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业余时间兼职,违反教师法吗?

不违法。教师业余时间兼职既没有违反《宪法》也没有违反《教师法》。国家早就出台了:科研人员带研究项目技术到社会兼职,同时也鼓励教师医生等事业单位科教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兼职。满足客户的需要。比起那些腐败官员及黑保护伞在社会各商业部门占干股,正常得多,毕竟是用脑力劳动换来的辛苦钱。

但是必须要杜绝课堂不讲课外讲这种违法职业道德的行为。必须保障正常上课时间。


业余时间兼职肯定是不违法的,特别多的老师迫于生活压力,在业余时间跑滴滴送外卖,用自己的劳动换取一定的报酬,这是不违法的。

但是不违法,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去做,因为作为一个老师的身份,你如果去跑滴滴送外卖,可能会损害了地方政治的某些高大形象,所以你有可能被约谈,被叫停!

如果你拥有技术,然后带着技术去企业兼职,这个的话,国家应该是鼓励的,所以作为老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拥有技术,你去兼职,估计就没人说了


应该不违反


不违法的事情,不等于就可以做。

除了法律,还有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老师在业余时间兼职,并不违反教师法,但可能违反教育部其它有关规定,或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应规定。

事实上,教育部是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的,这个依法依规,还有适度,均是前提条件。最起码的,凡是需要兼职并领取报酬的,均要向学校或教育教育部门报备或报批。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肯定不是依法依规了。

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高校规定或与科研人员约定兼职的权利和义务;实行科研人员兼职公示制度;建立兼职获得股权及红利等收入的报告制度。

当然这个规定,主要对象是高校老师。中小学老师在这一方面,要严格得多。而且,对于一些有偿在其它学校兼职或参与社会辅导机构兼职的人,是严格禁止的。类似于有偿家教与有偿辅导。这和中小学老师的身份与承担的职责有关。

另外,凡是兼职,如果是从事与教育无关的,如送外卖、搬砖、跑滴滴等,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进行。所谓法无禁止即可行。但涉及从事教育工作的,特别是有偿家教、社会辅导机构兼职等,无论是教育部还是各地教育部门,均有明确规定严格禁止的。

因此,老师在业余时间兼职,不违反教师法。但也要慎重考虑是否合适,有没有违反其它相应规定。


教师也是一种职业以公平的角度讲应该可以,因为其它职业可以为何教师不可以,从国家利益来讲是不应该的,因为教师是为国家的长远利益服务的,所以不可以,但国家应该提高教师的个人利益以适应商品社会的发展利益!因为教师是一个特殊群体,关系到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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