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狱对于那些不愿意离开的犯人是怎么处理的?有哪些规定?

第一、这样的情况极少极少极少;第二、服刑人员刑满后在留在监狱内与法不符(不就相当于加刑吗);第三、对于困难的释放人员,现在的政策是监狱与地方司法部门交接,由地方做好善后事宜;第四,目前有些地方搞试点,可以临时性安置一些释放人员,如广州的东桦农场,很有意义。


对于在监狱里养老的应该以人性化对待,给于他们是家的感受,应该是这样的


随着关押监狱罪犯的增多,监狱服务的人员稀缺,监狱又很难在外部招到人,为此监狱就会破格录用那些有能力,有技术的犯人来服务监狱,比如,有会做饭的,监狱刚好又有职位空缺,就会在监狱内部招聘厨师,有会教书育人的,监狱刚好缺少这个职位,就会在监狱内部招聘厨师的。


首先,先放一些法律规定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前面的法律规定,很明确了吧,刑满释放就得回去正常生活做人,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刑满释放人员享有和其他公民一样的权利。

如果人员不愿离开,或者离开了又无依无靠无法生活,怎么办?办法当然是有的,可以在监狱系统工作、或者到相应的劳改工厂工作,成为一种“似离非离”的生活状态,完全像犯人一样的生活状态和对待,这个是肯定不行的。

最后,上述方案都不行的,当地政府也会帮你想办法的。在习主席现阶段的脱贫攻坚战略下,每个人都能过上好日子,相信政府。


这个我们不知道哦


大家好,我是棚子山辉哥。

很久没有回答问题了,今天又来滥竽充数一下吧。其实这个问题我也不是太多的了解,看了很多资料总结了一下,回答得不好请朋友们原谅!

当今社会有很多人犯了罪,就得服刑,为自己所犯的错误买单。那么有的人刑满释放不愿意回家的也是极少数的。对于这些不愿意回家的人,政府也会想尽办法去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实在劝不动的人政府也会安排他们在监狱里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这些不愿离开的犯人大多在外都已经没有亲人了,有的年龄老了,又没有一技之长。他们即使出狱也没有地方可去,所以他们情愿呆在监狱里,也许是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但是大部分的人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无奈之举。

对于这些人监狱会安排他们从事监狱里一些比较简单的劳动,比如说给犯人做饭,或者是帮忙打扫监狱的卫生,当然也会给他们一些报酬,只是不会很多而已。

在监狱里做一些工厂手工活,所以说他们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有经验的,如果不想出狱,他们也许会被安排到工厂里从事流水线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是好歹有个落脚之处。

总而言之,辉哥觉得:如果犯人在外有亲人,大多会在释放后投靠亲人,如果亲人不收留,那就只有独自流浪,自萌生路。如果有一技之长的出来可以重操旧业,当然在外面肯定比在里面自由,只要能够解决温饱问题也不是难事。而如果真的想继续留在监狱,那就只有选择做零活或者在监狱工厂做零工,只要一日三餐无忧他们也知足了。

以下是国家对刑满释放的人员的政策:

1、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应当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刑释、解教人员除留场就业外,均应放回原户籍或直系亲属所在地。当地公安机关凭劳改机关的释放证明书或劳教机关的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给予落户。

5、刑释人员留场就业的,就业劳改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劳改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留场就业证书,给予落户。

《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十一)条明确规定:

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具体的规定咱不太清楚,对于改造好的,身体健康的人,又能胜任监狱工作的人,如果监狱要招聘工作,应该可以聘用那些即将出狱的人。而对于那些改造好的人,但是不能胜任监狱工作的人,就不能安排。毕竟工作不是慈善,不能开工作的玩笑。如果没有生活能力,还真不好说…,咱一生遵纪守法不好吗?干嘛犯罪呀!咱不犯罪,好好工作,有五险一金,咱不就能养老吗?


留下就业。。。


犯人定罪后被判处的刑期有很多种。死刑、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等等。判处死刑的,都是罪大恶极,手段凶残,故意犯罪,而且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才会结束一个人的生命,让这种危险的隐患不在出现,不在对社会造成危害。除了死刑,最严重的就属无期徒刑了。

凡是无期徒刑,都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想到无期,首先给人的感觉就是遥遥无期,没有希望的那种。也就是一辈子都要被关在监狱里。永远没有人身自由。

很多人都不能从字面上完全了解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实剥夺的分别是:不能在国家机关担任任何职务;不能在国家的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没有言论自己。

实际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并不是终生没有机会走出监狱。国家还是给这些有悔改表现的人一条出路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在改造期间表现良好,认真改造,并且有立功表现的,是可以改判有期徒刑,然后再根据有期徒刑的政策,可以继续减刑,提早出狱的。

很多人可能会问,那么如果无期徒刑的犯人。老了不能动,监狱会怎样处理呢?对于老了,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意志模糊、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人,国家是允许回家养老的。只要家人提出假释或者保外就医就可以了。

一来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不用再花人力物力去照顾他们。二来,通过和家人的团聚,让他能更好的改造,痛改前非,还能通过自身的经历,现身说法,对周围以及其他人有一个很好的警醒作用,也是法律严厉之外的人性化手段。但是要根据新规,必须要服刑期满13年以后才可以。在无期徒刑期间服刑的时间不算。如果没有亲人认领的老人,国家也会负责他们到终老,生病有医生照顾。


我国确实有一些犯人因为一些原因不愿意离开监狱,有的可能是没有家人,有的是年纪有点大,有的也是不好意思出去等等,针对这种情况,监狱一般会与当地社区以及派出所联系,尽量帮助犯人回家或者送往养老院,有一技之长的会帮助犯人进入工厂,假如实在犯人不想回去的话,可以在监狱做临时工,但这有很严格的限制,不得与服刑人员进行接触等等。


你这个我觉得不是问题算是调侃幽默吧?


发工资,给予退休待遇,


各有各的好处还是出来的好自由想干点啥就干点啥


部分犯人刑满后不愿意归属原来的家庭,害怕出去没人嘲笑看不起,赖在监狱中不肯走。如果他们在监狱中表现非常好,有的看守所会留下他们,让他们在监狱里做一名清洁工或者打饭人员,但这需要对他们进行观察一段时间,如果真正没问题后才会让他们正式上岗。


不知道


必须出狱啊,美国监狱都是私人的,从政府那里获得费用,不出去谁给钱呢?


不太清楚


以前可以就业,现在不行了。


过去就近就业,现在就不知道了


用枪口对着,哪怕忠犬都会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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