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学校对于学生在校受伤是否该承担监护职责?为什么?

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不可逃避的!


学生在校阖碰一下正常,有学平险负责。如学校要承担责任的话,是对的,但是百密总有一疏,监管的不是一个学生。还请家长们见谅。

说的不好听,家长自已管的情况下孩子也会有跌倒的时候,总之,理解万岁!


2015年教育部颁布《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无论寄宿制学校,还是非寄宿制学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也明确了什么情况下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这为处理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实际应用中,还是很棘手的,就是学校没有责任,很多学生家长也是闹学校,而学校为了防止扩大影响,往往是赔偿一钱的息事宁人。因此,造成中小学校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户外活动,缩短学生在校时间,尽最大程度的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现在教育部为了整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仅增加学校及老师的负担,也在增加学校安全风险。


学生在学校里受伤,不管是寄宿制学校,还是非寄宿制学校,都应该根据伤害事故的性质,来判定学校是否承担责任,不能不调查事故性质,就一味认定学校必须承担责任。

如果学生受伤是因为学校的教育和安全管理措施有问题,那么,学校将承担责任。比如,在运动时,由于教学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就必须承担责任,而如果是学生自己不小心摔倒,则不应该由学校承担责任。甚至如果学生是在踢球时与他人碰撞受伤,这也不应该由学校承担责任,因为这是正常的运动损伤。如果这也要求学校承担责任,那学校就不会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了。

对于学生在校园里的意外受伤,最好的办法,是给所有学生投校园意外伤害险,在发生运动损伤,和其他意外伤害之后,由保险公司理赔,承担医药费用。而不是一出伤害事故,就要求问责校长、老师。不分青红皂白的问责,最终会造成对学校教育更严重的伤害,比如,学校禁止学生到运动场活动,寄宿制的学生也被禁锢在自习室和宿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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