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警察民警可以主办案件吗?

一个伪命题!试用期不可能独立办案!


你可以试试,问问上级主管领导,你可以试着给袁芳做询问笔录


谢邀!

首先试用期的人民警察不可以主办案件!

第一,试用期的人民警察是没有警综平台也就是案件办理平台的权限的!试用期的人民警察可以参与案件的办理,但是是协助!


字面理解,试用期怎么可以独立办案呢?给单位和国家造成麻烦怎么办。


在试用期的民警是没有主办案件资格的,因为你没有执法权,没有执法主体资格,只能协助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民警共同协办。再加上你必须在试用期多向身边的同事请教,虚心向他们学习,争取转正后当一名合格甚至优秀的民警。因为在试用期间你不懂办案程序,掌握不准法律法规的运用,要学的东西还多得很,有可能会办些冤假错案,一般单位领导都不会让你去独立办案和主办案件的,因为现在国家法律法规都逐步完善了,如果你办了冤假错案是要依法追求你的责任和你所在单位领导的领导责任的,现在案件负责制终生制。所以,对刚参加工作的新民警或试用期的新民警,一般领导都会安排有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带领。


那要看你的警务室缺不缺人了,有的基层所除了所长指导员,民警就两个,死逼着你得带一两个警务室,即便是实习期也得硬着头皮上。我在看守所实习了一年,转正后就到了机关,现在也得办,即便经验不足,但是不办就永远经验不足。


还轮不到你表现的时侯。

现实和理论差距很大。

才学出来,干劲十足,值得夸讲。

但是,办案,不是照书本抄。

任何案件都有千丝万缕的差别。

稍不小心。上当受骗。误人误己。伤害当事人。比比皆是。

找个好师傅,学习办案,才是你目前应该考虑的事。

待你进门了,修行就在于你了。

公门之中好修行。

你是否修成正果,存乎一心,即是否为国为民,是否依法行警。

你好自为之。


既然是警察了,当然可以办案。因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即使是试用期你仍然有机会主办案件。但是主办案件不是你想干就能干好的事情,新警无论是法律的理解运用还是办案的程序都还不熟练,这时候协办的民警就很重要了,必须对你主办的案件进行指导,无形之中你就有了自己成了协办的感觉。

根据我的经验,凡是自以为是,不听老同志意见的新警主办案件必然要受挫折。事可以有你去做,你可以以主办民警的心态去查处案件,不懂不会的一定要虚心学习。干好公安工作不在文凭高低,关键是在实战中学习进步,想主办案件值得鼓励,但是工作前两年必须多向老同志学习经验,多向法制民警请教细节,每一起案件就是一个工程,决不能留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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