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的男人还可以相信吗?

如果能知错就改!悬崖勒马!不妨给他一次机会


你想怎样,相信就继续过,不信就得离,就这样。


如果和他已经成家生子了,那么就强迫自己相信吧,毕竟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才是最重要的,就像我前些日子说的那件事,两个家庭因为各自的老公和老婆出轨,最终妻离子散,当事人倒是刺激了也痛快了,苦的是谁?苦的是孩子和父母,其中一方的父亲被活活气死,真不知道这些人渣做人的底线在哪里,视伦理于不懈,视责任于垃圾,却不知他们就是垃圾中的垃圾,无可救药。

那么相反呢如果和他还未婚,我倒是希望你可以潇洒的离开了,最美的感情不负华年,人生太短,赶紧去找一个好人,这世间的好男人还是多的是呢,不要等到了婚后,可就不是这么简单的疑惑了,就像我开始说的,他可以置责任于不顾,但一个好女人要顾及的却太多了,别到时苦了孩子也苦了自己。但不管怎么说,还是希望他能真心实意,浪子回头,懂得珍惜眼前人,否则有些人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也希望任何人都不要抱憾终身


山河易改,本性难移,狗改不了吃屎,第一次开牙咬人的狗,它就必然有第二次,第三次再咬人,男人一旦尝到了女人的甜头,他就会不停的尝下去,直到无能为力为止。


在于你自己,但是很难再信。


哪还用说,决不相信,有一就会有二的可能性。


从来不出轨的已婚男人低于三成,关键不是出轨与否,而是家庭里投入是否足够,是否爱这个家庭,近代中国不少多妻子的成功人士家庭也是幸福的,取决于能力(身体和魅力精力以及金钱的多寡,人与人的差别很大),放眼世界也有很多国家是允许多妻子的也是现实的考虑吧,还有一个秘密是很多女的自身性冷淡,家庭义务完不成,这样的家庭谈论男女出轨也就完全没有意义了。至于极少数整天祸害或者连哄带骗年轻女性的采花贼,那得入刑化学阉割了呵呵。


如果是我,我是不会相信的。

我始终认为猫改不了偷腥,狗改不了吃屎,男人一旦出轨也会上瘾,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以后还会有无数次?我不想让自己的婚姻以后都在出轨当中挣扎,在不信任当中沉没。

我是一个眼睛里揉不了沙子的人,有一点点的感情洁癖,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老公一旦出轨,我对他的所有信任都会瓦解,以后,无论他做什么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很难想象,这种日子,我该怎么过。

我不希望成为那种整天跟在老公后边看看他做什么的那种女人。我希望自己是那种独立,自信,快光的女性,但是这前提是建立在老公绝对忠诚的基础之上。

我一旦发现对方的不忠,就会难以忍受,我不希望我的婚姻生活有一点点的的瑕疵,如果有,我宁愿不要。


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如果他真心想悔改,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想回归家庭的话也是可以原谅他,选择再一次相信他的。但是如果他出轨了没有悔改之心还是果断离开那样的渣男吧,毕竟人生还长,没必要委屈自己,我们应该活在当下活的开心。


既然出轨了就证明心里已经不再是你的专属,证明这个人的欲望很大,有第一次就很难保证不会有第二次,所以相不相信,建议还是谨慎一些比较好


没有准确答案,要过,就过一天算一天,不过就及时止损


可以,很多男人出轨都是可以相信的,因为他们是在偶然的机会出轨或者一时头脑发热而出轨,时候他们都是很后悔的,也就是这样的男人是有药可救的


我认为不能相信,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属于原则问题,不过好多女性都愿意再相信一次


不一定不可信


只能说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通常男人出轨出肉体,而女人是由心再肉体的出轨,心没有了还能回来?当然也有极少数男人出心,那个可以原谅那个不能原谅,,,,,,呵呵!


如果男的出轨了。就看程度啦。如果他有悔改之心,那就相信他一次呗。但是如果他出轨了,而且跟小三又生了孩子啊,那这样的话就不能相信啊。


出轨只有一次和无数次,他爱你就不会找借口说再给一次机会,一个成年人就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越是没能力的人,越喜欢苟且生活。


信与不信完全是个人的选择。大部分女人因为无法选,也不知道怎么选,忍痛选择了相信只能咬牙往前走,还不一定是你想要的结局。


这个问题我想参考最近的明星出轨。

许志安出轨,郑秀文原谅

郑秀文对许志安出轨事件发声,200多字。看一眼就知道,郑秀文这是选择原谅了,婚姻还会继续。

陈思成出轨,佟丽娅原谅

无论多少人同情佟丽娅,她还是当陈思诚的女主角,给陈思诚客串电影,去探班,两夫妻继续过日子,只是不再秀恩爱。

陈思成说谁都会出轨。

佟丽娅说对她来说回家就好。

林丹出轨,谢杏芳原谅

谢杏芳在林丹出轨后的表态竟然是先夸林丹“敢于担当知错会改”,说一家人要“风雨同舟”。

她们选择原谅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女人的事业比出轨的男人事业更好。

她们选择原谅是因为她们重新相信吗?

不是!

对有事业的女性来说反而更有底气原谅配偶的错误,因为强者会更愿意包容弱者。

不是男人值不值得信任,是你有没有能力原谅他的出轨。

有能力,你可以相信;没有能力,只能被迫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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