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三月份就不能用了,那以后拿手机还有什么用?

微信支付宝支付功能还能用,是个体工商收款码要用商用码。针对的是商户,不是个人。


微信支付宝支付功能还能用,是个体工商收款码要用商用码。针对的是商户,不是个人。


这两天有个新闻说,有两家银行取消了现金业务。不考虑概念炒作成分,应该是有业务转型的需要,这说明央行准备推电子货币业务。

微信、支付宝受限,只是国家在资金安全管控方面的措施,毕竟现在网诈太多,需要多领域发力监控。

另外,把钱留在银行系统内,有利于国家全盘考虑,综合协调。

还记得余额宝最初的收益有多高吗?那时候其实就是用高收益率吸储,最后资金流向用户并不清楚,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网络贷,网络上的货币市场已无序可言。

手机支付不会消失,只是支付渠道可能要发生巨变了。我还是挺期待官方支付软件的。


我是做支付行业的,说说我的看法,3.1后个人收款码不是不可以使用,只是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和远程收款。但是具体管理或惩罚措施目前没见公布,但是之后可能会限制收款额度,或提高费率,也有可能挂钩个税,这都是猜测。个人收款码升级为商户码后,(小微商户升级不需要营业执照),费率最低0.38-0.6.微信支付宝已经开始了,费率0.6,也就是一万扣60。市面上有不少第三方聚合支付或者银行推出的收款码,费率0.38,需要营业执照,个别有不需要,有免费率额度,一般每月5-30万左右,单笔500~1000内吧。市场成熟后就不确定了。所以说大家不要听什么是什么,要有自己的判断力,国家推出的政策是不会把广大人民的利益弃之不顾的。谢谢


手机是通讯工具,用于联系,现在手机并不是只有微信一个功能,还可以用钉钉等办公软件,另外微信也基本都用于办公了,所以手机不止微信一个软件,微信不能代表手机。没了微信支付手机用处还有没有大的变化。


不不不,不是不能用了!不知道有没有去看新规?

新规不是这样说的。

新规说的是,3月1号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注意不是说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了,只是不能再用于经营场所。这个人码啊,提现到银行卡的时候呢,提现费一般是0.1%,而商户码就比较高了,比如微信是0.6%,是个人码的六倍。

所以以后摆地摊做小生意的时候就没有那么便利了,现金交易会慢慢开始就行起来,小偷也会开始就行起来了。唉,有失有得吧!

国家对于资金的监控会更加有利,这是得吧。

小摊贩之类的提现就难受了。

不过呢?其实影响可能没有那么大?

如果不去提现呢?只要不往银行卡里去提现,个人感觉其实没有什么影响的,只要不提现就没事,提现就扣钱哈。

手续费有点高了哈,但是还是可以用的。


感谢您的阅读!

大家应该看过这样的新闻。

支付宝、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将于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

所以,很多人有这样的担忧是不是说微信或者支付宝大家就不能使用了?这种说法实际上是不准确的,而且也没有正确的解读新规。

通知明确强调了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特别人民日报提到的一点,大家需要关注【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不会受影响】

所以,你必须要知道,微信支付并不会影响我们日常的体验,我们依然可以使用微信支付。

只不过对于个人收款码的话我们需要实名认证,至于具体的经营性活动的个人收款码,等相关的规定。

但是,需要知道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对我们用户来说依然可以使用,并且,也依然是我们主要的支付手段,所以大家不用有这种过于担心的表现。

微信支付或者支付宝支付都是目前移动支付的主要手段!相关的规定也是为了完善这种移动支付,所以大家不要人云亦云,不要对新规定,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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