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儿育女付出百倍,父母老了,做儿女的应该付出哪些?

有良心的,要陪伴老人。


满足父母的人生愿望,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延足他们的极限寿命。


我作为一个即将步入老年人发表一下看法:

传统意义上说生儿养儿防老,父母养育孩子是为了将来自己老了让儿女为其养老送终的。到如今随着时代变迁,现实中养儿不一定能防老原因是:

现在独生子女多,父母那代为了生活,为了让父母儿女过上好日子,吃尽了苦受尽苦累,不让孩子再受自己曾经吃过的苦受过的累,有一点好吃的东西都留给孩子,时间长了孩子们享受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不用吃苦不受累就能过上安逸生活了!按理说父母老了应该为老人养老送终!然而现实中有些年轻人上有老下有小,工作压力大,加班加点挣得工资捉襟见肘满足不了父母养老的需求!

而父母不忍心看看孩子生活压力大,有小病小灾的尽量自己解决,怕黑影响孩子们工作给他们添麻烦,谁不想四世同堂享受天伦之乐?有些时候不是孩子不孝顺,不养老,而是现实生活他也要供孩子读书,也有一家子要养确实难啊!


尽力而为


还赡养的时候就要付出行动。做好本分,不必跟兄弟姐妹比较


能回来看看就很好不绑架孩子时下孩子太不容易养房养二孩各种卷


父母生育儿女,付出千辛万苦,子女耳闻目睹。父母夕阳年迈,遵敬孝道父母,天经地义天旨。

国家民法规定,子女赡养父母。乃是中华文明,中华文化传承,子女必尽义务。子女从道义法律,应该照顾父母。

父母年迈衰老,生活各方困难,子女时刻关心。生活物法照顾,精神慰藉关心。父母体弱多病,更要司候到位。父母能治的病,应该努力救治。无法治疗疾病,也该人道主义,为父母尽孝心。

子女不遵不孝,达官文豪有的。谦弃父母老人,或把父母描成,轻贱卑鄙之物,这种子女人也?养狗也会摆尾。损失天良之辈,天法不容罪过。


照顾呗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女有几个。礼义说教,从周公布礼,孔孟之道到五讲四美三热爱,多亏了现今好社会,让老人老有所养。否则,老人很难。至于靠儿女,当今社会是靠不住的,因为孩子们要工作,要挣钱,否则自己都难以生存,咋管老人?赡养老人就得花钱养,要挣钱,就不可能在跟前长相守助。其实平常人家一样作难。作父母们一样体贴儿女。只要儿女常回家看看,只要电话嘘寒问暖足矣。至于没有经济来源的老人们的儿女,能保证老人生活所需,吃穿住行看病方便,有零花钱就是孝顺儿女。一般老人也很少给儿女添麻烦。


这个提问应该是提给做子女的提问。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难题,我认为最直接有效的付出就是一个“顺”字,只要能让老人舒心随意就足够了,其他的都可以免谈。我想做为父母的对子女都是宽容的,绝对不会为难子女的。


此题不错!知恩图报,孝道之人,是准备报德于施恩之父母。

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流传千古,今在题者身上体现出来了,百善孝为先!

俗话说的“养儿防老”,并不尽然。其实我们生儿育女不一定是图等量交换,不过是一种精神寄托而已。

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那是过去,而今天我们的年轻人,都是为了工作,奔走在离家遥远的异地他乡。有的为祖国科研,有的卫国守疆,有人远去是祖国安排,有人求学奔赴异国学堂,就连我们农民工为了生活还得去远的地方。所以说,父母在时要出去,方必有,不远游,有一些人是很难做到的。

知恩报恩,是我们的美德,这也是我们祖国家庭当中的优秀儿女,但不一定是真的回报了父母。我们要想真正报答父母养育之恩,首先要懂父母含辛茹苦不容易的目的,我们努力学习了,努力工作了,只要做到问心无愧,尽心竭力就好。

岳母刺字,三娘教子,为求大孝,并不是养儿防老的床前尽孝。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孟郊对母亲发自肺腑的爱和急于报答母亲的心情,我也理解题者的心。

我们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也不能往窄了去想,狭隘的心胸会使我们一叶蔽目,又怎能看透父,母的伟大和真正的心里?

子女虽然不能床前尽孝,但是懂得父母的心情,这就是孝!这就是报答。

养老,可以雇保姆,一但有空就回家看看。再有条件,也可以接到身边。虽然不是床前嘘寒问暖,但还是可以随时打款。虽然不是煎药亲尝,但还是可以随时了解父母安康。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父,母老了,我们心里经常挂念,有现在的通信便利,可以视频或者电话。能让父母高兴,就是最好的报答。

孝别忘了,“家书抵万金”!


父母老了,做儿女的应该付出哪些?其实这不用问,都明白!我只说一句,这件事的底线是婚姻法和老年人保障法!这两个法律说得明明白白!法律红线是绝对不可以触碰的!法律的细节自己查,这也是每个人应该自觉的学习的!触犯了法律再后悔屁用没有!

有了底线,那上限有没有?没有!赡养孝敬父母没有上线!因为这种事情是不能用数字量化的!但是有一个原则,也只是孝敬两个字!一切以父母高兴为准则!因为人的兴趣爱好,性格,地位,家庭情况以及社会经历各不相同,处理的办法无法千篇一律!另外老人也许会犯错误会老年痴呆,这对儿女是严峻的考验!父母和子女生活了一辈子,应该是最互相了解的,如果真正用心做必然能找到适当的解决办法,如果以“百日床前无孝子”来做借口我认为很不恰当,虽然这种事情不怎么犯法,可也情理难容!这种情况怎么做?就一个字,顺!你的儿子女儿在强葆中你是如何对待的,你就如何对待父母就基本上是最高境界了!当然,也许能做得更好!

顺便说一句,家庭情况各不相同,这种事情不能互相攀比,做到良心两个字就可以了!另外一个是不能做秀搞表面文章!中国人做事往往都是做给别人看的,有的人孝敬父母就像演戏!如果是演给父母看,父母也爱看,那是好事情!但是专门演给别人看的那就不是孝敬父母了!有的人父母活着的时候不孝敬父母,父母死了大办丧事这就更不是什么好事情了!让知道真情的人看了觉得是假腥腥的!我认为大办丧事不论怎么说都不应该大力提倡!孝敬父母大办丧事毫无意义!人已经死了再浪费社会资源,烧很多的东西,甚至听说有人竟然烧几十万的真的汽车或是其它的贵重物品!父母也享受不到了,只是为了显示自己!这是虚伪的迷信行为!反而应该受到谴责!提倡厚养薄葬!家里供个牌位或遗像,心里存在记念,不忘养育之恩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孝敬观!


当然理应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孝敬父母并不是让父母吃好穿好,而要让父母感到快乐,让老人不要心小翼翼的活着,不要给父母脸色看,多点陪伴,少些怨言,多点顺应,少些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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