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交给邻居照顾(没有给钱),期间孩子出现意外 ,邻居需要负责吗?

谢谢邀请。

父母因自身原因不能照看孩子,故将孩子委托给邻居照看的行为构成委托监护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作为监护人负有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义务,在委托监护期间,邻居作为受委托监护人,应认真履行临时监护职责,应当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因邻居未尽到相应看管责任致使孩子遭受意外的,邻居需要负责,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给钱和不给钱结果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有偿的(给钱的),孩子发生意外,可以要求赔偿的。

如果是无偿的(不给钱),邻居故意或有重大过失才可以要求赔偿。


能要点脸吗?别人当好人还当出毛病了,看来还是先小人后君子最好。做什么不做什么都要把难听的话说在前。


邻居如果一旦接受孩子的照顾不管给不给钱都有责任照顾好孩子


肯定要的,从你答应帮忙带交给你的那一刻,孩子的一切就由你暂时代监护了,出事了也是要负一责任的。


您好:感谢的邀请

你可以追究邻居的责任,从此你背上一个忘恩负义的罪名

你的邻居是中国好邻居,没有问你要钱无私的帮你照顾孩子,我相信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吧,你是不是已经养成了习惯?如果你是,那你就是传说中的白眼狼!

从法律角度考虑邻居确实负有部分责任,但身为父母的你更脱不了关系,自己的孩子不照顾让别人替你照顾亏你还是为人父为人母!自己检讨自己吧,除了你自己,你谁也不爱,更不懂的人情世故!


对于孩子父母而言,能够把孩子托付给邻居看护,说明是信任对方的,平常的邻里关系一定也不错。就邻居而言,能够接受这样的委托,一个是出于对双方关系的认同,另外也一定具备看护孩子的能力。

孩子出意外,肯定是所有当事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假如这个意外是发生在父母亲自看护的时段,责任应该如何追究呢?如果追究责任,那么邻居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孩子可以回来?从提问者的口气上看,好像是想问责邻居,又不知道这种没有付酬的互助关系可不可以,假如法律规定可以追责,你又准备怎么做呢?是想用邻居经济上的付出来平复你的伤痛吗?那你想要多少钱?邻居由助人变成害人,他又招谁惹谁了?

这是个有法、有理,更是有情的社会。孩子发生意外,谁都会痛彻骨髓,换了谁都会很难接受。但是,既然是意外,不是预谋,那就是意料之外的事,就算自己看护也难免发生吧。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伤痛过后还是要平静下来,还当事人一个公道,人心里都有一杆秤,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无需回答。


好意思问这个问题,自己的娃娃给别个带还是免费的,不晓得你的脸有好大,还好意思想问别个要赔偿


以前的社会照顾一下没有事。记得我小时候妈妈有事了,就是把我放邻居家里的,有一次还掉鱼塘里,还好水浅没事。现在这个社会连打小偷都要赔钱的社会,什么事情都可以讹诈的,只要死人了反正都能讹到钱。所以还是不要做好人好!要不孩子在你家里出事就麻烦大了。


当然要负责,这跟给钱没给钱没有关系。不管是家人还是外人,您既然答应了小孩子的家长帮助照看小孩子您就得承担责任,而且小孩子在这期间只要是出现什么闪失就是您的过错,您就必须负责,您可以不管,管就必须管好。绝不是孩子的家长没给您钱您就可以不负责任?这就是职责的转换所特有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是要明确的是你主动把孩子交给别人看的。不是他主动的。对吗?那么你还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不管从法律或者人道上讲,责任都在你。你没有做到一个监护人应有的责任。

把孩子交给邻居,现在孩子出了事,你能说是邻居的责任吗?你这又不是金钱关系,如果你非要让邻居承担责任,那你良心过得去吗?

碰到讲理的邻居还好说,碰到不讲理的邻居呢?反而说你的不是。我认为你孩子出了事,承担费用还得你全出。你没确定你邻居是什么样的人是吧?要不你们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熟。

这事要和平解决,不能因为孩子出了事就把责任都推到邻居身上,你应该负全责的。


如果没有金钱关系,是你委托邻居的,我认为邻居没有责任!如果你委托他,他收了你的钱,那他就有责任!个人见解。


说实话,就是因为有你这种人,我现在是谁的忙都不敢帮,什么忙都不想帮。就怕出了丁点问题,都会死的很难看。你这种人就不该有熟人,不该有社交。就该孤家寡人一辈子!


谢谢邀请!咱不从法律的层面看,只从人情道义的角度看,邻居好心帮忙照顾孩子,实在无法预料到会出意外,因为没有人能保证带孩子的时候不会出一点差错。意外既然出了,邻居肯定也会懊悔自责,如果再被追责,谁还敢再去做乐于助人的事情呢?

当然,如果你让邻居照管孩子,给了邻居报酬,无形中你们之间就达成某种协议,邻居就需要为孩子的安全负责了。比方说,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是肯定要交费用的,孩子在幼儿园有什么磕碰,幼儿园自然要承担责任。

你们只是邻居,非亲非故(只能说你这个邻居也是做好事不讲后果,心比较大的人),竟然能帮您照看孩子,你感谢还来不及,怎么能出点意外就去让人家负责呢?如果你实在要追责,你的邻居肯定也要负一部分责任的。


看到这个问题就很心烦带好了没功劳出了意外变成了坏人还会被起诉赔偿你有能耐自己带孩子呀别人不能24小时的盯着你孩子呀自己的孩子为啥要让别人带


谢邀,邻居不是故意的,你怎么好意思让人家赔偿啊!你既然放心把孩子托付给邻居,说明邻里之间关系不错,再说了孩子好动,磕磕绊绊难免会发生问题。要我说呢,没事。


谢邀。就我个人认为,既然承担照看,发生意外理应承担一部分责任。虽然是一种短时互助义务,如果沒有能力或见有其它危险因素应婉言回绝,一旦应允也随及产生责任,就不得轻视。如果付了费,责任性就更加明确,发生意外要承担全部责任。当然,出于人性化考虑,所托对方出于好意相助,出了意外,也应理性谅解,不能刻意追责,以误肋人好意。事既出,领教训,相安和谐为上。


我想起几件事:

邻居家姥姥带孩子,窗户是装着护栏的,结果孩子还是从护栏缝里钻出去,从楼上掉下去了,没救活。

过两天,姥姥自杀了。

妈妈在家带孩子,孩子出意外在医院抢救无效身亡,爸爸赶往医院,跟妈妈说了一句话:我爱你。

前一阵网上报道,一家子海边度假,孩子意外被浪卷走。网上多日谴责,妈妈在低头刷朋友圈。

我不知道妈妈的余生将怎样度过。


谢邀!把孩子交給邻居照顾,期间孩子出现意外(没给钱)邻居也需要负责任,只是大小之说。因为…从你答应帮忙照看那一刻开始,托管的责任就是你的了,不管收没有钱。不管你是不是出于好心。有时理顺情不顺。有时情顺法不顺。现实就是这样。如果小孩子不碍大事。当事人也不要给人过多责备。可对邻居来说,心里也不是滋味,好心办了坏事。心有责备自己的意思,这就需要当事人先安慰情绪。开导。毕竟此事是你求人帮忙在先。事情出来邻居心里肯定也不好受。责备的话就不要再提。积极救治,尽最大力量把伤情减到最低,。还要安慰邻居,要不然远亲不如近邻就成了一句空话。


这种代为看管的关系,第一看护人的责任并没有改变。

代为看管过程中孩子若出事,责任也是第一看护人的。由于你的托管错误,才形成了孩子出事的因果关系。

但受托管人也不是一点责任没有。

受托人如果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肯定要负责,这个责任属于受托监视职权,没有尽责就要承担责任,不因无偿而免除。也就是说不管给不给钱,都已经形成了事实委托责任关系。

可见,在委托监护的情形下,首先应当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有约定遵从约定。

正常情况下,约定肯定是有的。比方说。“唉,我有个事,你帮我看会儿孩子。”被委托人也同意了,这就是约定。

如果当事人在委托监护时没有约定责任承担,则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既然是好友,或者邻居临时照看,估计也不会有人去约定什么责任承担的。

在被委托人也有过错的情况下,被委托人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监护人和受委托人按照各自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

这种情况被委托人正常是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因为你不出错,孩子怎么可能出事?

【法律依据】

按照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之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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