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枪毙死刑犯不能超过中午12点,是有什么说法吗?

阳气最盛,一到中午12点阳气就转衰了。


升龙最清楚了,一般差不多十点前就已经在法院宣判,然后押送刑场枪毙,法警枪毙的,因为我在中级法院做安检的,所以比较清楚,前二天刚刚枪毙六名死刑犯



根据古代传说,阎王收客时间为午时三刻,过时拒收,这是咱们老祖宗传下来的铁律,原来叫衙门杀头(问斩),现在叫法院执行枪决,其实质都是一样:强行剥夺罪犯的生命。这午时三刻:既然是咱们老祖宗传下来的,肯定有很深的奥秘,听老祖宗的就行了,咱们后代就没有必要去赘述了吧。


因为死刑犯枪毙后,要赶12点的车,去到之后又要找宿舍,买好刷牙洗脸的东西啊毛巾之类的,所以,为了不至于太晚,一般要12点之前。总的来说就是人性化。

你对这答案是否满意?可以问本砖家。[大笑][捂脸]


感觉现在好像都是中午12点前下班,然后吃午饭了。枪毙人的话没必要加班。还有就是不必要让被执行人再多受折磨,多生变故。再者就是根据历史上的午时三刻。


古代以前延续下来的规矩,不管说书的,还是唱戏的,斩杀死刑犯都说午时三刻问斩,就是说不能超过午时三刻。

午午时应该是十一点,三刻,一刻大概就是15分钟,三刻等于45分钟,午时三刻就是11点45分钟,不能到中午12点。

午时三刻以前,为犹豫期,有人冤枉,翻案的可以进行翻案,到了午时三刻,只有听天由命了,枪毙死刑犯人,必须不能超过12点,一般干什么工作都有规定,执刑人员也要下班吃饭,所以时间只能往前赶不能往后拖,所以枪毙死刑犯不能超过12点。


这是中国人的传统。

“午时三刻”是一日之中“阳气”(正气)最旺的时候,也是“阴气”(邪气)最弱的时候,也是处决“死刑犯人”的最佳时机。

一般来说(并非绝对),“死刑犯人”是社会垃圾,也就是社会“邪气”的代表,在“午时三刻”处决犯人,就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代表社会“正气”替天行道!


按照旧时代行刑,封建说法中午12时前才能通过乃河桥,鬼差引路才是归阴间,如果是超过这个时间死了的人阴阳难难归,另一个是死刑犯家里人来收尸也需要一个时间。


你想的是午时吧,准确一点,就是中午11时43分12秒。

此时太阳正当头,是光线照在地上的阴影最短的时分。

午时枪毙就是为了防止人死后,死者的鬼魂不会纠缠活人,而午时太阳正烈的时候,可以照的人昏昏欲睡,同时也是为了让人死后的鬼魂消散。

现在已经没这么严格了吧,而且大家都不这么迷信了,要不然那些杀人犯难道还会选择午时去杀人,防止鬼魂回来索命么


古代科技不发达,人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有人制造有鬼神之说,鬼又叫做阴魂,而午时正式阳盛之时。执行人怕阴盛阳衰,染上鬼魂,霉运当头。

二是执行人员要到点下班整理资料,整好后,下班按时吃饭。作息时间规律?

三是,执法必严,你触犯了法律就得受罚,叫你午时执行刑法就得执行,杀之以儆效尤。


旧时行刑都是午时三刻,按一天十二个时辰计算,一个时辰等于二个小时,一个时辰又分为八刻,一刻为十五分钟,午时三刻正是十一点四十五分钟。过去以上午为阳,下午为阴,中午前阳气盛能赶走阴气,所以行刑一定要在中午前。


枪毙死刑犯为什么不能超过中午,没什么说法,因为十二点都是下班时间了,执行死刑的部门和人员也是人,都是公务员,你当人家不想早点办完事下班啊,这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份工作,中午不午休,下午超级难熬,因为执行死刑涉及的部门很多,所以时间安排的很紧凑,都涉及哪些部门呢?

1检察院要派检察官临场监督

2执行法官需要到场发布死刑执行命令

3法医需要到场在执行完死刑之后检查死刑犯是否彻底死亡

4武警或者法警负责具体实施枪毙

死刑执行时间上是这样安排的,死刑命令一到,早上五点,死刑犯吃早饭,吃完早饭六点了

六点法警进来提人,迅速换完手铐脚镣(手铐解下换绳子)完成后,押着死刑犯见执行法官,由死刑执行法官向死刑犯宣读死刑执行命令,这部分做完就是七点

七点到八点是死刑犯会见直系家属时间,这时候,死刑犯有什么对家人说的,或者有什么遗物书信之类要交给家人的就迅速做,因为这个是最后一次见家属,会见完亲属到九点

九点一到,死刑犯立即被押上囚车,囚车直接开往刑场,十点一到,枪声一响,死刑犯结束生命,别问我怎么知道,我接触过得死刑犯很多,跟我关一起的死刑犯有两个

下图我的释放证


书上说午时三刻斩首,可能是十点到十二点。因为人死了到地府还要办什么手续。回头地狱原无路,阴司惨境岂虚谈。济公今宵充引导,杨生随我驾莲游。


十二点就下班了,大家都是要回去吃饭的。过去的传统时间是午时三刻,每天有十二个时辰,一个时辰也就是现在的两个小时,一刻大概就是现在的十五分钟,午时三刻应该是现在的十二点四十五分。人在死之前必须要吃饱最后一顿饭,过去大多数是一日两餐,午时三刻也就是刚刚吃完早饭不久,距离下顿饭时也有些时候,所以这个时候死刑犯是处于酒足饭饱的状态。同时各路工作人员也在这个时候可以完全到位。现在大多数都是一日三餐,吃过第一餐之后赶在第二餐之前让死刑犯上路意味着是处于酒足饭饱的状态,如果放在十二点之后的话,还要对其准备午饭,这个时候其实大多数人已经是吃不进去食物了,实际上是既麻烦又浪费。同时各路执行人员在结束执法后不会影响午餐和下午后半天的工作。另外还有一点就是中午十二点之前属于上半天,上半天是阳气逐步旺盛的时段,午时就会达到极致,这样死刑犯会走得更好。其实好像没有发现有明文规定必须在某一特定时刻执行枪毙死刑犯的规定,应该以最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宜。


这个问题,法院系统从无这样的规定。我国处决死刑犯由中级法院遵照最高法院的死刑裁定(命令)执行,至于时间点的选择,常常是在国庆、春节前。当然,都是在午前行刑,是这样利于行刑的工作协调和安排,並无其他考虑。


上午有充分准备,又宣判,又行刑。十二点之前行刑也想免劫法场,午时属火,对死者不利,死者为阴人。午时属火,阴人迷途,不能上路,亡灵会纠缠行刑者,所以,行刑前还先吃饱,好上路。


工作人员都要起个大早,忙活一上午,有时被执行死刑的人还不止一个人。那么多工作人员总要吃中午饭吧,过去去刑场执行枪决,刑场都离市区很远。既便十一点任务结束了,但还有很多善后工作要做。所以都选择十点到十一点之间执行枪决。这并没有什么硬性规定。


我认为不迢过中午12点是延续了古代行刑的做法,古代常午时问斩。因为按地支计时,自子时为夜11时到3时,3一5为寅时,5一7为卯时,7一9为辰时,9一11点为已时,11一1点为午时,为延续传统也在12点左右对死刑犯行刑。


我是孝道张西堂,古言讲:早不言梦,午不言杀,夜不言鬼。午时

开杀戒是古人的一贯作法。午时死犯面对苍天,了确生命。午时天在南地在北,是有这个说法的。请关注点评我的观点。


原始地址:/rebang/3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