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男子竟然带着孩子到公园打鸟,你怎么看?

首先这个家长的素质很低,公园里经常会有人,也不怕把谁打了,如果真的真的喜欢鸟,可以去鸟市买点鸟,这样做对孩子也不好,小孩子本来对接受新鲜事物能力很强,把孩子的这种爱好培养出来了,这就很难改变了


谢谢特邀。这个真实故事片段可以说,负能量很高,这不仅仅是影响着省城的文明建设,而且还大大的影响着幼儿的教育。爱护自然,保护自然,是心灵美的一个行为方面。打猎或狩猎这种行为,是古代人为求生计的一种经营活计,或者是皇家或有权势的人追求的一种娱乐活动。在当今,作为一个追求稳建的,高素质的,具有文明的中华儿女们,应该是爱护家园,保护家园,守护家园。而不应该无知的因寻乐做些毁坏性的活动,在公共场所进行投掷,捕杀生灵。现时代的家长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然而却在不知不觉中因自己不经大脑的一个举动,给自己的幼儿带来的是隐患和厄运。

(一)在公共场所使用投掷器具,易伤人。(二)捕杀动物,造成伤害,违反公共道德。(三)伤害动物,对幼儿心灵上是种什么伤害?(四)幼儿将耳闻目睹的是众人对父亲的鄙视。(五)父亲将对自己的猎物进行处置时,五官挪位的丑脸让幼儿如何去仰视以往的父亲。等等这些隐患都将会慢慢的延续着。所以,作为一个家长同志,既然为人父母,就要为人师表,处处以身作则,以正能量的姿态展现给幼儿。告诫各位家长,在幼儿面前,请谨言慎行。


打鸟这种事已很少见了,保护动物,保护禽鸟,保护环境是人类共识。但,时不时还是会见到一些违犯常理,违犯法律的人。有的人可能真不知道,有的人就是主观故意了。比如沈阳南湖公园这位中年男子就是这样。为什么说他是主观故意呢?因为他打下鸟后赶忙把鸟藏起来,暴露了他起码知道打鸟是不对的。那也就是说,他是知法犯法或起码是知错犯错吧?因为,我们还不知道他打的什么鸟,究竟犯了哪条?

但,我们知道他起码是个低素质的人。一家人在公园玩,两个孩子不懂事是无辜的。其妻子作为成年人不制止丈夫的错行为,让人感到困感。鸟类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鸟类国家不仅有立法,各地也有相关规定或条例。作为常人,我们不可能非常祥细地了解那么多。但大略的情况应该有所闻,比如:那些有益处,有科研价值的,频危珍惜的鸟类都是应该保护的。据说,在很多地方,就没有不保护的鸟类。

这使我想起了麻雀,那很小的土灰色的小鸟,尖尖的小嘴,短短的小腿,总在地上跳来跳去寻虫子吃。有一个时期,人们认为它吃地里的庄稼,因此把它当作害鸟。后来,研究人员发现,它的食物还是害虫,说明它虽然也吃的粮食,但,它是益鸟。生态平衡,现在更讲究病虫害的生物防止。鸟类的作用显然是无法估量的。前一段,还见某地因吃麻雀违法受到惩戒的。

一个人该不该打鸟,如法律确实没禁止的鸟类,我想还是可以的,如法律禁止的,那打鸟就是非法的。一个人如果分不清什么可以打,什么不可以打,我想还是不打。因为打的结果很大程度上是违法犯罪。生态平衡,环境友好,不是一句空话,它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身体力行来做好的事。更别说象这个在公园打鸟的男子了。保护环境,保护鸟类,从自己做起!从今天做起!从人人做起!


相信孩子在学校的时候,老师一定会告诉他们,要爱护自然,爱护那些自然中的生灵,因为每一个弱小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可是转过身,孩子一回家,作为家长的不说当个正能量的榜样吧,也不能像这位家长这样直接带给孩子负面影响吧。孩子正是喜欢模仿的时期,所谓近墨者黑,家长给予的这种负面影响会是长期存在的。

事发在沈阳的南湖公园,目击者告诉本报记者,他在游乐场边上的树林里一直看到一个中年男子转悠,还有一个女子带个孩子给他送水。现在沈阳市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好,人们对于动物的保护意思也越来越强,所以在南湖公园这一片城市中树林里有不少鸟类栖息。可这一次,市民王先生亲眼看见这个男子用弹弓打下来两只鸟,其中的一只还题型很大,感觉像是公园里的灰喜鹊一类。

鸟儿被打下来后还扑腾了几下,男子随后就把鸟藏在了草丛里,然后还没事人似的背着手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王先生见此情景就去找公园管理人员,可是一直没找到管这个事的。

公园管理方面告诉本报记者,因为是开放式的公园,所以确实有一些不文明的游客做出不文明的事情,不过打鸟的事情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没想到真有这么不文明的人,他们一定要加强巡视,再遇到这样的人就马上报警。

这样的家长不知道会把他的孩子教成什么样,但愿以后不要发展到让别人来帮他管教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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