5退6,炮二进六士6进5,炮二退八士5退六,炮二平九卒5平4。以下红有两种着法:①后车平六炮5平4,黑卒4进1或卒5进1黑速胜!②前车平四马4退6,兵四进一将5平6,车一平六卒4进1,车六退三卒5平4,帅六进一,和棋。[黑1路卒和红一路兵属冗子]


原始地址:/shijie/27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