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的都不准确,从组织程序上讲,中管高校的书记,由中央组织部组织考察,这个过程中充分听取教育部党组或相关主管部门党组及高校所在地方省级党委的意见建议,报中央政治局批准后,由中央组织部任免。中管高校的校长,由中组部组织考察,在此过程中,征询教育部或相关主管部委党组及高校所在地省级党委的意见建议,报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任免。
我国的干部管理规定有两条原则:一是党管干部,就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任免;二是干部实行下管两级,即:副部级以上干部由中央常委会决定任命(其中正部长级需要政治局通过,之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副局级、正局级干部由省部一级党委党组任命;地市级党委任命正处副处级干部,县团级党委只能任命副科正科级干部。特别重要岗位的干部,需再上报一级党委批准,如局级的驻外大使,外交部党委决定后报中央任命。
干部任命在党委决定后履行相关手续,即由相关部门对外宣布任免。比如我们经常看到,国务院任免一批副部长,其实决定任免的是中央常委会。再比如我们看到,全国人大表决任命共和国部长,这个任命决定权也在中央常委,之后履行法律程序,到全国人大表决,表决通过后对外宣布人大常委会任务决定。
所以,干部管理权限在各级党委,党委书记是一把手,最重要的权利就是干部任免权。
中管高校是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1所副部级大学的党委书记或大学党组书记、校长党政一把手分别由中央任免,个别常务副校长或常务副书记也由中央任免,其它的副书记或副校长分别由教育部党组、各省委或自治区党委任免。
中管高校是指中共中央直接管理的高校,其领导班子成员有党委常委(党委书记、党委常务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其他党委常委)、不是党委常委的校长和副校长。有的高校是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有的也是党委党委兼纪委书记。中管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别由中共中央(党委书记、校长)、教育部党组(党委常委、副校长等,其中纪委书记要经中纪委同意)任免。
目前,共有31所中管高校,具体:
北京(7):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2):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辽宁(1):大连理工大学。吉林(1):吉林大学。黑龙江(1):哈尔滨工业大学。陕西(3):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3):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江苏(2):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湖北(2):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1):中南大学。
安徽(1):中国科技大学。
福建(1):厦门大学。
广东(1):中山大学。
浙江(1):浙江大学。
四川(1):四川大学。
重庆(1):重庆大学。
山东(1):山东大学。
甘肃(1):兰州大学。
直入正题,中管高校也就是学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由中央组织部任免管理的高校,这类学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由中央组织部任免,校长和党委书记是副部长级,而该类学校的副校长则由教育部任免和管理。
1.在我国目前中管高校有31所。中央对这类学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任命非常重视,在任命大会上,一般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出席会议,教育部副部长也会出席会议,还有地方省级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3位副部级干部共同出席该类学校校长和党委书记的任命大会。从出席任免会议上的领导级别,就可以看出中央对这类高校的重视程度。
2.中管高校都有哪些呢?从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可以看出。
综上所述,中管高校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985高校,其校长和党委书记由中央组织部任免和管理,管理由教育部直接管理,不归地方政府管辖。
中管高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副部级高校”,书记和校长为明确的副部长级干部。目前,有且只有31所,政治地位较高。在中管高校,同为班子成员,但行政级别是有一定差距的,自然任免权限也不同。
第一层级:中管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
书记和校长个人均明确为副部长级,由中央直接管理、任免。这也是很多自媒体将中管高校称呼为“副部级高校”的原因。
在任免此二位高校党政主官时,中组部副部长会亲自到场宣布,可见中央对中管高校主要负责人的直接管理程度和重视程度。
至于中管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个人发展,调任省委常委、部委副职,甚至担任部委正职都是很有可能的。
第二层次:中管高校的党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校长。
由于书记和校长个人为明确的副部长级,所以常务副职属于正厅级,由所管理的部委党组直接任免。在任免前,会征求高校所在地的省(直辖市)级党委意见。
第三层次:中管高校的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
按照目前的配置,中管高校的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副校长,也有不少的正厅级。当然,配置为副厅级的仍然是多数。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这一层次干部与第二层次是相同的,均由部委党组直接任免。
第四层次:中管高校的校长助理。
校长助理的职责和定位是:受校长委托,协助分管有关工作。
严格来说,校长助理的管理权限在学校党委,一般为正处级。假设校长助理的个人级别上升至副厅级,就需要部委党组进行任免。
另外,31所中管高校的管理部委是不同的。主要分为:
1、教育部管理,共26所。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
2、工信部管理,共4所。分别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3、中科院管理,共1所。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你好,截止2021年9月,我国有1270所本科高校,其中有31所高校的书记、校长二人列入中央管理,由中央任免,明确为副部级,官方称之为中管高校。
首先,介绍一下中管高校有哪些。
很多朋友以为高校都是由教育部管理,其实并不然。
31所中管高校中,仅有26所的主管部委是教育部,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分别是:北大、清华、人大、中国农大、北京师范、复旦、同济、上海交大、西安交大、西北农大、南开、天大、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大、大连理工、吉林大学、浙大、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川大、兰州大学。
此外,还有4所的主管部委是工信部,为工信部直属高校,分别为:北京航空航天、北京理工、哈工大、西北工业大学。
最后1所则是中科院直属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其次,介绍一下书记、校长的任免方式。
中管高校的书记、校长是明确的副部级干部,肯定是由中央进行任免。
目前,为了体现对中管高校的重视,中组部副职、教育部副职、所在省市组织部长会一同到会,由中组部负责人宣读中央、国务院的任免文件。
然后,介绍一下副职领导的任免方式。
副职领导包括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等等。
2021年以前,中管高校的副职领导是由主管部委(教育、工信、中科院)和所在省市的党委协商一致任免,主管权在主管部委。
例如,浙大副校长的任免方式如下:“经与浙江省委商得一致,教育部党组决定任免某某为浙大副校长。”
但是,大概从2021年6月开始,中管高校副职的任免权限已经从主管部委移交到了中组部,由中组部负责牵头考察、任免,主管部委进行协助。
例如,最近清华的2位副校长、北京理工的3位副校长都是如此,由国务院、中组部、主管部委党组下发任免文件。
其中,国务院任免副校长一职,中组部任免学校的党委常委一职。
当然,如果是党委副书记这类党内职务,就单纯由中组部任免了。
但是,纪委书记的任免方式又有所不同。
最后,介绍一下纪委书记的任免方式。
2019年之前,中管高校的纪委书记由主管部委任免。
但是,2019年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之后,纪委书记改成由中纪委会同主管部委党组提名、考察,主管部委党组决定任免。
第一个例子是武汉大学纪委书记,当时任免方式如下:“经中纪委同意,与湖北省委商得一致,教育部党组决定:某某任武汉大学纪委书记。”
到了2021年6月,纪委书记的任免则变成了中组部会同中纪委提名、考察,中组部决定任免。
例如,现任南开大学纪委书记就是由中组部进行任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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