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学的角度看,如何理解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形式是表现内容不可缺少的因素,但不可过于形式


这里我不打人算多说了。美学就是艺术,艺术有阶级性;形式就是形状式样,没阶级性。如说话的语言,语言没有阶级性,只是表达思想的工具。内容与形式高度完美统一才更有吸引人魅力,达到所要求的美的效果。如一个花瓶装的是毒药,人渴了非死不行。这就形式与内容的关系问题,也是美学为什么人的问题。


从美学的角度看,如何理解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回答

美学的角度

分为

内在美和外在美

美学:内在美存在于内容里面。深入细致研究越来越感觉美的重要性。

唐,张若虚《春江花月夜》通过文字描写景{江,花,月,夜}寄托情思,达到了美学的绝佳高度。

外在美存在于表面形式里面。入眼入神就显示出美学的深度广度。

意大利,达芬奇《蒙娜丽莎》通过传神的画笔,画出了绝世的极品肖像画,让人一见就感到作品的厚重。

整体美和抽象美

整体美学关山入画一气呵成让人们仿佛身临其境。

唐,刘昚虚《阙题》

短短40个字就把暮春山描写的恰到好处显示出了整体美感。

抽象美学存在于举手投足之间运用粗旷的线条却释放出巨大的正能量让人目不暇接

我国的历史著名艺术宝库秦始皇皇陵俑坑陶制车,马,兵士俑,一件件是无价珍宝确实用无限夸张的抽象手法制作出了惊人的美学奇迹。

高雅美和普通美

高雅美学艺术像凤毛麟角,存在于高雅艺术殿堂,帝王之侧。

从上古皇帝更迭一直到君主制度灭亡,也不知道有多少能工巧匠,为他们制造出了多少的高雅美学艺术珍品,精品。由于他们的巧夺天工,辛勤付出,确实成就了中华民族高雅美学艺术的宝库。

普通美学也实实在在的存在与人们日常生活中。

我们中华民族的男性,女性朋友善于追求时尚服装鞋帽,化妆品【淡抹浓妆总相宜】。这就是人们善于追求普通美学时尚的经典例证。

通过以上分析就间接证明了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谢谢大家!


开宗明义,我将从美学角度出发,从以下四个方面说说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1、形式与内容的一体性;

2、当形式被看重的时候,内容是可以舍弃的,形式可以高于内容;

3、相对的无形式的内容和无内容的形式;

4、形式的内容性和内容的形式性及其转换等美学现象。

01形式与内容的一体性

19世纪40年代,美国文学批评家约翰·克罗·兰色姆首建了“构架——肌质”理论,为“形式——内容”一体化开了先河。他把诗的构成分为“构架”和“肌质”两部分。

“构架”指诗的内容的逻辑陈述;“肌质”则指作品中不能用散文陈述的部分,即作品中的个别的细节。

他在《诗与世界》中认为,一首诗有:

“一个中心逻辑构架,但是同时它也有丰富的个别细节,这些细节,有的时候,和整个的构架有机地配合,或者说为构架服务;又有的时候,只是在构架里安然自适地讨生活。”

如果把“构架”仍视为形式,“肌质”仍视为内容的话,那么,这里的形式与内容的界限已十分模糊了,其作用也相互渗透,难以分清。形式与内容的划分,受到了有力的挑战。

在这种“构架——肌质”理论中,出现了一种“配合”思想(即构架与细节的配合),后来被他的学生布鲁克斯发挥为“整体”思想,并灌注以“生命”。

布鲁克斯认为:文学作品就像一个有生命的活体,其“结构”与“肌质”融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只谈“结构”或只说“肌质”是不能与生命活体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把内容与形式分割开来是不可想象的,就像活人的肉体和精神不可分割一样。

此派的马可·肖莱尔在《作为发现的技巧》中又总结为“一体”思想:

“现代批评已经证明,只谈内容就根本不是谈艺术,而是谈经验;只有我们谈完成了的内容,即形式,即作为艺术品的艺术品时,我们才是作为批评家在说话。”

他们虽然只是谈文学批评,但对于美学起码有以下几点启示:

1、(作品)内容与形式分开来谈是不可想象的,在这个基础上说,内容就是形式;

2、人为地将事物(包括作品)分割成形式——内容两部分是一种扼杀事物生命力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根本不承认有所谓形式与内容;

3、“完成了的内容,即形式”在暗示一种内容与形式可以互相转换的可能性及相互融合的一体性。

他们理论中包含的“形式——内容”一体思想有着源远流长的注脚:

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宇宙是和谐的,有秩序的;而且这种和谐、有序是按一定的数的比例构成的。他们把这种思想扩展到音乐、绘画、雕塑、建筑等各个艺术领域,并形成一条重要的美学原则:美是和谐的和按比例的。并进一步得出:和谐便是美。

这里,和谐、匀称、恰当、有序、按比例不仅是美的形式因素,也是美的内容因素,即美之所以为美的原因及所在。

同样的,我国古代美人的标准(形式)是:粉鼻、桃腮、玉背、美腹、丰臂、香肩、绣腿等,而这些本身也是我们感到的美有内容:我们感到粉鼻、桃腮、玉背……美的时候,并不认为它们后面还代表别的什么内容,这是因为,他们本身(形式)就是美的内容,形式美与内容美熔为一体,不可分割。

应该指出,内容与形式的一体化和内容与形式表现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有区别的。前者认为形式即内容,内容即形式,在你感受到对象的形式的同时即感到对象的内容;而后者认为,某种内容一定要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但感受到了形式的同时并不能即刻感到内容,内容与形式即使不是可分割的,但起码是可以分开说的。

02当形式被看重的时候,内容是可以舍弃的,形式可以高于内容

中国有一个“买椟还珠”的寓言故事,这则寓言虽是讽刺舍本逐末的,但也恰好说明了:

当形式被看重的时候,内容也是可以舍弃的。形式并不总是处于服从的地位,它甚至可以高于内容。

现代时装表演和高级包装也能说明这一点。时装表演光怪陆离,花样翻新。如巴黎一次时装表演中,有帕科拉邦用铅片、塑料制成的时装;桑洛朗用透明织料制成的时装,但作为服装本身却远离大众化,难见实用性。

我们会产生很多疑问:是为谁设计的?怎样才能穿着出去?如何推广?这些本应作为服装实际内容的东西,却并不为观众看重,甚至也不为服装设计师与经纪人看重。

在这里,被强调的只是时装形式(即流行趋势、服装美学观念)或时装表演本身(商家要的只是品牌与商业形象)。被包装的影视歌星亦是如此。人还是那个人,表演技艺也未能一步登天,然而通过精心包装,就可以一夜走红,其形式(如演员外观、造型、角色、出场气氛、场地设施、捧场人物等)显然要重于内容(如演唱技巧、素质、水平等)。

被包装的节日喜贺礼品,主客双方注重的是精美的外观形式,礼品的规格档次,至于“盒中物”只要不是太离谱即行。

相反,如果仅仅是“货真价实”,而未能注意外表形式在满足人们“受尊重”、“礼尚往来”、“喜庆欢乐”等心理方面的重要作用,缺乏外观价值,“内容”再好,也是不受欢迎的。

亚里士多德更是把形式强调到令人咋舌的高度。在他看来:

“形式高于质料”(质量、材料,相对形式而言,在此可以理解为内容)。

与形式相比,质料只是可能性,是潜能的、被动的;而形式是现实的,它具有能动性,它就是目的和动力。他举例说:

“房子的目的并不指人的居住,而是指房子本身要达到的房子形式的目的。”

他认为在材料与形式二者中,形式是更为基本的东西。很明显,亚氏不仅承认了形式的重要性,而且明确表示形式是高于内容的。

这里举出他的观点,并不是说明此观点没有片面性,而是为了说明它的合理性:形式对于它本身来说其目的就是完成自身表现而已,并不总是为内容的存在而存在;这样,形式的“解放”似乎就能阐释许多以往固定模式未能说清的问题:

西方学者发现,一个长方形中的长边(a)和短边(b)的比例,若与两边之和(a+b)与长边(a)的比例相等,即:a:b=(a+b):a。这个长方形就是具有多样的统一,且轻重匀称。

许多美学实验证明,多数人喜欢这种比例,认为这合乎美感要求。这个比例是一个常数,等于5比3,或8比5。

又如,仰韶、马家窑的出土文物的几何纹样表明,它们是由动物(如蛙、鸟、鱼)形象的写实而逐渐变得抽象化、符号化的。由再现(模拟)到表现(抽象化),由写实到符号,这是一个由内容向形式转换和积淀的过程,由于几何纹饰可以比动物形象更多地布满器身,故用器多采用这种符号性很强的纹饰,其内容因形式的强化而得到加强。

在对形式多加关注的时候,有人提倡一种“形式到内容”的研究作品的新途径,而不是以往的“从内容到形式”。这种批评新途径意味着:

首先要精读原作,进而从艺术的客观形式中,把握作品的主观内容(按现代接受美学观点,作品内涵会因读者、批评家的理解的不同而不同),以减少因人的主观倾向性带来的作品“翻案”式的批评游戏性。

所以,这里所说的“形式高于内容”,并不等同于以往所说的“形式有时也能动地反作用于内容”,而是首先作用、先其决定于内容;不仅仅存在内容重于形式,也同样存在形式重于内容。这种状况反映了内容与形式之间的一种平等关系和真实状况。

03相对的无形式的内容和无内容的形式

这里的“相对”是指有条件:已有的内容或形式一时找不到它的对应面:对应面有一种“淡化”的趋势。

当代法国文艺理论家罗兰·巴特认为应该这样来分析形式和内容:

“一个表达的内容,一个表达的形式;一个内容的内容,一个内容的形式。”

这就是说,形式与内容可以各自分出两个层次:

表达(即形式)本身可以分为“内容”和“形式”,内容亦可分出“内容”与形式;形式与内容并不是不可分割下去的单纯体,它们自身的对应的某种性质的系统存在;内容与形式的可分离性就为各自独立或淡化对方打开了方便之门。

那么形式主义淡化(即相对的无形式的内容)的现象究竟是什么意思?比如说基督徒心目中的偶像上帝就是一例:

他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这是一个虚构的客体。无一种真真切切的对应形式,各个时代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耶和华都有不同,都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创造出来的——或高大,或飘渺;或威严,或慈蔼;或披长袍,或着锦缎;或无须,或长髯,就像上帝创造他们一样。

亚里斯多德也曾假定物质原来没有形式而形式是后加上去的。在我国古代,“道”和“理”分别是庄子和程朱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都是一种非物质的客观存在,故都难以找到一种“形式”的框框,来套住这些哲理的内容。

关于无内容(内容淡化)的形式,似乎是不可能或无意义的,但略加观察,也不乏此例:电视台休播时屏幕上出现的无信号的彩色小块面组合;法国的野兽派绘画的泰斗马蒂斯的《舞蹈》,以平面表现一种强烈动感,而这并不是画面的内容(此画面无情节、无内容),我们得到的轻松与流畅的感觉,只是一种从画面形式(五位裸女携手绕圈;蓝、绿、土红三种颜色)给我们带来的美感效果。

关于上述现象,英国现代美学家克乃夫·贝尔的话能给我们以重要启示,他说:

“现实事物有感性和超感性之分。超感性的社会生活不能给人以形式。因此,它是与艺术无关的;只有感性的物理世界才能给人以形式,并由这形式启发美感,才是与艺术相关的”。

据此,形式的淡化(或缺无)完全可能体现在诸如上帝、理念、道、仁等超感性超经验的世界里,不必总是看到内容,就非找到对应它的形式,有时这只是一种徒劳;同理,一种形式的出现并非总是蕴含一大串内容(内容淡化),这正体现了形式的一种相对独立性。

04形式的内容性和内容的形式性及其相互转换

与“形式和内容一体性”不同在于:内容的形式性和形式的内容性是表示内容中包含着某些形式因素和特点,形式中包含着某些内容因素和特点;形式和内容仍是有区别的。而“一体性”指内容即形式,形式即内容,合二为一。一组有意味、有次序的形式,本身就构成一组相关的内容。

而且形式的内容性还会因形式的不同而不同,例如,线条和色彩是造型艺术的两种主要形式因素。但比起来,色彩因鲜明直观更符合原始人的审美趣味;线条由于抽象性更强,概括性更高更迎合现代人的审美要求。

马拉美

再以结构主义批评的文学观为例,此派代表人物马拉美曾言:

“诗不是用思想而是用词句(语言)写成的。”

这就是说,文学作品首先是语言,而语言是形式因素,它是一个按特定组合规律构成的符号系统。他还认为文学作品语言内部的各种成份的构成、制约、组合规律便是作品的“文学性”。

换言之,文学性不在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恰恰在它的形式因素或形式体系,因此,欣赏一部作品文学性的有无、强弱,应从它的语言符号体系中去找。可以说,这是对形式的内容性的最高评价。

所以,中国的著名学者童庆炳先生会认为:

“真正完美的文体,语言、结构、手法都不仅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而是富于张力和弹性,具有充分的表现力”。

与形式具有某些内容性一样,内容也可以具有形式性。19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尔巴赫认为:

“宇宙本身只不过是一条由生生不已的原因和结果构成的链条……宇宙,这个一切存在物的总汇,到处提供给我们的只是物质和运动。”

他把世界的一切存在归结为因果与必然,把一切运动归结为量的增减与位置的移动。这里,他说到了事物内容的一个内在方面——内容的形式性及其形式系统——内容本身总是由一组有序的形式构成的。

从霍氏的观点出发,我们面对茫茫宇宙要问:如果宇宙除去大小、明暗、凝结、爆炸、环绕、飞离等这些形式因素,宇宙的内容是什么?又能是别的什么?可以说,这些事物的因果关系的表现,正是宇宙内容的重要的必然的组成部分,它与物质存在共同构成宇宙本身。

由此不妨参照上文提到的罗兰·巴特的话下这样一个结论,内容的形式与形式的形式是有区别的:

前者是内容的构成因素,重在内容内部因素的调整(因果关系、反变关系、认同关系、对立关系等),它是内容各因素组合的纽带,少之内容即不成其为内容,只是可以继续分割的事物因子,并且与内容本质始终保持一致;后者是整个内容的表现形式,它可以为人们直接感受到(不仅只可以看到),但并不与内容本质始终保持一致(如包装的外形与内容),它是人们认识事物的标识和门槛。

那么内容自身是怎样产生形式化的呢?俄罗斯的文学理论学家别林斯基指出:

“对于内容来说,由于它的形式对它并不是外在的,而是它自己所特有的那种内容的发展。”

因此,把内容形式化,或者说让它渗透或消失在形式之中,往往是内容的要求,即人们对内容的一种审美习惯与审美需求。

比如,我们在欣赏书画家朱以撒的作品时,就会有这样的审美感受:首先我们会为他那朴实端秀、丰蕴饱满的作品内质所感动,更为他那极富表现力的书画线条色彩所震撼。

忽然之间,色彩暗淡下去了,线条浮现出来,像是一条单纯静穆的林荫路。又忽然明白了:色彩是宣泄,线条是隐忍,二者是真正的内涵,是由内容转换过来的高于内容的形式,是一种积淀了丰厚社会内容的形式,是一种抽象、概括了内容的形式。

这就是说,内容是形式的本质意义,而形式化了的形式则是事物的最高意义和最终目的。同样,从形式出发,把形式内容化,也是形式完善自己的一种方式即人们对形式的另一种审美要求。

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将内容形式化和将形式内容化不是一个行为问题而是一个认识问题。因为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

事物是动态的又是静止的,是非此非彼的也是亦此亦彼的,这种内容与形式的相互征服正是二者关系的又一特征。

总体来说,内容与形式是美学中的一个重要的二元对立问题,就像一切二元对立的模式一样,二者内部的关系不是主仆的,而是平等的;不是静穆的,而是动态的;不总是并存的,而是相对独立的。

我们有时“拆解”二者的目的,是为了将遭压抑的一方的能量“释放”出来,还其本来面目。当然,“释放”并不是为了树立新的权威,标新立异,从根本上说恰恰是要铲除二元对立中的“权威”。

回答完毕。


形式是表,内容是实!

从美学角度看应该是表实互依互连互托,不能单一行动!

形式在表注重的是表现,注重的是展示,注重的是知晓!却没有真实效果和目地的完成!

内容在实注重的是实现、注重的是实践、注重的真实丰满!却局限在一定范围,没有得到发扬光大!

形式把内容给美化浮现,给总结框述,给宣传扩展。内容通过形式得到虚实结合,表里一致,深入浅浮!内容把形式完美,把形式实现落地!

光有形式徒有其表,没有其力!光有内容得不到扩展,发挥不到最大效力!两者必须无缝结合才达到最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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