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家庭,怎么给父母养老?老人很偏心?

东北这边看到最多的还是儿子养老,其它子女有出钱的,有不出的。房产,谁养老给谁。

也有轮流执班的,老人有家,到谁的班谁回来照顾。尽量让老人和自己都过得舒服。

去敬老院的也有,大家出钱。

山东这边看到的最多的是轮流养老,老人去子女家里。这样,老人会感到很悲凉也很无耐。但好在还有人管。

大多数人在养老上不计较钱财跟时间,兄弟姐妹之间争着养老,这样的老人生活比较幸福。兄弟姐妺比较和协。特别是过年的时侯,父母家里大哥拿的酒,二姐带头猪,三姐夫拉了一车海鲜,五弟出钱办席,好不热闹啊。走的时侯,父母家里吃不完的东西,各自带回去些,多高兴啊。试问,人的付出要的不就是和协幸福吗?兄弟姐妹之间还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我认为只有一个良心规定,就是父,母之恩不得不报。

我父母七个子女,我是老(小)儿子,后面第二。在七八十年代,我们农村没有子女轮流养父,母的习惯,一般父,母都和老儿子在一起。我就是当时的老(小)儿子,所以也就责无旁贷!

说心里话,我真的也暗自有过自己的想法,父,母生了七个孩子,就我倒霉。我们农村老儿子养父,母天经地义,理所当然,所以我觉得还是默认好看。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也要看家庭条件和子女的孝心与责任心,家庭大儿子养老的也不是没有,主要还是儿女的自愿。

那个年代,一般都是多子女家庭。有人怨气十足的说:“爹妈不止生我一个,劳动不为我一个,爹挣钱大家花,妈的奶水不是我一个人吃,凭什么养老都搁我身上?”这是一个多么充分的推脱和应该分担的理由啊!?但是,又有谁想过父,母生养他的理由?

可怜天下父母心!俗话说:不当家不知财米贵,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当我有一双儿女的时候才知道父母养育之恩,确实不容易。孩子渴了饿了,冷了热了,疼了病了,苦了累了一切等项都得找父,母。《诗》曰:“尸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善良的父母,对待哪个不是一样的抚养疼爱?

在那个不得温饱的年代,家庭兄弟姐妹一个比一个穷,我养父母,我和贤妻从没说过一句怨言。

现在不行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思想水平下降了。我看没一个独自承担养父母责任的!轮流养父,母,老人就怕有着一日哪个翻脸,吃不好那口饭,他们敢偏心?他妈的老虎拉车,谁他爹的赶(敢)呀!?

人心不孝,就别拿歪理邪说!谁敢说不是他爹作品?谁敢说不是他妈养活?找出辞来就可以推掉责任?别做梦了!现在的《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就别给后代做榜样了!

轮着养父母,会让父母伤心难过的!有心机的,你懂吗?


这还有啥疑问的?多子女家庭,自然是每个子女,都应尽心尽力给父母养老了!因为,父母把每个子女都抚养成人了。在抚养子女成人方面,父母对子女是平等的。因此,每个子女也应对等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这与父母偏不偏心无多大的关系。子女报答的是父母的养育之恩。绝不能以父母有偏心为借口,而不给父母养老。你报答的是父母养育之恩,而不是报答的从父母那里得到多少。倘若以从父母那里得到多少,而论给父母养老多少的话。那不是太无良心了吗?那不是把父母的养育之恩忘掉了吗?


原始地址:/dongtai/17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