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惩治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老赖?

这个话题太大,只能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假离婚转移财产是钻法律的空子,所以要惩治他们还得制定相应的法律


追他老婆,拿下一切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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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这么搞的,难取证


老赖普遍认为只要能把债务躲过去,假离婚小意思。明着办离婚,实为转移财产,如果债权人打官司胜诉了也没关系,反正到时没有财产可以强制执行。都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的成年人,债权人明眼就能看出来,早不离晚不离偏偏这时候对方整什么离婚,就是老赖打算净身出户把财产转移出去嘛。债权人此时想要扳回一城,就可以行使撤销权了。

如果老赖在有债务缠身之时莫名离婚,且以明显不合理的原因净身出户,并且老赖的配偶知道这一情况。此时,可以推断判定其配偶存在恶意,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老赖和其配偶的离婚协议。如此一来,老赖假离婚的计策便不能成功了。事实上假离婚转移财产这种办法已经被用烂了,只是如果债权人不了解老赖的财产情况这种办法还是很容易成功的,所以贷款公司在借钱出去之前一定要尽可能多了解对方的各种信息,比如用极信云科的风控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到借款人的征信,还能查询到极其详尽的运营商数据,淘宝京东的消费数据,通过这些信息可以知道借款人的收货地址、曾经出没的地点、所留联系方式是否为小号,有没有可能玩儿失踪,有可能躲到哪里等等你有可能考虑不到的信息。同时,也希望各位债权人多了解一些关于债务在不同情况下被侵害利益时的各种应对措施。


以我们的实际案例说明。

2016年,我们在青岛遇到一起交通事故,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判决的两个赔偿义务人均是一分不赔,其中一个就是著名老赖武鑫,这个暂且不谈,另一个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车主,经查,他把名下的汽车过户,公司出售,和配偶协议离婚,其离婚协议约定,所有的家庭财产归配偶,所有的家庭债务归自己,每月再付一笔钱给配偶,作为女儿的抚养费。也就是说,不但家庭财产分文不剩,今后的收入也做了安排,一言以蔽之,无能力赔偿,看你怎么办。

当时我们和代理律师研究案情,最后提出来解决方案。

方案1是行使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大地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7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方案2是追究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财产的以下十三种行为可以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

(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4)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5)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7)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8)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9)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10)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1)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2)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显然,以假离婚为幌子,违反公平原则处分家庭财产,属于可以追究拒执罪的行为之一。

后来,我们把方案通过执行法官通报被执行人,这个被执行人立马转变了态度,主动提出要求协商解决问题。

至于那个肇事者武鑫,我们仁尽义至,但是仍铁了心要拒执,目前我们已经搜集了不少此老赖拒执方面的罪证,将来时机成熟,会坚决把这个铁杆老赖送进监狱。


怎么惩治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老赖?这个话题没有绝对奏效的答案;首先惩治是法律的措施;既是法律惩治就要有法律的章程,(证据)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像这类假离婚案的转移资产,是很难取证的,因为离婚手续是真的,这也叫有实无名,法律也是无可奈何花落去……;现实生活中大家也都听说过贪官一人多个几十个情妇,其实大家的焦点是贪官的腐化堕落,没有去深究其内容,那就是他她们是用来转移藏匿资产的“藏金阁”;放在夫妻子女名下,一旦东窗事发,拔出萝卜带出泥,到头来是一场空,所以他们提前早就做出预案预防,由此可见在此类转移财产的操作过程中成功率基本是百分之九十以上,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不搞连带,谁的事就是谁的事,对方是有合法权益在保障不能侵犯,从而成功逃避了责任;

那么对待这类违法犯罪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我的回答肯定不是,先说贪官,因为他她们已经触犯了党纪政纪国法,面临着刑事调查,刑事调查警察的权限是任何地方都可以触及的,也有法律规定,窝藏、包庇、知情不报,同样是要受到刑事惩罚的,有线索指向窝藏、包庇者,此时是经不起调查审查审讯的,只能乖乖的低头认罪服法交代事实,早早的把自己摘开;

最后说说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老赖,我直言相告,“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假的就是假的,假离婚你让他再婚试试?马上回乱成一锅粥,什么意思呢?他她转移财产干什么?肯定是共同享用,或者说给子女留遗产;那么钱转移到对方名下了,他她拿冥币去结婚呀?如果再想要钱回来结婚,和别人生活,你觉得可能要的回来吗?肯定要不回来的;其实老赖也是承担一定的风险的,对方一旦翻脸弄不好鸡飞蛋打的局面也不是不可能的,在当今这个现实社会一切皆有可能;综上所述,办法这就出来了,是假的他们就要同居,同居就是非法,这里面往下怎么操作还用我再详细说明吗?只要你用足够的时间,在配套专业器材取证,分分钟,推倒撤销假离婚,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他她要想再转移财产都来不及了,你也就顺理成章的收回你的血汗钱,这里有一个关键细节那就是法院要积极以高速的效力通力协作,老赖的泡影立刻熄灭。个人拙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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