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朋友的孩子旅游时出事了,该怎么办?

你的责任很大而且还得赔钱自责很痛苦的所以出门在外安全第一


要负全责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带没有监护人的小朋友旅行


带朋友的孩子旅游时出事,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但是怎么处理好这件事情是你弥补过错的重点!

首先出事时你是有处理问题责任的,尽最大可能去把伤害降低到最小,无论从事情的进一步发展,比如受伤了或者闹矛盾了要进行止伤避免进一步的伤害,调解矛盾避免关系的破裂等等,还是从问题的处理方面,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进行求助,不要出现因自己处理不当造成的后果。这种时候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理智解决问题!

然后比较重要的一点,及时通知孩子父母,告知他们孩子的情况,自己的孩子自己最清楚,他们可能提供关键性的帮助!

出现不愉快的事情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作为当事人你要做好事情真相的还原!对于孩子他们可能会对自己的父母抱怨一些事情,或者会描述事情发生的经过,一定要提前安抚好孩子,我的意思不是去误导孩子来掩盖真相,而是不要让孩子把问题放大化。比如给他们详细介绍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让他们自己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避免给他们父母描述时的误导。还有一点就是对于孩子父母,一定要把事情的经过说清楚,没有必要隐瞒,大家都是成年人,谎话是经不起考验的,这也是取得孩子父母信任的首要条件,然后可以进行问题的协商解决,祝愿能够得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这是我的个人理解,希望有帮助!


看在什么位置,是山上或一般休闲的平地旅游,如山上自救不了的,应报当地救援队紧急救援,救援空闲时给孩子家长打电话,把处理的经过,本人应负的责任告知家长。各种费用担起,这样就有利双方缓解矛盾,减轻或缓解在处理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肯定会内心愧疚的,情况严重还会导致反目成仇的,所以出去玩之前要先协商好,最好让你朋友给你出具一份免责声明,以避免在旅途中发生意外事故等。


带朋友的孩子旅游时出事了,回去你就等着挨批吧。

带朋友的孩子旅游,说明已经征得朋友的同意,你作为孩子临时监护人,看好孩子是你的第一要务。孩子天性比较活泼好动,旅游时你要时刻盯着孩子的安全,不能有一丝疏漏,如果只是磕了碰了,抹点药或者看看医生,问题都不大,朋友也不会怎么责怪你,如果孩子丢了或者出什么事了,事就大了,你还有脸回去见你的朋友吗?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从此以后肯定是反目成仇了。

记得我家孩子两三岁时,婆婆带孩子去公园玩,后来婆婆碰到一个熟人,就热聊了起来,聊着聊着,忽然发现孩子不见了,婆婆慌了,赶紧四处去找,没找到,幸亏那时候经常在家教育孩子:如果和大人走失了,记得拨打家里的电话。孩子找到公园保安,用保安师傅的电话给家里打了电话,公公接到电话后,赶紧跑到公园里接住孩子,后来婆婆回家,公公劈头盖脸就是一顿大骂。后来婆婆说,那天幸亏孩子没丢,丢了我还咋有脸回家呢。

带孩子出行是一件非常操心的事,自己的孩子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朋友家的孩子?所以,你带朋友的孩子旅行时出事了,说到天边你都难逃责任。


这个肯定首先要看事情是否严重,是谁的责任,如果不是很严重,那就很好解决了,但如果事情严重,那基本就要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了,因为是带朋友的孩子出去,所以这个时候一定要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各种事项要讲清楚,不能做的,需要制止ta。大概就是这样,出去旅行安全还是要放在第一位,安全工作一定要做好哦


无论何种原因责任是有的,至于责任大小或者要不要承担要看看你们之间的约定(包括口头约定),像你所说的一般就是口头约定带孩子去哪里玩玩啥项目啥时候去怎么去?啥时候回来?等等口头约定。

一,明确是你私自带孩子出去玩的还是朋友委托你带孩子出去玩?

如果是私自带孩子出去玩没有经过孩子监护人同意也就是孩子父母或者奶奶爷爷等监护人同意你私自带走孩子那么在外出途中游玩过程中出了安全问题事故你要承担完全法律责任,如果是孩子父母委托你带孩子的你相对责任要小些,因为在达成协议时孩子父母就预示着知道同意在旅途中会发生一些风险,但是既然你已经口头答应看护孩子那么你就成为孩子临时监护人,所以在法律上一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确定孩子的年龄是儿童还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孩子已经十八周岁则属于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如果孩子要跟着你出去出了问题你的责任要小的多,你只需要协助孩子父母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理赔取证工作,如果孩子属于未成年不满十四岁孩子属于限制责任行为人,你要承担一半的法律责任,如果孩子属于十二岁以下儿童属于无责任行为人,因为儿童在防范风险上是完全没有能力的在法律上你要承担主要责任,三,不知道你所说的出问题是指哪方面的安全问题?是孩子走失还是交通意外还是人身伤害?还是天灾?如果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有第三方承担的,那么就交给公安部门处理按照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进行追偿,如果不满意可以起诉法院进行民事刑事诉讼维护受害人权益,如果是孩子走失可以到公安部门立案等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责任认定承担后果,如果是天灾比如泥石流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伤害一般由政府部门做出统一处理善后,总之如果带孩子就要尽心尽职当然有些意外是谁也不想看到的,个人认为尽量不要私自带别人的孩子出去玩带孩子的责任太大凡事量力而行!

就和顺风车一样有时候也可能好心办了坏事,在法律上只要你驾驶员停车同意乘客上车你们之间的运输协议已经形成,乘客安全就有驾驶员负责,出了安全事故后法律不会因为你不收费或者帮忙就免你无责任,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是乘客上车开始运输协议已经自动形成事实,所以驾驶员在途中包括乘客安全下车落地都负有法律责任,从乘客安全落地后,运输责任自动解除。安全大于天请大家时刻警惕!祝大家都平安健康!


你肯定要负责任的,至于多少责任,是看情况才知的。

首先,带朋友的孩子旅游,朋友同意了吗?或者说朋友知道了吗?如果朋友不同意,或者说虽然同意,但很勉强,或不知道,你的责任就大了,等着朋友骂。如果你与朋友有争执,协商不好善后事宜,那就等第三方给你裁判你应负多少责任。

其次,如果在你的说服下,朋友同意你带他的孩子去旅游。那你的责任就轻许多,朋友也不敢太过于责怪你,但是,你仍要负一定责任的,因为你照顾不好他的孩子。

第三,如果是朋友委托你带他的孩子去旅游,那这种情况下,朋友自然不敢太过迁怒你。虽然内心不悦,但你尽到了照顾的责任,依然有意外出现,这是谁也想不到的。不过,既然出了事,你作为朋友孩子的临时监护人,你良心上情理上,也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总之,不管是何种情况,朋友的孩子出了事,是你带他去的,你都负有一定责任的。这个责任的大小,就看上面三种情况,以及你是否尽到照顾的义务了。


带朋友的孩子外出旅游的情况比较常见,但在旅游途中孩子出事了!无论事大事小,孩子家长和带孩子的人都会心急如焚,乱了分寸,这时候怎么办?怎么把危害、损失和影响压缩到最小?@自在夜鹰认为,在区分出的什么“事”之后,要根据“出事”的不同情形,从以下几个方面迅速着手:

首先,无论什么事,都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孩子父母及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寻求援助。

带朋友孩子旅游,如果朋友的孩子是未成年人,那么带孩子的人属于委托监护人,就有监护、保护的义务,就要对孩子负担起照顾生活、保障安全的责任;如果是成年人,作为带领者,也有提醒、帮助、制止不当行为等的义务。法律规定,委托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出了事,作为受托监护人和带领者,有责任及时通知孩子的父母等监护人,如实说明出现的状况,报告危险、伤害程度,并随时与孩子的父母保持联系,通报情况,商量解决办法。同时还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110报警,向景区报告情况,如有必要,还应该及时打120(医疗急救)122(交通事故、紧急救难)、12122(高速公路报警救援)、119(火灾、应急救援)等应急救援电话,向就近的人员、单位、组织寻求帮助,努力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和救援。切不可隐瞒情况,耽误救助。因为家长对孩子最为了解,在“出事”的情况下家长更容易分析情况、提供线索和解决办法,而让家长知情,也是人之常情,如若瞒报、迟报,极有可能引起孩子家长的反感和责怪,加重自己的责任。

其次,根据“出事”情形,及时采取有效挽救措施,控制事态和损失。

外出旅游“出事”,以下几种情形会比较多见,针对不同情形,要冷静、及时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切忌慌了阵脚,忙乱无序,影响救助:

走失、迷路、围困或失联。对这类情形,若孩子无法通过手机联系,首先向所在的景区、机场、车站等单位报告情况,发布寻人启事,并及时在周边、孩子可能去往的地方寻找。有孩子照片的话,想办法扩散出去(包括孩子的电话号码),请附近的人帮忙寻找。在找人的时候,可以在可能走失、迷路的安排一个人坚持等待,也可以做个标记、留下留言等,以便孩子找回来能取得联系。走失、迷路在半小时内没找到,或者受到围困、长达4小时的失联,就应该请公安机关进行寻找了。

罹患疾病。对一般的小毛病如感冒发烧拉肚子之类,在告诉小孩家长之后,可以带小孩到医院、诊所拿药治疗。如果突然得了急症、重症如高热、严重疼痛、频繁呕吐、食物中毒、高反等等,则应立即拨打120或自行送到合适的医院进行救治,在缺乏医疗条件的情况下,也要当想尽办法如租车、拦车、找人转运等送到医疗机构,不要等待、拖延。具有一定医疗知识的话,可以适当采取急救、治疗措施,也可以接受具有一定经验的人帮助。

人身损害。包括摔伤、交通事故、溺水、火灾、坠落、争执斗殴等等造成孩子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形。对于外伤性人身损害,首先还是打120急救,最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在等待救援期间,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急救措施,如对溺水者进行出水、人工呼吸急救;对摔伤者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做好转运准备;对交通事故受伤的、坠落受伤的,先想办法将受伤人员救离危险区域,采取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等措施;对毒蛇、猫狗咬伤的,可现场进行创口清洗、吸血、布条阻断血液流通(间断性阻断)等简单处理;对电击、雷电击中的,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挑开电线、迅速脱离电力区;对食物中毒的进行催吐;对中暑的,保持通风、进行降温、补水等。在生活、旅游中,学习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是很重要的。

财产损害。包括丢失物品、钱财等。外出旅游时一般都带有手机、包包等物品,价值不算很高,但对孩子来说很重要,如果孩子的钱财、物品丢失、被盗,首先要安慰孩子,让孩子保持平静,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找寻或追赃。如果财产、物品被他人损坏,则应帮助孩子寻求赔偿,自己不能很好处理的,则请景区人员或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

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带朋友的孩子旅行,有时候还会遇到孩子调皮捣蛋、争执扯皮而导致其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对导致对方身体伤害的,应及时送至医院治疗,如果出现孩子的伤害行为可能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作为临时监护人,还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果怕孩子受到处罚、怕孩子家长责怪而隐瞒事实,包庇孩子,可能自己也会受到处罚。对孩子损害他人财产的,则应据实予以赔偿。实际上,在旅途中遇到这样的事,就是要靠花钱来解决,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是必须的。

第三,妥善做好善后措施,尽最大努力安抚大家的心情。

带朋友的孩子外出旅游本来是个好事,但万一出事了,作为临时受托监护人在道德良心上会有一种不安感、罪恶感,心理负担很大,内心严重自责,无法面对孩子家长,甚至造成心理损伤。而如果在委托监护期间存在过错,还会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做好善后工作,对孩子、对孩子家长、对自己都是非常重要的。夜鹰认为:

要勇于面对现实。“事”既然已经出了,无论大事小事,回避解决不了问题,要以坚强的心态来面对,不应该长期陷于自责、懊悔之中,尽早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要给予道歉,宽慰朋友。哪怕是朋友强制性要求你带小孩出去游玩、哪怕是你已经尽职尽责尽到了义务,哪怕是事故确实出于意外无法归责于你,也应该坦诚地向朋友表示歉意。毕竟,朋友受到了较大的伤害,作为朋友、临时受托人,做好宽慰是应当的。即便朋友不理解、不接受,我们自己要做到仁至义尽,做到坦诚、心安。

不回避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受托监护,在受委托监护期间,因为监护中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过错,导致损坏发生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所以,只要你答应并实际带朋友的孩子出来了,就有了保障孩子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因为过失或过错,导致孩子受到人身财产伤害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该赔偿的就赔偿,别找理由推搪,接受教训就好了。

作为法律工作者,@自在夜鹰见过不少的损害赔偿事例。像这样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案件虽然不是很多,但也存在。从受托监护人来说,带朋友的孩子外出旅游监护、管理的责任还是比较重的。在旅游监护中,朋友孩子出了事情,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在带朋友的孩子旅游时,一定要全面尽到照顾、管理、帮助、提醒、保障等监护责任,避免出现疏漏和过错,在出事之后,要全力进行挽救,不等、不靠、不拖、不瞒,尽好自己的责任,努力把损失减少到最小。这样,对朋友有交代,对自己,也无愧。

以上是@自在夜鹰的一点看法,大家还有什么好办法呢?请留言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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