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离婚的女人大年三十在哪里度过?

在农村离婚的女人平时也不好常住娘家,更何况快过年了,有条件住自己的房子,没条件住出租房或酒店等到大年初二或初三回娘家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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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农村里确实有着说离婚的女人或者丧偶的女人不能回娘家的风俗,其实这个也是很多这样的列子,没办法,因为在农村里就有这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离婚或者丧偶的女人回了娘家,那么就会影响家里人的运势,所以这个在农村是不能留女人在家的,这个问题确实挺伤人的心,因为一些不成文的规定,那么一些离婚的女人就不能在娘家里待着了,有的在娘家里待着,那么随便的什么时间都可以,唯独是过年的时候不可以在娘家的,其次还有的其他节日里也是不行的,比如端午节就是不能回娘家的。

其实这种事说起来也是很悲哀的,这也是对一个离婚女人的不公,其实对于一些含有封建迷信的思想,我感觉还是要废除的,因为这些都是做给人看,毕竟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也是父母的心头肉,在以前的时候,过年就是团圆的日子,就拿一个家庭来说吧,婆婆是公公的媳妇,加上他们的子女,就是一家人,儿媳妇嫁过来,是婆家的一员,和老公是一家人。那么他们认为,女儿既然嫁出去了,就是外人了,所以为了家庭的团圆,那么女儿就是不算在内了,很多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如果回到娘家了,那么家里的就会越过越穷,没有好的发展。

其实对于这种说法,也是没有任何的道理,父母家里过的穷了也是跟女人没有任何的关系,不过现在的一些不好的风俗也是被人所遗忘了,根本也是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就像现在的很多的人都是在娘家过年,尤其是家里的独生子女的,那么有的父母还是盼望着儿女回家过年的,对于这些束缚其实我们也是不要管其他人的眼光,我就不信自己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女人回家可归就忍心吗?所以对于一些不成文的规定,不要用老眼光去看它,这个才是适应看了以后的趋势,才能发展的更好!


过去的老规矩,出嫁的女儿不能在家过年,这是因为女儿一出嫁就是外人,如果留在家里过年,正月初一迎春接福,会夺了自已兄长、弟弟的福气,影响娘家人新一年的运程。

我记得有一年春节,我塆下的一位堂姐夫妻二人带着孩子回娘家,快到除夕还没走的意思。这一下堂姐的弟媳就不高兴了,就在堂婶面前发脾气。堂婶思想较保守,就含沙射影地暗示堂姐,堂姐性子耿直,打小就对堂婶重男轻女颇有微词,就故意不理会。堂伯知道后,把堂婶狠骂一顿,说儿女都一样,他说他有办法既让女儿一家在娘家高高兴过年,又有招儿让儿媳没话说。

堂伯是泥瓦匠,除夕那天,堂伯就在堂姐住的东厢房向外开了一个门。堂伯说这东厢房另开门户,从此这就是女儿的家了。

塆里人见了,都说堂伯有心窍,把这个难题破解了。除夕夜,堂姐一家与娘家人高高兴兴地吃了团年饭,就回到各自的房间休息,大年初一早,堂姐一家从新开的门出方纳福,再从原来的大门进屋拜年,皆大欢喜!

堂伯这法子在我老家传开,很多人家面对女儿在家过年也就如此照办。后来,随着时代进步,这规矩也就没人讲究了,索性连门也不开了,女儿想在家过年就过,没人在乎了!


很多农村离婚的女人存在着一种“回不去的娘家,呆不下去的前夫家”的无奈!七夕情人节才过几天就看到这个问题,既让我感到现在的社会,离婚已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又不由发出“农历七月才开始,就想着大年三十的事儿,在时间上有点过早”的感叹。

很多农村离婚的女人当她走出民政局大门那一刻开始,以前家里的钱财房产基本上是没有能力带走。她首先就要为个人生活而奔波,原来还在某公司打工的,还可以在宿舍有一张床位或可以在工厂周围租房,过年那几天只能冷冷清清过一个没有人陪伴的大年三十,到了年初二才会回到娘家住一段时间。当然,如今社会没有那么讲究,家里的嫂子看得开一点的前提下也会回到娘家过年。

现在是一个男女比例失调的社会,农村离婚的女人可以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在离婚过后找一个男朋友重新组成一个新家。如今距离过年还有半年时间,还有很大的机会让自己遇到一个喜欢的人,经过相识、相知到相爱过程中完全可以在年前确定关系,大年三十也可以过上一个很美好的春节。

总之,在农村离婚的女人完全可以重新寻找自己的幸福,即使在这几个月里没有遇到自己的良伴,春节这几天,当地风俗有讲究的,大不了暂时在宿舍、出租房过年;若是没那么多讲究的,可以回娘家过年;要是有男朋友,要不要跟着他回家过年就由自己的意愿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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