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休养半年,还能回原单位工作吗?

看你什么单位和劳动合同,劳动法来保护自己


首先看伤到什么程度才作决定(因为伤筋动骨要百天才好)如果严重将要时间更长…


按《劳动合同法》现行规定,职工因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视为工作的预备性准备环节发生的事故,视为工伤,企业应为其办理工伤手续,工伤期间,用工关系没有终止,劳动合同有效,所以,职工工伤期间界满后可以上班。


第一,如果认定了工伤,那么就有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到期未愈可以向工伤科申请停工留薪期延期申请,一般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第二,如果未认定工伤,但确需修养的可以向单位请相应的病事假,所产生的薪资和其他费用,可以向法院申请交通事故赔偿。

第三,这种情况伤愈后可以回原单位工作啊。除非是你没有认定工伤也没向单位请假。


可以,只要请了病假


答:按组织程序办理了请假手续,休养了半年,可以回原单位上班。

一、按组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一,由本人或亲属(代)向单位书面申请,并附县级医院有关住院治疗(治伤)证明书,经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审核并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第二,住院治疗(治伤)期,一般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如超过第12个月者,确需继续治疗(伤)或修养的,可以向单位请相应的病假(详附县级医院有关治疗(治伤)证明书),住院治疗治伤期间的工资和其他福利与在职职工同工同酬。

二、需办理伤残证者,按程序由本人向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书面申请,并附当地县级医院有关伤残病情证明书,由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按组织程序处理。

三、按程序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交通事故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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